那天和小曾还说,喜欢书甚于电影。后来周姐姐在旁边补充,因为文本会比较细腻的关照人物的内心。而且,好的电影,往往会浪费掉一个上佳的小说,剧本只要情节外壳就可以了。除非是情节剧,那是可以书而忧则影的,比如《飘》。最近因为写“嫉妒”主题的缘故,编辑说可以引证《赎罪》,我一向是有严谨求证癖的,观影之后,就跑去查麦克尤恩的原书,结果发现,小说那个美味的核,在电影中完全被置换掉了。麦克尤恩想写的,不是妹妹嫉妒姐姐的魅力,继而诬陷姐姐的情人罗宾是强奸犯,他真正的重心是:一个小说家的心路历程,他发达的臆想癖和现实的不合拍,错音。 只要把笔锋倒转一下,《赎罪》就是个天才小说家的传奇。布里奥尼生活在中产家庭,一个风景如画的城郊豪宅里,没有同龄的玩伴,自幼与自己的想象力嬉戏,这些都滋养了她的臆想气质。她热爱秩序,把自己的娃娃整齐的放在她们的起居室里,而在小说里,她可以把这个嗜好发挥到极致,所有的人物都可以在写作中条理化。她需要剧本引发读者的惊骇,随之让他们爬上情绪的巅峰,纵身一跃,最后跌落在现实冷硬的平台上。读剧本的时候,她眼睛直视着每个人——她毫无内疚的要求家人在她施展叙事魔力时集中全部的注意力……每个写作的人,都应该很熟悉这种感觉。 良好的语感,就像使用熟练的身体会带来性快感一样,布里奥尼时时被文字搞得芳心荡漾。“回眸一笑”,那是主人公已经坠入爱河,“ ** ”这个词,她在罗宾写给姐姐的情书上匆匆一瞥,立刻惊起波澜壮阔的生理性厌恶。也就是说,对她来说,文字所激起的快感和痛感 ,远远大于生活。 一个好的小说家,他体内一定会有一种转换机制……布里奥尼就是能直视她的幻象。“我看见了,我看见了”,她的真实,不是她的视觉性记忆的复制,而是她的幻象被逼真了。她说强薄雾浓云愁永昼暴小女孩的人是罗宾,因为只有这样,她脑海中收集的事件碎片,比如猥琐的情书,罗宾和姐姐在喷泉边的对峙,书房里的身体相契,就能被合理化,就像一个小说家终于理顺了自己的情节流,使之可信一样。麦克尤恩也真绝情,剧终时,让她得了老年痴呆,对一切的控制力都彻底瓦解,不管是日常,男女,写作,记忆还是她那野蛮的想象力也好。 我有点兴奋,这个主题,对我来说,比成长中的嫉妒好玩多了。小说家各有不同,一种是建筑在直接经验上,比如毛姆,他从不写他眼界之外的东西,如果他要写印度,他就一定要千里迢迢的奔赴现场,嗅到农民的体味,熟悉他们的起居细节,把自己的记忆库都填满,一直到件件都手到擒来,才开始落笔。毛姆本人就是一部活体大英社会知识百科全书:如果想知道艺术家的生活,可以看他写的《月亮与六便士》,如果想知道剧作家和演员的生活,可以看《剧院风情》。小到喝汤时出多大的声响,跳方步舞事搂住对方的几分之几腰围,如何使用小手帕,在哪家裁缝店做衣服,多少家产的绅士可以参加哪个档次的俱乐部,大到每个季度该给情玉枕纱厨妇多少赡养费……他随手亮一亮都是知识豪门的身家。 但还有一种作家,是靠想象力写作的。麦卡勒斯是个非常出色的小说家,但是她是个很失败的新闻记者,当她在报社实习的时候,时时受到总编的呵斥,因为她总是任性的篡改情节,她觉得真实的事件缺乏刺激度,就把它打乱重新编排……其实这也是她写小说的笔法,没有什么对现实的描摹和尊重,完全随心所至,她可以在没有见过一个哑巴,直接经验全然空白的情况下,塑造出完美的哑巴解人——辛格。我到现在都记得,初读麦卡勒斯时,那种心悸,哑巴辛格唯一饶舌的时候,就是对着那个胖哑巴,他的手指翻飞,爱意浓烈,其余的时候他是个结实的情绪垃圾桶,任人倾诉。他的手总是藏在裤袋里,沉默无语,像发育中小女孩藏起自己的初萌的胸部一样。这个虚构的哑巴,比任何一个我认识的哑巴都动人。 这种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。香奈儿的自传里,说她在姨妈家的牧场里长大,十六岁离家私奔,海藻般浓密的长发,裹着百合般娇嫩的小脸,可是传记作家的考核结果是,她在保育院度过孤苦的童年,和十个小孩一起公用洗脸水和肥皂,毫无暖色背景的丑陋孩童期。海明威不停的对他身边的粉丝宣讲他前妻们的不忠和艳史,每个细节都水灵鲜活,可是拜托!所有的事实都表明,先出轨的人是他自己。萨伊德有讲台恐惧,上课的时候,一定把眼镜取下,这样他就能浑然的活在自己的思路里,模糊掉周围让他惊惧的学生。尤瑟纳尔一向是和她笔下的人物同声同气,她熟悉他们所有的生活细节,哈德良皇帝是双鱼座,另外一个是水瓶,到了生日她会记得给他们烤个小蛋糕,闲时她就对着臆想中的角色喃喃自语。 布里奥尼初显创作天才的,不是她的小说,而是她的这份诬陷供词,它毁掉了不止是两个相爱的人,还有她自己,她本来可以循着正常的成长程序,进剑桥,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里觥筹进退,过完自己华美而丰润的一生,可是为了自罚,她做了一个平淡无奇的护佳节又重阳士,隐匿真名,只剩下一个号码,在抹杀一切个性的制半夜凉初透服下,便盆和生蛆伤口的恶臭中,最小收益的消耗掉了她的青春华章。对于一个在想象力里驰骋无疆的,划地为神的人,还有什么比对她个性的碾压更惨烈的牺牲呢。她用了半辈子,在小说里履行她的赎罪,给了他们金色的海滩,缠绵的绿地,让有情人终成眷属,这是她所能做到的善行的极致,对绝望的抗衡……罗宾和姐姐依然活着,依然相爱,——当然这是不可能的。纵然她动用了小说家最大的权利,也不过只是虚构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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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里是被暴雨惊醒的,仓皇醒来,非常茫然,雨声很暴戾而我没有可以环抱的厚实肩背。凌晨三点是我每天的鬼门关。晚上是和大F兄一起吃饭的,还是老地方,老话题,老菜式。干锅送啤酒,我们喝的都有点微醺。老公中途打过一个电话来“又在阿英煲?”“还是萝卜烧肉?”,我听到话机那头有低低的窃笑。我有次问你不怕我出轨么,老公说怎么会,这人比我还按部就班。 T195事件以血的教训告诉我们,所谓出轨这种事,要有非日常的冲撞力,速度,惊喜,惊艳。这个惊心是一定要有的。 而最痛心的事就是,你们活在彼此的时间之外,半夜里,很无由的想起《英国病人》的尾声。汉娜和坎普在战争之后,各自回到了家乡。她的加拿大,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。他的印度,热带的太阳那么毒,他的皮肤被晒成了赤褐色,杜拉斯句式是这样描摹这种肤色“好像里面揉进了金沙”。 “现在坎普在哪里想她呢?这些年之后,历史的石头在记忆的水面跳跃,他和她,在石头落地之前,就已经老了”。平心而论,翁达杰的句子非常俗……刻意不俗的俗。《英国病人》之后的作品简直他妈的跳大神,太监开会,无鸡之谈,大而不当的蒸腾出一点异域风情,但是《英国病人》还是有核可嚼的,走到半路的煽情狂。 最近看的《时间中的孩子》,写的是什么呢,第一次我读,觉得是成长与丧失。一个男人丢掉了自己的女儿凯特,而这个男人是写儿童作品的。他低迷,他恍惚,他欲振乏力。这本书我买了有一个月都不敢看,我是一个一岁幼童的妈妈,且是高度易受暗示的文艺女青年。慢慢觉得这是个叙事的骗东篱把酒黄昏后局,麦克尤恩就是在报复他的童年,被冷落的寄宿生生涯。他始终没有跑出第一个短篇集的跑道。所有的孩子,在成长期都是被父母丢失的,孤独,无助,失语。《最初的爱情,最后的仪式》里,那个夏日里,给自己小船上漆,花了很多时间分辨鸟叫,在校树林里保留一个秘密领地的孤僻男孩,在《阿姆斯特丹》里,是那个政客,在《时间中的孩子》里,是达克。 第二次读,感觉是麦克尤恩在谈论时间的不均匀,弹性,和无稽。时间林林总总,而其密度,质感都不一样:神秘主义者经历的永恒,梦中混乱的时空,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获得救赎的瞬间,熟睡中被睡意偷走的时间,小说家和诗人经营的时间图式,永无止境,漫无边际的童年,惊恐事件里被拉长的时间,甚至胎儿期的超能力臆想。 时间是流质,可以是瞬息万里的瀑布,也可以是缓滞成伤且将伤口永远凝结的琥珀。比如在凯特该过五岁生日的那天,斯蒂芬一个人去玩具店挑选玩具给凯特,他非常自信,他知道凯特喜欢什么。又有一次,他误入一家学校,看到一个女童,认定那就是他走失的女儿。他坚持让校长核实女孩的身份,迟迟不肯离开。事情发生三年了,他还陷在泥泞无望的黑暗中,紧紧抱着他的丧失,被它左右,失去了平常心。而达克呢,在一个成功政客的光鲜外壳下,他始终滞留在童年期。离开政坛后,他给自己搭了个鸟莫道不消魂巢,里面藏了弹弓,望远镜,鱼竿,他整天就蜗居在里面,等着家人吹笛唤他回家吃饭。首相是个男同,他暗恋达克,又无法建立私人关系,所以他派了一组暗叹,二十四小时跟踪达克,每天早晨七点,穿着睡衣在床上浏览达克的行踪报告,是首相至大的享受……这是偷来的时光,绵软而隐匿,像桃色的被里。 《英国病人》相对来说是个肤浅的案例,关于时间。印度的灼灼烈日下,坎普坐在花园里,好像看见了汉娜,她的头发长长了,垂到了眼睛上。用餐的时候他想与她说话来着,他柔软的手臂穿过时间,伸向他爱的女孩,他的靴子一脚踩到了意大利,在那里他们有过汹涌的一切。而在遥遥万里之外的加拿大,“汉娜移动了一下,转过脸,因为懊悔而低下头,一块玻璃掉下来。坎普的手向前伸去,在叉子落地之前,温柔的接住了它”。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话,它在电影里,被处理成视觉语言了么,我不记得了。如果有,那必然是惊悚的。平行蒙太奇是很能表达时空力量的一种镜头。 惊心是因为:两个活在彼此时间之外的人,因为爱,可以享有某种完整的私空间。从哭着放手,到笑着怀恋,你可以看见,时光怎样尖利的划过了我的皮肤。 (英)伊恩·麦克尤恩 / 2003-12-01 / 译林出版社 / 迈克尔.翁达杰(加拿大) / 作家出版社
《心是孤独的猎手》里,少女米克的弟弟叫巴伯尔,他无意中射伤了一个小女孩,后畏罪逃匿。米克在后院的一个树屋里把他找着了。米克对他小声说话,他也不答,米克慢慢爬上树,“他缩在一角,双腿在发抖。她摸到他的时候,他的哭声和呼吸声突然爆发出来。”——这段话最绝妙的我觉得是“呼吸声”这三个字,这个孩子被内心昏黑的恐惧彻底的击垮了,他连正常的呼吸强度都没有了,他屏息躲在那里,唯恐被抓住受罚。 皮皮的《不好了》,里面也有个小男孩,用自制竹弓射伤了邻居小朋友的眼睛,闯祸之后,大家都忙着救护那个伤者,只有这个小孩的妈妈,四处找寻自己肇事的孩子,最后是在衣橱里把他寻着了。“我永远不能忘记他那惶恐的眼神,那一刻的疼痛,让我仇恨一切,疼痛带来仇恨,就像怀孕带来孩子”。 人特别恐惧无助的时候,就会想把自己藏在一个密闭的小空间里。我想起自己小时候,每当父母争吵,茶杯椅子横飞的时候,我都会躲在桌肚下面。幽暗无光,声息寂灭,这是让我感到安全的隔地离带。长大以后我看扬之水的书,介绍宋代人的暖阁,心中向往不已,那是一个竹木制成的小洞穴,低矮,封闭,两面是书墙,一面留门,另外一面是搁板,搁置一些香炉啊古琴啊等情趣助燃品,很有私密感。前一阵子看到一个朋友发过来的图片,是个鸟莫道不消魂巢书房,像个大鸟笼一样,我一看,马上被迷住了。 那天和朋友说起麦克尤恩,我说我还特别喜欢他那个《与橱中人的对话》,书里有个不愿意长大的男人,从婴儿车里偷了小童毯,把自己包裹起来,藏在橱子里,手淫,吃面包,喝水,想小时候的快乐片段。这男人有个变半夜凉初透态的妈,不许他上学,交友,切断了他的所有社会化途径,十四岁的时候还把他往儿童餐椅里塞。这男人其实就是一个寄居在成年肉身里的婴儿。他最享受的时光,就是婴儿期。被喂,被宠爱,被呵护,被照顾,被安排,不用自己穿衣吃饭,无需为三餐食宿奔波,所以他故意去偷东西,因为他很希望继续里停滞在监狱里,别被释放。“我不要那么多的自由,我想被包纳,我想要变小,我不要周围这么多人和噪音,我想回到黑暗里”。 我对朋友说“道地的胎儿期依赖症,不过比弗洛伊德阐释的精彩太多,这就是小说的力量,绝对胜出心理分析的玄虚”,我说我肯定也是骨子里有洞穴幽闭倾向,朋友说我也是啊,老想找个地方躲起来,是不是很多人都这样子呢 《魔种》里的那个男人,每次疲惫的时候,就会回想他一生里睡过的床。那也是在反刍一个安全,诗意,悬浮于纷扰世事之上,无污染的净地。这个床可以看成一个半开放式的洞穴。 塞林格的后半生,寓居在犹他州,残酷的二战经历,夺去了他的一切:身心的健康,明亮的人生观,爱能的全部储备,回到美国后,他的黑色从衣饰蔓延到家居物品,从生活的外围侵蚀到内核,他开始使用黑色的床单,黑色的橱柜,墙壁也给他粉刷成黑色,他终身的服着这场战争的孝,他把自己埋在一个人造的活坟里——在一个荒凉小镇的边角地带,他用《麦田守望者》的版税,给自己买了一个山头,在上面造了一个石头城堡。城堡的地界是二大五小一共七块墓碑。他把自己关在里里面,靠看三十年代老电影打发时光,白天就带上水和纸笔,爬到一间树屋里写作,梯子一抽掉,再无人能进去这个领地,那就是个完全与世隔绝的天堂了——这也是洞穴幽闭的一个案例。 博尔赫斯晚年做了图书馆馆长,大部分的时间是消磨在书里。这个男人路盲,结巴,连性生活都不敢尝试,四壁林立的书们,是他的藏身洞穴。 基本上我都是在写书评,这也是一种洞穴,用别人的信息把自己藏起来,在某个翻卷的边角处才微露端倪。 豆瓣那个关于安全感的小组里说,安全感匮乏的人,都喜欢穿连帽衫,把手插口袋里,蒙头睡觉,而且都很“宅”……也就是说,用各种途径,降低自己的暴露率。 我想,现在宅男宅女盛行,也可以说是一种广义的洞穴幽闭症,子宫回归欲。人类最早的栖身地,是洞穴,而最原始的洞穴,是子宫。一个人能同时踩自由与安全这两足,而且不与外界发生一点轻微摩擦的唯一时段,就是胎儿期。宅男宅女最嗜好的,当然是撇除了社会竞争中的竞技压力,人际摩擦之后,一种安全感带来的深层愉悦。
相逢畏相失,并著木兰舟
Posted in 读书 on Mar 23rd, 2008
最近常常穿过南邮回家,老校园的树荫非常浓密,下雨的时候,你甚至可以听见头顶的沙沙作响,身上却是干的,十几年前,我有一个小学同学,她就住在这个校园的宿舍区。彼时她刚丧母,随爸爸从西安迁来。她的两个小辫子总是一高一低,有一次春游合影,回来洗出照片才发现她的袜子是异色的,根本不是一对。 我一直想写的一个故事是她有一次对我说谎,她说她爸爸的实验室里有只猫,约我放学以后去取。我们去了教学楼,而门卫不让我们进,她说我们一个个窗下听吧,一定可以找到那个房间再爬进去。她不停的对我说听见了轻微的猫叫,但我的耳边一片死寂。再后来又知道她爸爸根本不是教授,而是教工,她指给我们看的大房子也不是她家,后面那排低矮的平房才是。 很多年后,每当我很寂寞的时候,都会想起这个说谎的女孩。她刚失去妈妈,到了一个新环境,没有朋友,很孤独,她不惜编造一个谎言,只求换来一个不那么孤绝的下午。 《夏日的最后一天》,里面有两个寂寞的人。珍妮和我,珍妮是个丑姑娘,很胖,差不多就是一团会动的鲜肉,粉红的胖腿好不容易挤进末端的小鞋。读的时候,我感觉她是一个布艺沙发,软,温热,随时可以依靠,随你的意愿变型。“我”则是刚刚丧母的少年。珍妮寄宿在“我”家。 “我”有一艘小船,那是一条划艇,外面绿,里面红,像只水果。我每天黄昏都去划它,给它擦漆,把它擦干净,有时只是看看它。有一天我逆流划了七里远,然后顺流漂回来。我们坐在码头的边缘看小船,河水,和对岸的树。苍莽的夏日,河水深处有幽深的密林,那是我们秘密的领地。有时我会用一个上午的时间,教珍妮去分辨两种鸟叫。 我们一起泛舟,出游,打开私人相册给对方看,,珍妮给屋子里带来了光线和声音,她总是不停的唱歌,又刷白了一面墙,,暑假的最后一天,我要返校了。珍妮带我理发,置衣,我们重游了旧日的路线,又把做过的事,一一反刍,最后船翻了,我挂在船沿,漂流而下。夏天结束了。 其实是不相干的,为什么会想起那首古诗“相逢畏相失,并着木兰舟”。夏日,孤舟,两个被群体排斥在外,只能互相依赖的人。还有我一直想写的那个故事,两个小女孩,背着书包,在荒草中走过去,贴着墙壁小心的倾听,日光一点点被冲淡,我一直记得那草木深处,夏日的滞重气味。 看的时候我一路担心,一个怎么样的结尾,才能压住这个故事的阵脚呢?麦克尤恩最牛逼的地方我觉得是,他总是能用一个具象的场景,去把一种抽象的情绪塑形。这个异形动作不难,从卡夫卡的甲壳虫之后,就已经被大量的小说家实践过。但是难得是那种毫无间隙的水乳交融,最后这个溺水之灾,用来描摹一种分手在即,末路的沮丧情绪,真是很合身的。 就像《立体几何》里,夫妇很疏离,男人成天埋首研究二手生活,老婆可以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在河边走,看着树叶慢慢飘落在风中。最后男人用自己的研究成果,一项化立体为平面的几何公式把女人解构了,做佳节又重阳爱的时候,他的眼睛也只看到自己的几何题,他把她的腿拉过臂弯,她彻底的消失了! 前两天路过客厅的时候,喵了一眼电视,全职太太倚在老公的胳膊上,要求过性生活,而被冷淡的拒绝了,我当时就想到这个立体几何的故事,还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男人的书房里,收藏了一个福尔马林盛放的生殖器。根本他自己的欲望就被闲置,悬置和阉割了,讥讽纸上生活,真他妈太到位了。 当然麦克尤恩不算是个慈悲的人,慈悲的人可走不了这么远,他们不会让珍妮最后沉入河底,更不会让哥哥插入妹妹的阴有暗香盈袖道(《家庭制造》),也不忍心奸杀一个小女孩(《蝴蝶》)。在不洁的东西面前,他们总是转过脸去,这一转头,完了,好多漂亮的题材就流失了。 但是很怪,往往这种看上去很坚硬的人,才会有那种器官内壁样的柔软,以及异质并存的斑斓。就像写《冷血》的卡波特,才能写出《圣诞节忆旧》。所以,写《蝴蝶》的 麦克尤恩,也写了《夏日的最后一天》。而麦卡勒斯笔下,一样有龌龊寡情的罗锅和让人心疼的小女孩。就像青春痘和婴儿肥一样,有时候,瑕疵是和一种勃勃的生气捆佳节又重阳绑在一起的。看麦克尤恩的小说,就感觉那一定是个离青春不远的人,才能有年轻人那种事不关己的冷心肠,对黑暗物质的敏感度,还有柔软的内里。年岁大了,经历多了,人变得悲悯善感,神经也结实钝化,但是那种钻头一样深入的力度也没有了。(后来朋友给我发资料,果然,这是麦克尤恩的处半夜凉初透女作。) 青春期,本身就是不稳定的,像没对好的洗澡水,忽冷忽热,热春光一阵冰凉,暗红尘霎时雪亮。而成年人的温情,很多时候是被搅动过的,匀质的温水。 《最初的爱情,最后的仪式》/伊恩·麦克尤恩 预计2008年5月出版,人民文学出版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