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UTF-8"?>
<rss version="2.0"
	xmlns:content="http://purl.org/rss/1.0/modules/content/"
	xmlns:wfw="http://wellformedweb.org/CommentAPI/"
	xmlns:dc="http://purl.org/dc/elements/1.1/"
	xmlns:atom="http://www.w3.org/2005/Atom"
	xmlns:sy="http://purl.org/rss/1.0/modules/syndication/"
	xmlns:slash="http://purl.org/rss/1.0/modules/slash/"
	>

<channel>
	<title>百合深渊</title>
	<atom:link href="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feed" rel="self" type="application/rss+xml" />
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</link>
	<description>唯醒时之枕席   失向来之烟霞</description>
	<lastBuildDate>Mon, 14 May 2012 05:33:31 +0000</lastBuildDate>
	<language>en</language>
	<sy:updatePeriod>hourly</sy:updatePeriod>
	<sy:updateFrequency>1</sy:updateFrequency>
	<generator>http://wordpress.org/?v=3.0</generator>
		<item>
		<title>鲍勃迪伦，摇滚乐及其他我应该保持缄默的东西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9%b2%8d%e5%8b%83%e8%bf%aa%e4%bc%a6%ef%bc%8c%e6%91%87%e6%bb%9a%e4%b9%90%e5%8f%8a%e5%85%b6%e4%bb%96%e6%88%91%e5%ba%94%e8%af%a5%e4%bf%9d%e6%8c%81%e7%bc%84%e9%bb%98%e7%9a%84%e4%b8%9c%e8%a5%bf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9%b2%8d%e5%8b%83%e8%bf%aa%e4%bc%a6%ef%bc%8c%e6%91%87%e6%bb%9a%e4%b9%90%e5%8f%8a%e5%85%b6%e4%bb%96%e6%88%91%e5%ba%94%e8%af%a5%e4%bf%9d%e6%8c%81%e7%bc%84%e9%bb%98%e7%9a%84%e4%b8%9c%e8%a5%bf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Fri, 09 Dec 2011 02:08:25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人物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52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鲍勃.迪伦，六十年代的民谣歌手，行吟诗人，打出这几个词，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对此人保持缄默。因为我对民谣实在是概念模糊，约莫知道是一种叙事性歌曲，不比纯粹的情歌那样扁平和干瘪，仅此而已。对诗我则是百分百的诗盲。而我相信，一个歌手的浓烈精神指数，一定是溶解在他的歌曲里的，就象一个演员的肢体语言，一定大于千言万语一样。 前一阵子看乌兰诺蛙传记，有一张照片是她肃立在雪意沉沉的窗口前的背影。后来看传记里写这个女人身上有股子安静的力量，她从不与任何人发生情绪上的对抗，受到羞辱的时候，也只是默默的转过身去，等她再转过脸的时候，表情如旧，你一个情绪的接缝口都看不到。能用沉默来表达愤怒的人，她骨子里承重的优雅，全溶解在那张背影的照片里了。画传一般都是垃圾信息的杂烩，但是看演员的资料一定要看画传，就象赫本的一张笑到智齿，毫无杂质的照片，比一万句“上帝给你两张手，是为了让你腾出一只来照顾别人”都更加直指人心。 呵呵，迪伦的照片，倒是看过的，太文青了，眼睛里有湿漉漉的诗情。声音也听过，奇异的向上浮的声音，好象要背弃时代似的。看他的传记，倒让我安心不少。眼睛里的那水，全给挤出了，行文非常的干爽。我想激起我兴趣值的，也许是这个人附着的年代？他出生在1941年，二战正在欧洲战场上打的如火如荼，混乱象拳头一样把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击打的粉碎。好象星座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样，那个时代出生的人，一辈子都活在新旧时代的接逢处，被吞吐着。51年他上小学，和数学语文并列的课程是防空，上学的第一件事就是练习在听到警报的时候躲在桌子下面。苏联空军随时会从天而降，怀着嗜血的杀性割段他们的小脖子。六十年代搞学运，在街上筑起石头碉堡，爆炸的街道，燃烧的怒火，催泪瓦斯，无拘束性爱，反金钱运动，原始公社，学生试图控制国立大学，反战，等等等等。呵呵，最好玩的是，这些元素在他们的中国兄弟身上，都能找到。五十年代对西方世界的被迫害妄想症，全民备战，六十年代的金水桥宣誓，上山下乡，广阔天地，大有作为。毛主席语录，格瓦拉手册，卡斯特罗传记，连斗争工具都是一样的。 更好玩的是，鲍勃本身作为一个浸润在这个时代中的人，却是个边缘清晰的自我主义者。一个人在青春和热血之中,最大角度的切入时代,又在被压缩成一个文化符号之后,重新把自己撕扯下来,在这本十七万字的传记中，温文克己的鲍勃只说了一句脏话“我操他”，就是在被别人称做“六十年代人的良心”的时候。他算是个政治性敏感，阅世心活跃，与时共振的人，他连写歌都是在报纸上找题材。他并不是个对时事冷淡的人。可是他时时与之保持距离."等找到真相后，我就一屁股坐在上面,把它压垮".。 《像一块滚石》之后，国内又引进了《放任自流的时光》，苏西罗托洛写的，苏西是鲍勃20岁时的女友，在17岁的她眼中，鲍勃已经是魅力四射的“不管我站在哪里，环顾四周，总能看到鲍勃就在不远处。虽然顽皮、随和，但举手投足间散发出强烈的气场，让人想不注意都难。”苏西本人也是个艺术家，但是和《尼金斯基手记》那种思路跳接过多的书相比，这本书线索清晰，信息落点准确，不蔓不枝，不偏不倚，淡定沉着。苏西的回忆录，让我想起塞林格女友那本，看似事关名人的八卦书，其实涵盖面不止。塞女友那本是个犹太少女的心灵成长史，而鲍勃女友的可以远观格林威治村成为摇滚基地的发展史，以及六十年代的美苏冷战氛围。看书时要深呼吸，两个叛逆年轻人恋爱中荷尔蒙满溢的青春体味，以及狂飙的时代气息。苏西是个安静爱思考的女孩，鲍勃则活跃多变，他们最后的分手其实也非常简单，就是女方更喜欢沉浸于独自工作的喜悦之中，而男方天生就是做明星的料子，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角色。女方会被尖叫的粉丝吓坏，而男方则很清楚怎么在追捧中划出边界，得到支持又不失自我。 他更喜欢做回他自己，他是个顽强的自我主义者，呵呵，这就是我爱迪伦的地方，也只有一个自我主义者，才会这样行文，我喜欢他文字中那种不软不硬的交流欲。他既不是站在理论和道德至高点上，带着真理在握的悍然表情，硬要撬开别人的小脑袋，把道理塞进去的那种粗暴，也不是象《亨利与琼》那样一味喃喃自语，完全不顾读者阅读节奏的自私写法，也不是步步煽情，意在渗透，他就是淡淡的表达他自己，简笔画似的，解释是件太无聊的事，我才不屑把自己交代的那么清楚。你懂多少，那是你的事，反正我就这么大耐心了。 他让我想起契呵夫，后者是地摊杂志作者出身，彼时地摊杂志约稿时都要规定行数，一百二十行，一百行，也就是说，在动笔的时候，就已经进入了倒记数，这种倒计时训练，练就了契呵夫的短时爆发力，让他可以在十句话里处理完一个人的全貌。而迪伦呢？可能是他长期写民谣的缘故，所以他的文字压缩力很强，能在几句话之内就交代完一件事，“这是一个书的洞穴，而到目前为止我都是在另外一个文化谱系里成长：白兰度，迪恩，梦露……而这些名字在这些书面前都成了笑话”。只有三个层次，却把一个小镇孩子，到了纽约，初见压顶书海的骇人阵势时，所受到的震撼描述的非常到位。非常漂亮的跳接动作，文字连接缝口都找不到，让我想起说故事时的费里尼。 也只有一个自我顽强的人，才会尊重和懂得爱护另外一个同质地的人，他和他妻子出去吃饭，让妻子点菜，后者拿过菜单径直就点，“她不是那种认为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，她懂得自己内在的快乐，这是我一直喜欢她的地方”。也只有这样的太太，才会在迪伦出现情绪波动的时候第一就看出来，默默准备好和他一起离开。 他让我觉得是那种带着内心地图的人，怎么说呢？就是懂得在两点之间划出直线的人，所以，十八岁时，他就离开家，离开那个中西部小镇，离开冬天零下二十度的苦寒，夏天隔着靴子都能咬人的大花脚蚊子，离开看一场电影都要全家盛大出动的困窘，离开所有人际关系都平面铺展在目下的小镇交际网，奔向大城市，大声音，大动静，他背着吉他，推开一家又一家的咖啡馆大门，径直寻找与他相象的人。存够了钱他就去纽约，小酒馆里，酒气，恶臭的体味，帽子传来传去接小费的生活不过是过渡，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，外界喧嚣的声音模糊不了他的视线，他腿脚利落的奔向下一个目标，那是他在唱片上见到过的名字，一个，两个，三个，“你愿意为我的酒吧做看门人么”其中的一个问他，“不，不过我可以为你演奏”二十岁时，他签约哥伦比亚唱片，之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鲍勃.迪伦，六十年代的民谣歌手，行吟诗人，打出这几个词，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对此人保持缄默。因为我对民谣实在是概念模糊，约莫知道是一种叙事性歌曲，不比纯粹的情歌那样扁平和干瘪，仅此而已。对诗我则是百分百的诗盲。而我相信，一个歌手的浓烈精神指数，一定是溶解在他的歌曲里的，就象一个演员的肢体语言，一定大于千言万语一样。</p>
<p>前一阵子看乌兰诺蛙传记，有一张照片是她肃立在雪意沉沉的窗口前的背影。后来看传记里写这个女人身上有股子安静的力量，她从不与任何人发生情绪上的对抗，受到羞辱的时候，也只是默默的转过身去，等她再转过脸的时候，表情如旧，你一个情绪的接缝口都看不到。能用沉默来表达愤怒的人，她骨子里承重的优雅，全溶解在那张背影的照片里了。画传一般都是垃圾信息的杂烩，但是看演员的资料一定要看画传，就象赫本的一张笑到智齿，毫无杂质的照片，比一万句“上帝给你两张手，是为了让你腾出一只来照顾别人”都更加直指人心。</p>
<p>呵呵，迪伦的照片，倒是看过的，太文青了，眼睛里有湿漉漉的诗情。声音也听过，奇异的向上浮的声音，好象要背弃时代似的。看他的传记，倒让我安心不少。眼睛里的那水，全给挤出了，行文非常的干爽。我想激起我兴趣值的，也许是这个人附着的年代？他出生在1941年，二战正在欧洲战场上打的如火如荼，混乱象拳头一样把每个人的世界观都击打的粉碎。好象星座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样，那个时代出生的人，一辈子都活在新旧时代的接逢处，被吞吐着。51年他上小学，和数学语文并列的课程是防空，上学的第一件事就是练习在听到警报的时候躲在桌子下面。苏联空军随时会从天而降，怀着嗜血的杀性割段他们的小脖子。六十年代搞学<u style=display:none>薄雾浓云愁永昼</u>运，在街上筑起石头碉堡，爆炸的街道，燃烧的怒火，催泪瓦斯，无拘束性<u style=display:none>人比黄花瘦</u>爱，反金钱运动，原始公社，学生试图控制国立大学，反战，等等等等。呵呵，最好玩的是，这些元素在他们的中国兄弟身上，都能找到。五十年代对西方世界的被迫<u style=display:none>东篱把酒黄昏后</u>害妄想症，全民备战，六十年代的金水桥宣誓，上山下乡，广阔天地，大有作为。毛主<u style=display:none>人比黄花瘦</u>席语录，格瓦拉手册，卡斯特罗传记，连斗争工具都是一样的。</p>
<p>更好玩的是，鲍勃本身作为一个浸润在这个时代中的人，却是个边缘清晰的自我主义者。一个人在青春和热血之中,最大角度的切入时代,又在被压缩成一个文化符号之后,重新把自己撕扯下来,在这本十七万字的传记中，温文克己的鲍勃只说了一句脏话“我操他”，就是在被别人称做“六十年代人的良心”的时候。他算是个政治性敏感，阅世心活跃，与时共振的人，他连写歌都是在报纸上找题材。他并不是个对时事冷淡的人。可是他时时与之保持距离."等找到真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相后，我就一屁股坐在上面,把它压垮".。</p>
<p>《像一块滚石》之后，国内又引进了《放任自流的时光》，苏西罗托洛写的，苏西是鲍勃20岁时的女友，在17岁的她眼中，鲍勃已经是魅力四射的“不管我站在哪里，环顾四周，总能看到鲍勃就在不远处。虽然顽皮、随和，但举手投足间散发出强烈的气场，让人想不注意都难。”苏西本人也是个艺术家，但是和《尼金斯基手记》那种思路跳接过多的书相比，这本书线索清晰，信息落点准确，不蔓不枝，不偏不倚，淡定沉着。苏西的回忆录，让我想起塞林格女友那本，看似事关名人的八卦书，其实涵盖面不止。塞女友那本是个犹太少女的心灵成长史，而鲍勃女友的可以远观格林威治村成为摇滚基地的发展史，以及六十年代的美苏冷战氛围。看书时要深呼吸，两个叛逆年轻人恋爱中荷尔蒙满溢的青春体味，以及狂飙的时代气息。苏西是个安静爱思考的女孩，鲍勃则活跃多变，他们最后的分手其实也非常简单，就是女方更喜欢沉浸于独自工作的喜悦之中，而男方天生就是做明星的料子，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角色。女方会被尖叫的粉丝吓坏，而男方则很清楚怎么在追捧中划出边界，得到支持又不失自我。</p>
<p>他更喜欢做回他自己，他是个顽强的自我主义者，呵呵，这就是我爱迪伦的地方，也只有一个自我主义者，才会这样行文，我喜欢他文字中那种不软不硬的交流欲。他既不是站在理论和道德至高点上，带着真理在握的悍然表情，硬要撬开别人的小脑袋，把道理塞进去的那种粗暴，也不是象《亨利与琼》那样一味喃喃自语，完全不顾读者阅读节奏的自私写法，也不是步步煽情，意在渗透，他就是淡淡的表达他自己，简笔画似的，解释是件太无聊的事，我才不屑把自己交代的那么清楚。你懂多少，那是你的事，反正我就这么大耐心了。</p>
<p>他让我想起契呵夫，后者是地摊杂志作者出身，彼时地摊杂志约稿时都要规定行数，一百二十行，一百行，也就是说，在动笔的时候，就已经进入了倒记数，这种倒计时训练，练就了契呵夫的短时爆发力，让他可以在十句话里处理完一个人的全貌。而迪伦呢？可能是他长期写民谣的缘故，所以他的文字压缩力很强，能在几句话之内就交代完一件事，“这是一个书的洞穴，而到目前为止我都是在另外一个文化谱系里成长：白兰度，迪恩，梦露……而这些名字在这些书面前都成了笑话”。只有三个层次，却把一个小镇孩子，到了纽约，初见压顶书海的骇人阵势时，所受到的震撼描述的非常到位。非常漂亮的跳接动作，文字连接缝口都找不到，让我想起说故事时的费里尼。</p>
<p>也只有一个自我顽强的人，才会尊重和懂得爱护另外一个同质地的人，他和他妻子出去吃饭，让妻子点菜，后者拿过菜单径直就点，“她不是那种认为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，她懂得自己内在的快乐，这是我一直喜欢她的地方”。也只有这样的太太，才会在迪伦出现情绪波动的时候第一就看出来，默默准备好和他一起离开。</p>
<p>他让我觉得是那种带着内心地图的人，怎么说呢？就是懂得在两点之间划出直线的人，所以，十八岁时，他就离开家，离开那个中西部小镇，离开冬天零下二十度的苦寒，夏天隔着靴子都能咬人的大花脚蚊子，离开看一场电影都要全家盛大出动的困窘，离开所有人际关系都平面铺展在目下的小镇交际网，奔向大城市，大声音，大动静，他背着吉他，推开一家又一家的咖啡馆大门，径直寻找与他相象的人。存够了钱他就去纽约，小酒馆里，酒气，恶臭的体味，帽子传来传去接小费的生活不过是过渡，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，外界喧嚣的声音模糊不了他的视线，他腿脚利落的奔向下一个目标，那是他在唱片上见到过的名字，一个，两个，三个，“你愿意为我的酒吧做看门人么”其中的一个问他，“不，不过我可以为你演奏”二十岁时，他签约哥伦比亚唱片，之后的事大家都知道了。</p>
<p>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6/M00/04/C0/wKgKDE7hbfIAAAAAAAA3nSnOSIE461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6/M00/04/C0/wKgKDE7hbfIAAAAAAAA3nSnOSIE461.jpg" alt="" title="s6998407" width="192" height="284" class="alignnone size-full wp-image-653"></a>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2/M00/03/0C/wKgKC07hbhEAAAAAAABpCgfMB5k683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2/M00/03/0C/wKgKC07hbhEAAAAAAABVilSEJPQ004.jpg" alt="" title="s2785326" width="200" height="300" class="alignnone size-medium wp-image-654"></a>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9%b2%8d%e5%8b%83%e8%bf%aa%e4%bc%a6%ef%bc%8c%e6%91%87%e6%bb%9a%e4%b9%90%e5%8f%8a%e5%85%b6%e4%bb%96%e6%88%91%e5%ba%94%e8%af%a5%e4%bf%9d%e6%8c%81%e7%bc%84%e9%bb%98%e7%9a%84%e4%b8%9c%e8%a5%bf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3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原人哥萨克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8e%9f%e4%ba%ba%e5%93%a5%e8%90%a8%e5%85%8b-2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8e%9f%e4%ba%ba%e5%93%a5%e8%90%a8%e5%85%8b-2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Fri, 21 Oct 2011 03:54:4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51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手头在看两本关于哥萨克的书：巴别尔的〈骑兵军〉，托尔斯泰的〈哥萨克〉，恩，比较喜欢后者。我一直在调整自己的阅读谱系，希望可以变的硬朗和开阔一点，但是始终口味还是有点偏阴性，战争背景，军事化的，男性题材的，象巴别尔写的苏波战争时的战时哥萨克，我觉得不可亲，还是比较喜欢托尔斯泰笔下的日常哥萨克。 先说说哥萨克，手头资料也不太全，应该是个生活在高加索的游牧民族。原来是俄罗斯部族中的一支，为逃避宗教迫害来到高加索，生活在高地的车臣山民之中，混了后者的血。后来又被俄罗斯人收服，成为俄罗斯人和车臣人交战的枢纽地带。哥萨克生活的关键词：捕鱼，游猎，杀人，偷马，唱歌，哥萨克气质的关键词：嗜血，野性，杀气，反智性生活。 他们对保护且驯化他们的俄罗斯人，怀着熟稔之后的轻视，对他们的敌人车臣人，却深怀敬畏，就象〈哥萨克〉里，哥萨克们围绕了被他们打死的车臣人致敬，因为后者死的慨然，是条汉子。〈骑兵军〉里的哥萨克骑手，围着火堆烤肉，也不正眼看一下来报到的巴别尔，因为后者“带着个眼睛，一看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，不中用的书生”，他们欺负他，把他的行李扔出院子，直到巴别尔鼓起兽性，一脚踹死一只鹅，他们马上邀请他来吃烤肉——嗜血的畜性，杀气的浓烈。在哥萨克人眼里，就置换成文明社会的气质，教养，它是最好的介绍信，可以让你快速嗅到同类，安全的找到组织。 哥萨克们爱马，征战前他们会轻拍马腿，吻它的眼睛，让它松弛些。他们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和马生活在一起，他们看不起不能和马交流的人。他们在夜里要抱着卸下来的马鞍入睡。马是身份和地位的标志。骑术好是男子气概的指数。〈哥萨克〉里的卢卡，不置一匹马就不和玛丽亚结婚。〈骑兵军〉里的〈家书〉，作战的父子可以互相凌迟，完全不顾及亲情，可是却在危急的关头还要写信给妈妈，要她给自己的宝贝马洗澡。〈骑兵军〉里最打动我的，就是〈一匹马的故事〉：一个师长强换走了一个连长的爱马，后者辗转想讨回自己的马却不成，简直是“求之不得，展转反侧“，象是一把生锈的刀在心里转动，最后他痛哭着退了伍——我得把这匹马置换成一个女人才能理解到位。要知道哥萨克杀人时都不会落泪的。 哥萨克们爱马胜于爱女人，哦，我这么说不对，一个漂亮女人可以换二十匹好马，马和女人是可以流通的，也就是说，他们用一种共通的，同质地的爱，去爱马和女人，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万物平等意识，凡是在日光之下的，无论草木，野兽，人，都是一样的枯荣自守，循序老去——我想在人类的潜意识里，有一条动物性的大河，它带着汹涌的原欲汩汩流出，但是我们，文明社会的人，体内的河水都被智性生活污染了，而哥萨克们，他们的河水是从容洁净的，而且他们离这条河更近，他们只需侧耳倾听，就可以追随河流的流向而去。所以卢卡爱玛丽亚，却不会因为后者拒绝他的生理要求而为她守身，他马上就去换个女人过夜，吃不到大鱼就吃小虾好了，饿坏了胃可不好，他才不去想什么是道德，他就象动物一样凭本能去理解爱——也正因为此，玛丽亚才爱他，他们都是洁净的原人。 哥萨克人内部也有等级阶梯，但是和身份地位无关。他们的军官也是穿平民衣服，操日常用语，溶入等级地平线的人。他们的阶级，更象是弱肉强食的生物优势，〈哥萨克〉里的叶罗卡大叔，年老体衰嗜酒，连孩子们都不愿意平视他，只拿他做戏耍的对象，直到有一天他重新老虎发威，打死了一只野猪，这下，妇女给他送葡萄酒，男子们重新耐下心来听他倒叙年轻时的战斗故事，再没人敢把他当病猫看了。 哥萨克们最大的快感就是杀性——狩猎或是杀人，〈骑兵军〉里的哥萨克们，不识字，不看报，勉强知道有列宁这么个遥遥的精神领袖。他们全无正义感：乌克兰境内的犹太人，在苏波战争前是被波兰人凌辱：拔掉他们的胡子，烧掉他们的教堂，割掉他们的舌头，彻夜的惨叫。然后是苏联人（也就是哥萨克骑兵）来了，种种华美的许诺“共产国际，看病不要钱，孩子免费上学……”，结果等来的是见猪抢猪，见马掠马，妇女被强暴，财物被打着征收的名义掳掠。 之前我没有做过这样的笔记，里面一点爱情的调味都没有，一点余波，残留物都没有，男女，男女倒是有很多的—— 骑兵军里是有女人的，她们穿便装，袖子卷起，头发绞短，战时冲锋陷阵，平时则功用繁多：护士，厨娘，仆佣。甚至……性奴，解决士兵这方面的需要，我不忍心这么说，但是我想她们的功用，简直雷同于公共洗手间。而且大家也觉得没什么不对的，人性的东西，在战时，被折叠收到高处了，上面写的“小心，易碎，危险品”。 〈哥萨克〉是〈托尔斯泰中短篇小说选〉中的一篇，最好的一篇，托尔斯泰类于三岛由纪夫：长篇优于短篇，短篇优于散文。从他的长篇里随手掐个枝节都比这些短篇丰美圆熟。他的短篇大概是达芬奇笔下的手——达芬奇为了画〈最后的晚餐〉，曾经画过几百只手，是素材本和练习簿的作用。这篇小说，象一个发育中的人，眉目模糊，身材也不舒展，然而有种可贵的，隶属于青春期的，荷尔蒙味道浓烈的元气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手头在看两本关于哥萨克的书：巴别尔的〈骑兵军〉，托尔斯泰的〈哥萨克〉，恩，比较喜欢后者。我一直在调整自己的阅读谱系，希望可以变的硬朗和开阔一点，但是始终口味还是有点偏阴性，战争背景，军事化的，男性题材的，象巴别尔写的苏波战争时的战时哥萨克，我觉得不可亲，还是比较喜欢托尔斯泰笔下的日常哥萨克。</p>
<p>先说说哥萨克，手头资料也不太全，应该是个生活在高加索的游牧民族。原来是俄罗斯部族中的一支，为逃避宗教迫<u style=display:none>东篱把酒黄昏后</u>害来到高加索，生活在高地的车臣山民之中，混了后者的血。后来又被俄罗斯人收服，成为俄罗斯人和车臣人交战的枢纽地带。哥萨克生活的关键词：捕鱼，游猎，杀人，偷马，唱歌，哥萨克气质的关键词：嗜血，野性，杀气，反智性生活。</p>
<p>他们对保护且驯化他们的俄罗斯人，怀着熟稔之后的轻视，对他们的敌人车臣人，却深怀敬畏，就象〈哥萨克〉里，哥萨克们围绕了被他们打死的车臣人致敬，因为后者死的慨然，是条汉子。〈骑兵军〉里的哥萨克骑手，围着火堆烤肉，也不正眼看一下来报到的巴别尔，因为后者“带着个眼睛，一看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，不中用的书生”，他们欺负他，把他的行李扔出院子，直到巴别尔鼓起兽性，一脚踹死一只鹅，他们马上邀请他来吃烤肉——嗜血的畜性，杀气的浓烈。在哥萨克人眼里，就置换成文明社会的气质，教养，它是最好的介绍信，可以让你快速嗅到同类，安全的找到组织。</p>
<p>哥萨克们爱马，征战前他们会轻拍马腿，吻它的眼睛，让它松弛些。他们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和马生活在一起，他们看不起不能和马交流的人。他们在夜里要抱着卸下来的马鞍入睡。马是身份和地位的标志。骑术好是男子气概的指数。〈哥萨克〉里的卢卡，不置一匹马就不和玛丽亚结婚。〈骑兵军〉里的〈家书〉，作战的父子可以互相凌迟，完全不顾及亲情，可是却在危急的关头还要写信给妈妈，要她给自己的宝贝马洗澡。〈骑兵军〉里最打动我的，就是〈一匹马的故事〉：一个师长强换走了一个连长的爱马，后者辗转想讨回自己的马却不成，简直是“求之不得，展转反侧“，象是一把生锈的刀在心里转动，最后他痛哭着退了伍——我得把这匹马置换成一个女人才能理解到位。要知道哥萨克杀人时都不会落泪的。</p>
<p>哥萨克们爱马胜于爱女人，哦，我这么说不对，一个漂亮女人可以换二十匹好马，马和女人是可以流通的，也就是说，他们用一种共通的，同质地的爱，去爱马和女人，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万物平等意识，凡是在日光之下的，无论草木，野兽，人，都是一样的枯荣自守，循序老去——我想在人类的潜意识里，有一条动物性的大河，它带着汹涌的原欲汩汩流出，但是我们，文明社会的人，体内的河水都被智性生活污染了，而哥萨克们，他们的河水是从容洁净的，而且他们离这条河更近，他们只需侧耳倾听，就可以追随河流的流向而去。所以卢卡爱玛丽亚，却不会因为后者拒绝他的生理要求而为她守身，他马上就去换个女人过夜，吃不到大鱼就吃小虾好了，饿坏了胃可不好，他才不去想什么是道德，他就象动物一样凭本能去理解爱——也正因为此，玛丽亚才爱他，他们都是洁净的原人。</p>
<p>哥萨克人内部也有等级阶梯，但是和身份地位无关。他们的军官也是穿平民衣服，操日常用语，溶入等级地平线的人。他们的阶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级，更象是弱肉强食的生物优势，〈哥萨克〉里的叶罗卡大叔，年老体衰嗜酒，连孩子们都不愿意平视他，只拿他做戏耍的对象，直到有一天他重新老虎发威，打死了一只野猪，这下，妇女给他送葡萄酒，男子们重新耐下心来听他倒叙年轻时的战斗故事，再没人敢把他当病猫看了。</p>
<p>哥萨克们最大的快感就是杀性——狩猎或是杀人，〈骑兵军〉里的哥萨克们，不识字，不看报，勉强知道有列宁这么个遥遥的精神领袖。他们全无正义感：乌克兰境内的犹太人，在苏波战争前是被波兰人凌<u style=display:none>有暗香盈袖</u>辱：拔掉他们的胡子，烧掉他们的教堂，割掉他们的舌头，彻夜的惨叫。然后是苏联人（也就是哥萨克骑兵）来了，种种华美的许诺“共<u style=display:none>人比黄花瘦</u>产国际，看病不要钱，孩子免费上学……”，结果等来的是见猪抢猪，见马掠马，妇女被强<u style=display:none>薄雾浓云愁永昼</u>暴，财物被打着征收的名义掳掠。</p>
<p>之前我没有做过这样的笔记，里面一点爱情的调味都没有，一点余波，残留物都没有，男女，男女倒是有很多的—— 骑兵军里是有女人的，她们穿便装，袖子卷起，头发绞短，战时冲锋陷阵，平时则功用繁多：护<u style=display:none>佳节又重阳</u>士，厨娘，仆佣。甚至……性奴，解决士兵这方面的需要，我不忍心这么说，但是我想她们的功用，简直雷同于公共洗手间。而且大家也觉得没什么不对的，人性的东西，在战时，被折叠收到高处了，上面写的“小心，易碎，危险品”。</p>
<p>〈哥萨克〉是〈托尔斯泰中短篇小说选〉中的一篇，最好的一篇，托尔斯泰类于三岛由纪夫：长篇优于短篇，短篇优于散文。从他的长篇里随手掐个枝节都比这些短篇丰美圆熟。他的短篇大概是达芬奇笔下的手——达芬奇为了画〈最后的晚餐〉，曾经画过几百只手，是素材本和练习簿的作用。这篇小说，象一个发育中的人，眉目模糊，身材也不舒展，然而有种可贵的，隶属于青春期的，荷尔蒙味道浓烈的元气。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8e%9f%e4%ba%ba%e5%93%a5%e8%90%a8%e5%85%8b-2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1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美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4%bb%96%e6%98%af%e7%9c%9f%e7%9a%84%e4%b8%8d%e7%9f%a5%e9%81%93%e8%87%aa%e5%b7%b1%e7%be%8e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4%bb%96%e6%98%af%e7%9c%9f%e7%9a%84%e4%b8%8d%e7%9f%a5%e9%81%93%e8%87%aa%e5%b7%b1%e7%be%8e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Tue, 18 Oct 2011 04:33:39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人物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49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《问题的核心》，我觉得这本书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观。之前，我见过很多把慈悲温情挂在嘴边的人。而引发这些词的触媒，都微不足道，而我心下明白，当这些人，在操作这些字眼时，心里已经翻开了账簿的一页，他们就像某些二流或人造美女，时时刻刻都惦记着自己的美德。他吐出这个词的时候，已经为自己的良好的自我感觉，又加了一笔进账。 真正的悲悯，绝非如此。就像一个人形容林青霞的美为什么能达到极致——“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美”。《问题的核心》里，以一个眨眼都没有的，对人类心灵的逼近，就像一个自始至终，都没有战抖的镜头，描述了“悲悯”这种气质。 简单剧透下“殖民地官员斯考比，为了送精神苦闷的妻子去南非度假，不得不向一名叙利亚奸商借债，从此受到那商人的威胁利诱，接连犯罪而不能自拔，妻子度假期间，他又爱上了海难之后孤苦的海伦。最后他不堪良心的折磨而自杀”——这么骨感的情节线，实在不能复制斯考比的悲悯之美。 斯考比的每个恶行，都发自于善念，其中并没有享乐和贪欢的意味。比如他的出轨，他为海伦心动的那一瞬间，不是因为她的肉体美，或某种甜味的蛊惑，而恰恰相反，是源于她的丑“她转过头来，那张脸是丑陋的，她的丑像是铐在他手腕上的手铐。那些美丽聪明的人，斯考比从不觉得自己对他们负有义务，只有这种没有人为之倾心的脸，谁也不肯偷眼斜睨的脸，不久就要惯于呵斥和冷漠的脸，才需要他的扶助。“怜悯”和“爱情”这两个词人们用的不够严谨，很少有人能对它们体验的如此清楚”——对他，爱是不忍，是由高及低的，是上帝的视角。基督最后背负十字架流血而死，他也是。 他是真的不能对任何人产生恨意，但这个和心灵鸡汤里倡导的宽容，还有微博里遍地开花宣扬行善的法师语录，迥乎不同，而是关乎思考问题的立点。所谓“恨”是：一个人以自己的感受为据点，觉得被他者所负，才能生恨。而斯考比代入对方内心的能力，总是先行于自怜——他不恨冷淡他的妻子露易丝，因为他深深的体会到后者的痛苦，作为热爱精致精神生活的女人，妻子在一个恶俗的环境中落单，在一堆殖民地官员太太中落寞寡欢。他也无法恨他的情妇海伦，当后者无理取闹，用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言辞咒骂他“只要你老婆一发觉，你马上就会像条被鞭子抽了的狗一样，滚回到她身边去吧”，他怜惜的想，她真是没读过什么好书啊。越发觉得她是个无助的，被莫名卷入战争的小孩，心生怜爱。他甚至不恨他的情敌，公报私仇的威尔逊，因为他知道对方受着求之不得的感情的煎熬。 在影视作品里，当我们塑造一个恶棍或是反派角色时，必须得抹煞他的性格成长线，一个无翼而来的坏蛋，血迹斑斑的丑行，才能让人生出喷薄的恨。而斯考比没办法做到，他太能看到人心里的软弱了。他把怜悯给了每一个人，唯独不包括他自己，他眼见别人受到伤害，简直如果身受。而他试图伸手施救的时候，却将自己投入了炼狱，悲悯太大太重，打湿了他，最后他像那个背着湿米袋的渡河者一样，被自己的悲悯拖累溺毙——而我打下这些字的时候，完全不是口号讴歌式的意兴洋洋，而是有点难过的。 如果是在十年前，我会鄙视这种悲悯，甚至把它视为某种软弱，伪善或某种观音情结似的脑残。可是，斯考比明辨是非，爱恨都很坚实。他绝非是因为判断力不足，智力不够而导致了“ 东郭先生”式的悲剧，他是睁着眼睛，清醒着堕落的，完全知道前路会是怎样。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快乐，等于是随身携带着一个地狱，那种内疚自责和无力感，时刻鞭打着他，以至于最后他自杀，都觉得这是“最令人羡慕的财富”。 他身上最具有悲悯显性特征的，就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美。他总觉得能力有限，对别人负疚。不仅他不自觉自己的美德，貌似周围人也不记得他的善意。为了妻子露易丝能去度假休养，他做了最背离本心的事：受贿和渎职，可妻子只觉得他从不读书，没有知性色彩，内心粗糙，缺乏宗教洁净感，不懂爱。妻子整天读着诗集，探讨人类心灵，却对一尺之内的丈夫一无所知，斯考比精心策划自杀，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保险金以便让遗孀过上优裕的生活，可是她却轻言他不懂得爱。而他对她最尖刻的批评不过是“如果我是书里的人，她就能爱我了吧”。而露易丝自己的爱是纯审美的，如她亲吻着斯考比包了纱布的伤口“干净的纱布她并不害怕，就像带着葡萄，去医院探视一个包扎好的病人，不用去面对皮开肉绽”，情妇海伦也觉得他只顾着自己寻欢作乐。同事恨他不肯同流合污，作为腐败和混乱殖民地生活的例外者，他被他们敌视和排斥——善良的心，是地暖，你永远不能看见烟火般的璀璨，只会被那种源源不断的暖意宠坏，完全忘记了提供者一方的掏心掏肺。 他在所有人眼中都是罪人，十诫中他犯了五诫。然而他“非常罪，非常美”。最美的爱情小说，至少有一半是道德框架之外的。《廊桥遗梦》——婚外情，《断背山》——同性恋，《燃情岁月》——女人与三个男主角都有染，近乎乱伦…..这类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。我平生见过最猥琐的一篇小说，是一个女作者写的通奸场景，她兴致大好的，描述了她想象中的色情场面：女主角下身流出  **  ，乳头怎么怎么——我顿时起了生理性厌恶，据我所知，此作者在生活中确实行止端正，从无实质性外遇，但是，最污秽的和最洁净的，其实都是人的欲念。最脏的文字，不是色情小说家笔下的，而是道德狂意淫出来的。而最美的小说，都是人性深处长出来的。 道德审美和人性审美，从来不是一回事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《问题的核心》，我觉得这本书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观。之前，我见过很多把慈悲温情挂在嘴边的人。而引发这些词的触媒，都微不足道，而我心下明白，当这些人，在操作这些字眼时，心里已经翻开了账簿的一页，他们就像某些二流或人造美女，时时刻刻都惦记着自己的美德。他吐出这个词的时候，已经为自己的良好的自我感觉，又加了一笔进账。</p>
<p>真正的悲悯，绝非如此。就像一个人形容林青霞的美为什么能达到极致——“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美”。《问题的核心》里，以一个眨眼都没有的，对人类心灵的逼近，就像一个自始至终，都没有战抖的镜头，描述了“悲悯”这种气质。</p>
<p>简单剧透下“殖民地官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员斯考比，为了送精神苦闷的妻子去南非度假，不得不向一名叙利亚奸商借债，从此受到那商人的威胁利诱，接连犯罪而不能自拔，妻子度假期间，他又爱上了海难之后孤苦的海伦。最后他不堪良心的折磨而自杀”——这么骨感的情节线，实在不能复制斯考比的悲悯之美。</p>
<p>斯考比的每个恶行，都发自于善念，其中并没有享乐和贪欢的意味。比如他的出轨，他为海伦心动的那一瞬间，不是因为她的肉体美，或某种甜味的蛊惑，而恰恰相反，是源于她的丑“她转过头来，那张脸是丑陋的，她的丑像是铐在他手腕上的手铐。那些美丽聪明的人，斯考比从不觉得自己对他们负有义务，只有这种没有人为之倾心的脸，谁也不肯偷眼斜睨的脸，不久就要惯于呵斥和冷漠的脸，才需要他的扶助。“怜悯”和“爱情”这两个词人们用的不够严谨，很少有人能对它们体验的如此清楚”——对他，爱是不忍，是由高及低的，是上帝的视角。基<u style=display:none>薄雾浓云愁永昼</u>督最后背负十字架流血而死，他也是。</p>
<p>他是真的不能对任何人产生恨意，但这个和心灵鸡汤里倡导的宽容，还有微博里遍地开花宣扬行善的法师语录，迥乎不同，而是关乎思考问题的立点。所谓“恨”是：一个人以自己的感受为据点，觉得被他者所负，才能生恨。而斯考比代入对方内心的能力，总是先行于自怜——他不恨冷淡他的妻子露易丝，因为他深深的体会到后者的痛苦，作为热爱精致精神生活的女人，妻子在一个恶俗的环境中落单，在一堆殖民地官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员太太中落寞寡欢。他也无法恨他的情<u style=display:none>玉枕纱厨</u>妇海伦，当后者无理取闹，用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言辞咒骂他“只要你老婆一发觉，你马上就会像条被鞭子抽了的狗一样，滚回到她身边去吧”，他怜惜的想，她真是没读过什么好书啊。越发觉得她是个无助的，被莫名卷入战争的小孩，心生怜爱。他甚至不恨他的情敌，公报私仇的威尔逊，因为他知道对方受着求之不得的感情的煎熬。</p>
<p>在影视作品里，当我们塑造一个恶棍或是反派角色时，必须得抹煞他的性格成长线，一个无翼而来的坏蛋，血迹斑斑的丑行，才能让人生出喷薄的恨。而斯考比没办法做到，他太能看到人心里的软弱了。他把怜悯给了每一个人，唯独不包括他自己，他眼见别人受到伤害，简直如果身受。而他试图伸手施救的时候，却将自己投入了炼狱，悲悯太大太重，打湿了他，最后他像那个背着湿米袋的渡河者一样，被自己的悲悯拖累溺毙——而我打下这些字的时候，完全不是口号讴歌式的意兴洋洋，而是有点难过的。</p>
<p>如果是在十年前，我会鄙视这种悲悯，甚至把它视为某种软弱，伪善或某种观音情结似的脑残。可是，斯考比明辨是非，爱恨都很坚实。他绝非是因为判断力不足，智力不够而导致了“ 东郭先生”式的悲剧，他是睁着眼睛，清醒着堕落的，完全知道前路会是怎样。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快乐，等于是随身携带着一个地狱，那种内疚自责和无力感，时刻鞭打着他，以至于最后他自杀，都觉得这是“最令人羡慕的财富”。</p>
<p>他身上最具有悲悯显性特征的，就是他不知道自己的美。他总觉得能力有限，对别人负疚。不仅他不自觉自己的美德，貌似周围人也不记得他的善意。为了妻子露易丝能去度假休养，他做了最背离本心的事：受贿和渎职，可妻子只觉得他从不读书，没有知性色彩，内心粗糙，缺乏宗教洁净感，不懂爱。妻子整天读着诗集，探讨人类心灵，却对一尺之内的丈夫一无所知，斯考比精心策划自杀，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保险金以便让遗孀过上优裕的生活，可是她却轻言他不懂得爱。而他对她最尖刻的批评不过是“如果我是书里的人，她就能爱我了吧”。而露易丝自己的爱是纯审美的，如她亲吻着斯考比包了纱布的伤口“干净的纱布她并不害怕，就像带着葡萄，去医院探视一个包扎好的病人，不用去面对皮开肉绽”，情<u style=display:none>玉枕纱厨</u>妇海伦也觉得他只顾着自己寻欢作乐。同事恨他不肯同流合污，作为腐<u style=display:none>佳节又重阳</u>败和混乱殖民地生活的例外者，他被他们敌视和排斥——善良的心，是地暖，你永远不能看见烟火般的璀璨，只会被那种源源不断的暖意宠坏，完全忘记了提供者一方的掏心掏肺。</p>
<p>他在所有人眼中都是罪人，十诫中他犯了五诫。然而他“非常罪，非常美”。最美的爱情小说，至少有一半是道德框架之外的。《廊桥遗梦》——婚外情，《断背山》——同性恋，《燃情岁月》——女人与三个男主角都有染，近乎乱<u style=display:none>人比黄花瘦</u>伦…..这类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。我平生见过最猥琐的一篇小说，是一个女作者写的通奸场景，她兴致大好的，描述了她想象中的色情场面：女主角下身流出  **  ，乳头怎么怎么——我顿时起了生理性厌恶，据我所知，此作者在生活中确实行止端正，从无实质性外遇，但是，最污秽的和最洁净的，其实都是人的欲念。最脏的文字，不是色情小说家笔下的，而是道德狂意淫出来的。而最美的小说，都是人性深处长出来的。 道德审美和人性审美，从来不是一回事。<br>
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6/M00/01/59/wKgKDU6dAZIAAAAAAAApfzZD3-4855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3/M00/02/17/wKgKC06dAZMAAAAAAAAklk_-1j8681.jpg" alt="" title="s3323872" width="211" height="300" class="alignnone size-medium wp-image-650"></a>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4%bb%96%e6%98%af%e7%9c%9f%e7%9a%84%e4%b8%8d%e7%9f%a5%e9%81%93%e8%87%aa%e5%b7%b1%e7%be%8e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5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女作家笔下的女作家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a5%b3%e4%bd%9c%e5%ae%b6%e7%ac%94%e4%b8%8b%e7%9a%84%e5%a5%b3%e4%bd%9c%e5%ae%b6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a5%b3%e4%bd%9c%e5%ae%b6%e7%ac%94%e4%b8%8b%e7%9a%84%e5%a5%b3%e4%bd%9c%e5%ae%b6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Sun, 09 Oct 2011 02:57:44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人物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47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看了莉季娅所写之《阿赫玛托娃札记》，三卷本，一百多万字吧，觉得很想说点什么。女人写女人吧，视角往往是混合的。也许因着同类相亲的仰慕加点糖，又因为同性相妒的醋意添点盐，君不见：芒索笔下的杜拉斯，吉非笔下的吉皮乌斯，都是类似的加减之后，滋味复杂的产物。 由于莉季娅是阿赫玛托娃的超级粉丝，一开始，我很担心她宽柔宠溺的仰角，会模糊掉阿赫玛托娃的性格轮廓线，但是后来欣喜的发现，莉季娅成功的保留了内心的隔离带，维持着合适的视距，她笔下的阿赫玛托娃，原味，本色，有凸有凹，有棱有角，完全没有被善意或恶毒磨平。其实她记录的，全是些边角日常闲碎，阿赫玛托娃的所吃所穿所言所行，可是，有些人生来就是有明星气质的，一举手，一投足，一颦一笑，都是可以入诗入画的。她的碎语闲章，掐个枝叶下来，都是铮铮的语录警句，阿赫玛托娃就是这样的女人。过去看曼德尔斯塔姆回忆录，说她有个“独立的姿态和话语体系，没有一个人可以模仿她的手势”，现在才明白这句话。 她们相交于大清洗的前夕——谁都知道斯大林的白色清洗意味着什么，多少声名显赫的作家，一夜之间失踪了，然后他们的名字成为禁忌。阿赫玛托娃，这个少年成名，早就被声名和崇拜宠溺坏了，对赞美和讴歌都已免疫的诗歌女皇，在斯大林时代，从云端跌落泥泞，居然被骂作婊子兼荡妇。诗人是以表达为已任的，可是在剥夺一切话语权利的  **  下，有近十年的时间，她没法在公开场合发表一篇作品，甚至，隔墙就是耳，连闲话家常都是奢侈品，阿赫玛托娃常常一边对着监听者的方向高声喊着“你喝茶”，一边把手中的诗稿偷偷递给莉季娅。随后又用最快速度把它焚毁，以免沦为物证。在札记里，我非常吃惊的看到，这些生出来不到五分钟就被火焰吞噬的字句，居然逐行复活了。它们字字如刻，被莉季娅记在心里呢。“我不记得回家的每一步了，可我记得她的诗，每一句，从出门的那一刻，我就一直在嘴里念叨着，怕忘掉。 阿赫玛托娃的傲骨，得自她的精神化，她可以带着碎布片般的帽子，踢趿着一双鞋根被踩歪的旧鞋，照样怡然自得，并且，她声称她自己拔牙时连麻药也不需要，也就是说，一切物质性的困窘苦痛，肉体的，金钱的，她都可以淡然，可是她受不了精神上的穷苦。即使住在没有供暖的屋子里，窗户上塞着破报纸过冬，四壁之外都是监听的暗探，一个星期只能吃一锅煮土豆，招待客人都只能用白开水，她也要天天有人来和她谈诗论文，彼时她几乎是处于亲情的绝地之中——哥哥自杀，父母疏离，丈夫离弃。她又是个连过马路都会尖叫的神经质女人。能给她足够安全感，让她放声笑骂，肆意挥斥的这个话语平台，就是莉季娅。她们在诗句的浸润中，相溽以沫，相掬以湿，互相壮胆，彼此取暖。 这三卷札记跨时近30年（1938——1966），字数逾百万。因为当时的政治空气，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用密码写就，这部笔记随着莉季娅本人四处隐匿，饱受流离之苦，札记里，大至政治事件，小至阿赫玛托娃插了一个新发梳，事无巨细，一一记录。这种观察的耐力，成于莉季娅对阿赫玛托娃的爱。混合的爱，多元的爱：闺密之间的亲呢，粉丝对受难偶像的同情，甚至，慈母对胆小孩子的怜惜，混合的爱成就混合的视像——阿赫玛托娃的才情，沉吟片刻，开口就是文章；阿赫玛托娃的的正直，“他们不让我出版，就因为我不肯写‘国营农场！’”阿赫玛托娃的刻毒：口舌尖利，常常在背后批评别人；阿赫玛托娃的霸气：坚持己见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；阿赫玛托娃高频发作的神经质，锁门都要锁好几次；阿赫玛托娃小面积的谎言，她明明很在乎出版这件事，为一个字都能易稿数次，却声称“我从不关心别人的看法”。莉季娅的笔下也没有回避这些。她根本也不在乎这些，无论阿赫玛托娃是不是吻合她的道德标准和审美模式，她也不会很自私的，用记忆或是想象去美化和改造她，她就是爱原装的，本色的阿赫玛托娃。 再看吉非笔下的吉皮乌斯。我既是诗盲，也就不去评论她的职业技术了，有几处小特写，很传神，她形容吉皮乌斯是白色恐怖，常常穿男装，奇装异服上街（估计也是表现欲超强的女人），穿晚礼服时干脆在身后装一双翅膀！！！冬天天冷，把所有的大小皮草都套在身上，还和男人讨香烟抽，从皮草袖子里，伸出鸡爪一样的手，就象食蚁兽的舌头一样。（这也描写的太可怖哈，女人看女人，眼光真尖利）。她的女伴穷的住不起有暖气的屋子，她一大早跑过去，告诉人家她的大别墅阳光多么好，她就在别墅里，一个一个房间的走过去，循着阳光，因为她有的是空房间，而她的女伴呢，眼巴巴的看着她，鞋子飘在卧室的积水上，结了冰。这个女伴就是写这篇文章的吉菲，所以我相信她写的吉皮乌斯，比任何一个她的崇拜者都写的锋利，就是因为她对吉的立场，是憎多于爱的。在她眼中成像的吉皮乌斯，喜欢戏弄别人，以树敌为乐，这当然是最高效的凸现自己的方式。从未流露过温柔的碎屑。这样一个跋扈骄横自私，全无光明面的吉皮乌斯，当然不能激活读者的爱心。连带着，我连倾斜度太大，思路过于自保自怜，完全看不见别人亮点的吉非，也不喜欢。 再看芒索笔下的杜拉斯呢，她的视角温度，应该是介于吉非和莉季娅之间。她眼中的杜拉斯，专横，自私，蛮力。“她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生活了十六年，居然都不知道他爱吃什么，因为她从不把菜单递给他”。又有着孩子气的怯弱，大雨之中无助的躲在屋檐下啜泣，“我怕一个人呆着“。大概女人写女人，才会在这种边角旮旯处着力吧。然而这些日常细节，又常常是痛点所在，一踹一个准，写这本回忆录时，她早已与杜拉斯断交，至于断交的原因呢，各执一辞，都说对方对不住自己。当然其中不排除因为杜拉获得了龚古尔奖，激起同行且是同性的芒索的妒意，而从杜拉斯的角度来说呢，有这么个人成天近距离的阴森窥伺着，将她的一举一动收入眼底，并伺机将其同步复制成文字广为传播，也实在是件不定时爆炸的危险物吧。别说杜拉斯，就是我，也一定会找个茬远离此人。不过话说回来，芒索是个很不错的记者，职业训练吧，让她能够自持自制，在人工调整下，保持一个水平中正的观察成像镜面。她说”我要用中间色写这本书“，不偏不倚，不浓不淡，我觉得她基本上做到了这点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看了莉季娅所写之《阿赫玛托娃札记》，三卷本，一百多万字吧，觉得很想说点什么。女人写女人吧，视角往往是混合的。也许因着同类相亲的仰慕加点糖，又因为同性相妒的醋意添点盐，君不见：芒索笔下的杜拉斯，吉非笔下的吉皮乌斯，都是类似的加减之后，滋味复杂的产物。</p>
<p>由于莉季娅是阿赫玛托娃的超级粉丝，一开始，我很担心她宽柔宠溺的仰角，会模糊掉阿赫玛托娃的性格轮廓线，但是后来欣喜的发现，莉季娅成功的保留了内心的隔离带，维持着合适的视距，她笔下的阿赫玛托娃，原味，本色，有凸有凹，有棱有角，完全没有被善意或恶毒磨平。其实她记录的，全是些边角日常闲碎，阿赫玛托娃的所吃所穿所言所行，可是，有些人生来就是有明星气质的，一举手，一投足，一颦一笑，都是可以入诗入画的。她的碎语闲章，掐个枝叶下来，都是铮铮的语录警句，阿赫玛托娃就是这样的女人。过去看曼德尔斯塔姆回忆录，说她有个“独立的姿态和话语体系，没有一个人可以模仿她的手势”，现在才明白这句话。</p>
<p>她们相交于大清洗的前夕——谁都知道斯大林的白色清洗意味着什么，多少声名显赫的作家，一夜之间失踪了，然后他们的名字成为禁忌。阿赫玛托娃，这个少年成名，早就被声名和崇拜宠溺坏了，对赞美和讴歌都已免疫的诗歌女皇，在斯大林时代，从云端跌落泥泞，居然被骂作婊子兼荡<u style=display:none>东篱把酒黄昏后</u>妇。诗人是以表达为已任的，可是在剥夺一切话语权利的  **  下，有近十年的时间，她没法在公开场合发表一篇作品，甚至，隔墙就是耳，连闲话家常都是奢侈品，阿赫玛托娃常常一边对着监<u style=display:none>瑞脑消金兽</u>听者的方向高声喊着“你喝茶”，一边把手中的诗稿偷偷递给莉季娅。随后又用最快速度把它焚毁，以免沦为物证。在札记里，我非常吃惊的看到，这些生出来不到五分钟就被火焰吞噬的字句，居然逐行复活了。它们字字如刻，被莉季娅记在心里呢。“我不记得回家的每一步了，可我记得她的诗，每一句，从出门的那一刻，我就一直在嘴里念叨着，怕忘掉。</p>
<p>阿赫玛托娃的傲骨，得自她的精神化，她可以带着碎布片般的帽子，踢趿着一双鞋根被踩歪的旧鞋，照样怡然自得，并且，她声称她自己拔牙时连麻药也不需要，也就是说，一切物质性的困窘苦痛，肉体的，金钱的，她都可以淡然，可是她受不了精神上的穷苦。即使住在没有供暖的屋子里，窗户上塞着破报纸过冬，四壁之外都是监<u style=display:none>瑞脑消金兽</u>听的暗探，一个星期只能吃一锅煮土豆，招待客人都只能用白开水，她也要天天有人来和她谈诗论文，彼时她几乎是处于亲情的绝地之中——哥哥自杀，父母疏离，丈夫离弃。她又是个连过马路都会尖叫的神经质女人。能给她足够安全感，让她放声笑骂，肆意挥斥的这个话语平台，就是莉季娅。她们在诗句的浸润中，相溽以沫，相掬以湿，互相壮胆，彼此取暖。</p>
<p>这三卷札记跨时近30年（1938——1966），字数逾百万。因为当时的政治空气，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用密码写就，这部笔记随着莉季娅本人四处隐匿，饱受流离之苦，札记里，大至政治事件，小至阿赫玛托娃插了一个新发梳，事无巨细，一一记录。这种观察的耐力，成于莉季娅对阿赫玛托娃的爱。混合的爱，多元的爱：闺密之间的亲呢，粉丝对受难偶像的同情，甚至，慈母对胆小孩子的怜惜，混合的爱成就混合的视像——阿赫玛托娃的才情，沉吟片刻，开口就是文章；阿赫玛托娃的的正直，“他们不让我出版，就因为我不肯写‘国营农场！’”阿赫玛托娃的刻毒：口舌尖利，常常在背后批评别人；阿赫玛托娃的霸气：坚持己见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；阿赫玛托娃高频发作的神经质，锁门都要锁好几次；阿赫玛托娃小面积的谎言，她明明很在乎出版这件事，为一个字都能易稿数次，却声称“我从不关心别人的看法”。莉季娅的笔下也没有回避这些。她根本也不在乎这些，无论阿赫玛托娃是不是吻合她的道德标准和审美模式，她也不会很自私的，用记忆或是想象去美化和改造她，她就是爱原装的，本色的阿赫玛托娃。</p>
<p>再看吉非笔下的吉皮乌斯。我既是诗盲，也就不去评论她的职业技术了，有几处小特写，很传神，她形容吉皮乌斯是白色恐怖，常常穿男装，奇装异服上街（估计也是表现欲超强的女人），穿晚礼服时干脆在身后装一双翅膀！！！冬天天冷，把所有的大小皮草都套在身上，还和男人讨香烟抽，从皮草袖子里，伸出鸡爪一样的手，就象食蚁兽的舌头一样。（这也描写的太可怖哈，女人看女人，眼光真尖利）。她的女伴穷的住不起有暖气的屋子，她一大早跑过去，告诉人家她的大别墅阳光多么好，她就在别墅里，一个一个房间的走过去，循着阳光，因为她有的是空房间，而她的女伴呢，眼巴巴的看着她，鞋子飘在卧室的积水上，结了冰。这个女伴就是写这篇文章的吉菲，所以我相信她写的吉皮乌斯，比任何一个她的崇拜者都写的锋利，就是因为她对吉的立场，是憎多于爱的。在她眼中成像的吉皮乌斯，喜欢戏弄别人，以树敌为乐，这当然是最高效的凸现自己的方式。从未流露过温柔的碎屑。这样一个跋扈骄横自私，全无光明面的吉皮乌斯，当然不能激活读者的爱心。连带着，我连倾斜度太大，思路过于自保自怜，完全看不见别人亮点的吉非，也不喜欢。</p>
<p>再看芒索笔下的杜拉斯呢，她的视角温度，应该是介于吉非和莉季娅之间。她眼中的杜拉斯，专横，自私，蛮力。“她和那个男孩在一起生活了十六年，居然都不知道他爱吃什么，因为她从不把菜单递给他”。又有着孩子气的怯弱，大雨之中无助的躲在屋檐下啜泣，“我怕一个人呆着“。大概女人写女人，才会在这种边角旮旯处着力吧。然而这些日常细节，又常常是痛点所在，一踹一个准，写这本回忆录时，她早已与杜拉斯断交，至于断交的原因呢，各执一辞，都说对方对不住自己。当然其中不排除因为杜拉获得了龚古尔奖，激起同行且是同性的芒索的妒意，而从杜拉斯的角度来说呢，有这么个人成天近距离的阴森窥伺着，将她的一举一动收入眼底，并伺机将其同步复制成文字广为传播，也实在是件不定时爆炸的危险物吧。别说杜拉斯，就是我，也一定会找个茬远离此人。不过话说回来，芒索是个很不错的记者，职业训练吧，让她能够自持自制，在人工调整下，保持一个水平中正的观察成像镜面。她说”我要用中间色写这本书“，不偏不倚，不浓不淡，我觉得她基本上做到了这点。<br>
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1/M00/02/97/wKgKC06RDZkAAAAAAAAJqjlyKQk422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1/M00/02/97/wKgKC06RDZkAAAAAAAAJqjlyKQk422.jpg" alt="" title="s1199574" width="68" height="100" class="alignnone size-full wp-image-648"></a>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a5%b3%e4%bd%9c%e5%ae%b6%e7%ac%94%e4%b8%8b%e7%9a%84%e5%a5%b3%e4%bd%9c%e5%ae%b6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0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如风如果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a6%82%e9%a3%8e%e5%a6%82%e6%9e%9c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a6%82%e9%a3%8e%e5%a6%82%e6%9e%9c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Wed, 28 Sep 2011 01:09:4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情绪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细节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43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最近在看《停车暂借问》，其实，近年来已经很少看言情小说了，之所以提到这本书，因为它确实凝结着一种很原初的爱情观，乍看小说里的“身世之感”，像张爱玲，再仔细瞅，却是越过了张直接续接了《红楼梦》的血脉。小说写的是一个东北少女赵宁静颠沛流离，曲折难遂的爱情故事，书分为三部，第一部是写她和一个叫千重的日本男孩子的懵懂初恋，后面两部是和她的远房表哥林爽然的爱情。第二部还曾被拍成过电影《烟雨红颜》。 说实话，我觉得电影里周迅加张信哲的组合，实在太南方了，确实不能还原原书主角的风貌。钟晓阳是广东梅县人，但她的母系来自东北。这篇小说是她于８０年还乡时生出的写作灵感。是一个地道的，混杂了臆想和乡愁的东北爱情故事。很多刻意使用的方言，有意无意细描的北地风俗，都有一种提纯后的天高地阔，豁然敞亮，甚至两个人的流散，都是“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的凄冷。不是江南爱情的那种粘稠和阴湿。形容表哥“笑的豁豁亮亮”，“这个野人！”——这种自由不羁如野风的味道，应该是个阳光射手男吧——后来看书里爽然是十二月三号的生日，还真是！ 小说文字也做工精致，灵气逼人“ 这时春阳烂漫，照在一草一木上寸寸皆是光阴，又时时有去意，要在花叶上滑下来的样子” “转瞬到了七月光景，生活十分安适，她重新恢复了信心，没有他，她照样过了，思念是另一回事。周蔷的事早已解决，除了到她家，宁静绝少出门，找母亲的旧书读，日子有一种守节的端丽”。 有段很是喜欢。林家铺子失火，赵宁静去找爽然，爽然的未婚妻素云向她描述这件事，和爽然这个人，他平时怎么做生意啊之类的。宁静想这是我认识的那个爽然么？我怎么只记得他爱吃哪家的大饼，爱听蝉鸣和雨声。前者关切社会坐标体系中的男人，后者是观心。这大概就是宝钗和黛玉不同的视角吧。一个宜家宜室，一个宜花宜月。然而，前者是相亲频道的节目，爱情故事，写的多是后者。 两次失恋也大不同。千重虽是初恋，但相交并不深，所以不过是“守节的端丽“，爽然是日日相好的，思念有很多落脚的具体情节，失去爽然后她漠漠待这个世界，这个世界也漠漠待她，和女友逛街，看见元宵节图案的屏风，就哭了。悲意丛生的，是最后一部，两人相别十五年后，在香港偶遇，他老病潦倒，生气全无，怨气重重加暮气沉沉，她有了斑点和小肚子，少了几分任性使气，只一味迁就他。 他们共同生活，两个离乡背井的流离之人，有着共同的回不去的过往，像照片里的青春，那‘阳光，照不进现时”。过去在东北，他在生意场上奔波，她对外界一无所知，是他的港湾。现在，在香港，他是她的。 那一场大火后，他怕她受穷所以不提婚，她担心他两头为难，就匆忙嫁了不爱的人。他本是处处为她好，免得她随他落魄受苦，她也是时时牵念他，怕他受累。本是一颗心，不知怎么就生了间隙。一夜夫妻，还她半生情谊之后，他还是不告而别了。小说从春日东北，少女的歌声开始，到冬日的香港，老妇晾衣结束。这个起落的手势很是苍凉。 有人说她是张爱玲传人，一样少年成名，有自来的沧桑感。但还是有区别，同样是提笔就老的天才少女，张爱玲的底色要厚重的多，钟晓阳更明澈活泼。张爱玲是用物质的繁华反衬人世的无依，以人性的污秽衬霎那爱情的光芒，处处是反手。钟则不是，她是顺风顺水，“少女情怀总是诗”，赵宁静是个活泼明丽的少女，不同于张笔下那些心理阴暗扭曲的女性。她和千重共度八月节颂，荒地里烤黄豆，漫天风雪里约会，桂花飘香时野游。这是初恋的喜悦，之后和林爽然热恋，分离的大悲，沧桑半生后，心一点点凉掉——张爱玲是天生的负数，钟晓阳则是循着因果做减法。 同期又看了苏伟贞的《魔术时刻》，也是一个南方女作家写的东北爱情故事。但反差甚大。《停车暂借问》完全是传统小说的格局，起承转合，结构完整，是一棵欣欣向光的树，叶脉树干根系都晓畅明白，《魔术时刻》则是个小场景舞台剧，虽然有大连的大雪绵实，对着海水渺茫，在摩天轮上做爱的真幻迷离。但是，它实在是个心理戏。对手戏都很晦涩，亮点都是滑落内心的瞬间。这是苏伟贞的老套路了。成群称言静为“镜子”，其实还是精神世界结构精巧的智者，在找一个倾诉和映照自己的平面。而赵宁静和林爽然的那种相知，则不是这样。他们是一个人去寻找缺失的另外一半。而言静和成群却是“我爱上了我的孤独”，而“你是我的镜子小姐”。老式的爱情里，主角是凸凹配，现代爱情里，则连这个机遇都难得，只能退一步，追寻完整的自我。前者如果，有核有皮有肉，后者如风，无根无果无淹留。 但怎么说呢，《停车暂借问》是整体的酣畅动人，《魔术时刻》就像它的书名一样——这个书名的意思是黄昏与黑夜交接时光线暧昧的时分——它是片语断章的好，但那也值得了，成群的这段话，太喜欢了，读了好几遍——“其实我没有告诉你，深山两年对我最根植的影响，再度回到城市，我已成为无可救药的孤独者。我清楚的认知我一生都不能拥有良好的两性互动的宿命。我总是渴望独处。对爱情我很确定，你离开后我镇日渴望你身体发出的光。但结婚不是，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更为省力。可以轻易重回孤独。“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最近在看《停车暂借问》，其实，近年来已经很少看言情小说了，之所以提到这本书，因为它确实凝结着一种很原初的爱情观，乍看小说里的“身世之感”，像张爱玲，再仔细瞅，却是越过了张直接续接了《红楼梦》的血脉。小说写的是一个东北少女赵宁静颠沛流离，曲折难遂的爱情故事，书分为三部，第一部是写她和一个叫千重的日本男孩子的懵懂初恋，后面两部是和她的远房表哥林爽然的爱情。第二部还曾被拍成过电影《烟雨红颜》。</p>
<p>说实话，我觉得电影里周迅加张信哲的组合，实在太南方了，确实不能还原原书主角的风貌。钟晓阳是广东梅县人，但她的母系来自东北。这篇小说是她于８０年还乡时生出的写作灵感。是一个地道的，混杂了臆想和乡愁的东北爱情故事。很多刻意使用的方言，有意无意细描的北地风俗，都有一种提纯后的天高地阔，豁然敞亮，甚至两个人的流散，都是“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的凄冷。不是江南爱情的那种粘稠和阴湿。形容表哥“笑的豁豁亮亮”，“这个野人！”——这种自由不羁如野风的味道，应该是个阳光射手男吧——后来看书里爽然是十二月三号的生日，还真是！</p>
<p>小说文字也做工精致，灵气逼人“ 这时春阳烂漫，照在一草一木上寸寸皆是光阴，又时时有去意，要在花叶上滑下来的样子” “转瞬到了七月光景，生活十分安适，她重新恢复了信心，没有他，她照样过了，思念是另一回事。周蔷的事早已解决，除了到她家，宁静绝少出门，找母亲的旧书读，日子有一种守节的端丽”。</p>
<p>有段很是喜欢。林家铺子失火，赵宁静去找爽然，爽然的未婚妻素云向她描述这件事，和爽然这个人，他平时怎么做生意啊之类的。宁静想这是我认识的那个爽然么？我怎么只记得他爱吃哪家的大饼，爱听蝉鸣和雨声。前者关切社会坐标体系中的男人，后者是观心。这大概就是宝钗和黛玉不同的视角吧。一个宜家宜室，一个宜花宜月。然而，前者是相亲频道的节目，爱情故事，写的多是后者。</p>
<p>两次失恋也大不同。千重虽是初恋，但相交并不深，所以不过是“守节的端丽“，爽然是日日相好的，思念有很多落脚的具体情节，失去爽然后她漠漠待这个世界，这个世界也漠漠待她，和女友逛街，看见元宵节图案的屏风，就哭了。悲意丛生的，是最后一部，两人相别十五年后，在香港偶遇，他老病潦倒，生气全无，怨气重重加暮气沉沉，她有了斑点和小肚子，少了几分任性使气，只一味迁就他。</p>
<p>他们共同生活，两个离乡背井的流离之人，有着共同的回不去的过往，像照片里的青春，那‘阳光，照不进现时”。过去在东北，他在生意场上奔波，她对外界一无所知，是他的港湾。现在，在香港，他是她的。 那一场大火后，他怕她受穷所以不提婚，她担心他两头为难，就匆忙嫁了不爱的人。他本是处处为她好，免得她随他落魄受苦，她也是时时牵念他，怕他受累。本是一颗心，不知怎么就生了间隙。一夜夫妻，还她半生情谊之后，他还是不告而别了。小说从春日东北，少女的歌声开始，到冬日的香港，老妇晾衣结束。这个起落的手势很是苍凉。</p>
<p>有人说她是张爱玲传人，一样少年成名，有自来的沧桑感。但还是有区别，同样是提笔就老的天才少女，张爱玲的底色要厚重的多，钟晓阳更明澈活泼。张爱玲是用物质的繁华反衬人世的无依，以人性的污秽衬霎那爱情的光芒，处处是反手。钟则不是，她是顺风顺水，“少女情怀总是诗”，赵宁静是个活泼明丽的少女，不同于张笔下那些心理阴暗扭曲的女性。她和千重共度八月节颂，荒地里烤黄豆，漫天风雪里约会，桂花飘香时野游。这是初恋的喜悦，之后和林爽然热恋，分离的大悲，沧桑半生后，心一点点凉掉——张爱玲是天生的负数，钟晓阳则是循着因果做减法。</p>
<p>同期又看了苏伟贞的《魔术时刻》，也是一个南方女作家写的东北爱情故事。但反差甚大。《停车暂借问》完全是传统小说的格局，起承转合，结构完整，是一棵欣欣向光的树，叶脉树干根系都晓畅明白，《魔术时刻》则是个小场景舞台剧，虽然有大连的大雪绵实，对着海水渺茫，在摩天轮上做<u style=display:none>佳节又重阳</u>爱的真幻迷离。但是，它实在是个心理戏。对手戏都很晦涩，亮点都是滑落内心的瞬间。这是苏伟贞的老套路了。成群称言静为“镜子”，其实还是精神世界结构精巧的智者，在找一个倾诉和映照自己的平面。而赵宁静和林爽然的那种相知，则不是这样。他们是一个人去寻找缺失的另外一半。而言静和成群却是“我爱上了我的孤独”，而“你是我的镜子小姐”。老式的爱情里，主角是凸凹配，现代爱情里，则连这个机遇都难得，只能退一步，追寻完整的自我。前者如果，有核有皮有肉，后者如风，无根无果无淹留。</p>
<p>但怎么说呢，《停车暂借问》是整体的酣畅动人，《魔术时刻》就像它的书名一样——这个书名的意思是黄昏与黑夜交接时光线暧昧的时分——它是片语断章的好，但那也值得了，成群的这段话，太喜欢了，读了好几遍——“其实我没有告诉你，深山两年对我最根植的影响，再度回到城市，我已成为无可救药的孤独者。我清楚的认知我一生都不能拥有良好的两性互动的宿命。我总是渴望独处。对爱情我很确定，你离开后我镇日渴望你身体发出的光。但结婚不是，和一个不爱的人结婚更为省力。可以轻易重回孤独。“</p>
<p>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4/M00/02/1E/wKgKDU6Cc6YAAAAAAABfHH_zoCc536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6/M00/03/11/wKgKDE6Cc6cAAAAAAABI-1c5bP4182.jpg" alt="" title="s6866634" width="204" height="300" class="alignnone size-medium wp-image-644"></a>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6/M00/01/31/wKgKDU6Cc7oAAAAAAABQ1laTBRc026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2/M00/01/DE/wKgKC06Cc7oAAAAAAABCT1qUdoA503.jpg" alt="" title="s6824130" width="211" height="300" class="alignnone size-medium wp-image-645"></a>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5%a6%82%e9%a3%8e%e5%a6%82%e6%9e%9c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2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提笔就老的人，也有过童年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6%8f%90%e7%ac%94%e5%b0%b1%e8%80%81%e7%9a%84%e4%ba%ba%ef%bc%8c%e4%b9%9f%e6%9c%89%e8%bf%87%e7%ab%a5%e5%b9%b4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6%8f%90%e7%ac%94%e5%b0%b1%e8%80%81%e7%9a%84%e4%ba%ba%ef%bc%8c%e4%b9%9f%e6%9c%89%e8%bf%87%e7%ab%a5%e5%b9%b4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Tue, 20 Sep 2011 12:43:0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细节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41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周氏兄弟以杂文见长，我却分外喜欢他们的散文，尤其是周作人的，落到衣食住的实处，带着俳味的那些散淡行文。周作人写过关于鲁迅的书，如《鲁迅的故家》《鲁迅小说中的人物》，其实鲁迅只是一个用来开题的引子，书的实体，是绍兴的民俗白描和民国人物志。这种类型的江浙民俗志，之前还有一本范寅的《越谚》，范与周作人的叔祖是邻居，少时周作人曾经看到范用零食哄孩子，以收集童谣，此人老境窘迫，为家人在灶房吹火——民俗志不是什么能够沽名钓誉，或是赢利的书，此可见一斑。 我最喜欢的一本周作人，是他的《儿童杂事诗》，后由丰子恺配图，钟叔河笺注成书——周作人是家中老二，上有事事做主的长兄鲁迅，下有在家侍母的弟弟建人，他在上学时也不善交游，做讲师时只一味埋头读讲义——是个疏离清淡的人。一直到读《儿童杂事诗》，我才意识到，这个提笔就老，文字里暮气自来的人，他也有过谐趣轻倩的时光，都伏在他的童年里。 这些回忆童年趣事和江南旧风物的诗，其成诗背景倒是很特别：前阵子读余斌版《周作人》，最后一页写周的牢狱之灾，即他因汉奸案被羁押在老虎桥监狱，开始撰写忆旧打油诗——原来如此！突然想起黄裳在《金陵五记》里写过，当时，他采访过在押的“老奸”周作人，说周“一脸谄笑愈发丑恶”。而就是他笔下这个猥琐的老汉奸，在见完他之后，在监狱里用饼干盒子垫着，写了《儿童杂事诗》。到了1989年，钟叔河起念，四处收集资料，要将这本书重新整理出版。当时，钟叔河也是晚景寥落“年来以脑出血病废，写载道文章已无力量，为言志又缺乏心情，惟以笺注遣有涯之生。仓黎云：‘尔雅注虫鱼，定非磊落人’。予历经丧乱，夏日秋风，书剑飘零，形神俱敝，又何能磊落？”——《钟叔河笺释儿童杂事诗序》——钟自称晚年居高楼，绝少履平地，却将这书增补再版数次，叹“知音稀”，可见是看重的。 这是我意料之外的。“早市离家二里遥，携篮赶上大云桥。 今朝不吃麻花粥，荷叶包来茯苓糕。” “夕阳在树时加酉，洒水庭前作晚凉。 板桌移来先吃饭，中间虾壳笋头汤。”“一霎狂风急雨催，太阳赶入黑云堆。 窥窗小脸惊相问，可是夜叉扛海来。 ”——这些俏皮谐趣，完全不识愁滋味的童谣，它的背景色，却如此苦涩，那是两个畸零人。 先随录几个我喜欢的 ： “新年拜岁换新衣，白袜花鞋样样齐。小辫朝天红线札，分明一双小荸荠。”（《新年》），这是拜岁——守岁的风俗各地皆有，绍兴人给孩子的压岁钱是方正的百文大票子，用红绳系了，或红纸包了——民国时的钞票印刷质量，我疑心是不太好，因为据说是要平时留意收集了方正的票子，过年时用作压岁钱。彼时周作人的压岁钱是一百文，换算成泥青蛙则可买13个，算是很大的一笔年终奖了。绍兴是水乡，拜年时是坐船出行的，孩子们都是诗书人家，平时野外活动机会甚少，到了新年，穿了齐整的红衣白靴，用红绿绳缚了荸荠头——即北方的朝天辫，大一点的姑娘，用银饰簪头，随着父母去拜年。 “夕阳在树时加酉，洒水庭前作晚凉。 板桌移来先吃饭，中间虾壳笋头汤。”相关的民俗，亦隐隐出没于鲁迅的小说里，比如《风波》——里面的男主角傍晚摇撸归家，远远近近，河滩上的邻人们，都拿水泼了家门口的泥地，搬出小方桌，摆上蒸干菜，准备开饭了——这是典型的江南家居生活，一直到现在，在车前子的写食文章里，还是常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，江南的夏季，燠热难挡，即使太阳下山后，暑气仍在，泼凉水在石板地上，几乎可以看到地气蒸腾而起——周作人在东京的时候，想念家乡的风物，其中有一味虾壳笋头汤，是他絮絮不忘的：大虾子的虾仁挤出后所余的壳，配了老毛笋的笋头，用一点干菜垫底，拿小锅灶熬点清汤出来，内中并无可吃之物，还有股子寒素气，然汤味请鲜，淡而致远，如俳句之味——周作人笔下的日常，亦有这种俳味。 “龙灯蟹鹞去迢迢，关进书房耐寂寥。盼到清明三月节，上坟船上看姣姣。”，此乃上坟——彼时风气闭塞，妇女出行机会甚少，清明上坟于是成了大事记，古风犹然，见于张岱笔下“虽监门小户，男女必用两座船，必巾，必鼓吹……下午必就其地势远近，游庵堂寺院，及士大夫家花园”。张岱亦是绍兴名士，虽是用排比造兴，也看的出他对这趁势奢靡的恶风，很是厌弃，哈哈。此风至民国尚存，周作人的家族算是大族，上坟时仆佣妇孺，大小男丁，满满荡荡的有好几船，坟山都在小岛上，下了船，扫完坟，祭完祖，则是孩子们的自由活动时间，满山乱跑，随意嬉戏，清明时，春意已深，杜鹃，映山红，和牛郎花都开到盛时，漫山遍野都是春意，待孩子们抱着满怀的春花回来，船缓缓离岸，船上的女人们挽了袖，洗净手，温了绍酒，煮开暖锅——类似于现在的小火锅，清明时地气未回暖，早晚尚凉，吃冷食怕伤肠胃，火锅里用鱼丸虾饺垫底，佐以各种素菜，口味想来很不坏：）））由妈妈（用人）们照顾着吃饭了，杜鹃花头上插戴着，沿窗沿散落着，它的明丽溢出船舷的画框，照亮人眼，绍兴话说“上坟船里看娇娇”，娇娇类于现代语境中的“漂亮美眉”，本是浪子轻薄语，想来孩子们的兴致多半是在花，倒不在娇娇吧：））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周氏兄弟以杂文见长，我却分外喜欢他们的散文，尤其是周作人的，落到衣食住的实处，带着俳味的那些散淡行文。周作人写过关于鲁迅的书，如《鲁迅的故家》《鲁迅小说中的人物》，其实鲁迅只是一个用来开题的引子，书的实体，是绍兴的民俗白描和民<u style=display:none>瑞脑消金兽</u>国人物志。这种类型的江浙民俗志，之前还有一本范寅的《越谚》，范与周作人的叔祖是邻居，少时周作人曾经看到范用零食哄孩子，以收集童谣，此人老境窘迫，为家人在灶房吹火——民俗志不是什么能够沽名钓誉，或是赢利的书，此可见一斑。</p>
<p>我最喜欢的一本周作人，是他的《儿童杂事诗》，后由丰子恺配图，钟叔河笺注成书——周作人是家中老二，上有事事做主的长兄鲁迅，下有在家侍母的弟弟建人，他在上学时也不善交游，做讲师时只一味埋头读讲义——是个疏离清淡的人。一直到读《儿童杂事诗》，我才意识到，这个提笔就老，文字里暮气自来的人，他也有过谐趣轻倩的时光，都伏在他的童年里。</p>
<p>这些回忆童年趣事和江南旧风物的诗，其成诗背景倒是很特别：前阵子读余斌版《周作人》，最后一页写周的牢狱之灾，即他因汉奸案被羁押在老虎桥监狱，开始撰写忆旧打油诗——原来如此！突然想起黄裳在《金陵五记》里写过，当时，他采访过在押的“老奸”周作人，说周“一脸谄笑愈发丑恶”。而就是他笔下这个猥琐的老汉奸，在见完他之后，在监狱里用饼干盒子垫着，写了《儿童杂事诗》。到了1989年，钟叔河起念，四处收集资料，要将这本书重新整理出版。当时，钟叔河也是晚景寥落“年来以脑出血病废，写载道文章已无力量，为言志又缺乏心情，惟以笺注遣有涯之生。仓黎云：‘尔雅注虫鱼，定非磊落人’。予历经丧乱，夏日秋风，书剑飘零，形神俱敝，又何能磊落？”——《钟叔河笺释儿童杂事诗序》——钟自称晚年居高楼，绝少履平地，却将这书增补再版数次，叹“知音稀”，可见是看重的。</p>
<p>这是我意料之外的。“早市离家二里遥，携篮赶上大云桥。 今朝不吃麻花粥，荷叶包来茯苓糕。” “夕阳在树时加酉，洒水庭前作晚凉。 板桌移来先吃饭，中间虾壳笋头汤。”“一霎狂风急雨催，太阳赶入黑云堆。 窥窗小脸惊相问，可是夜叉扛海来。 ”——这些俏皮谐趣，完全不识愁滋味的童谣，它的背景色，却如此苦涩，那是两个畸零人。</p>
<p>先随录几个我喜欢的 ：</p>
<p>“新年拜岁换新衣，白袜花鞋样样齐。小辫朝天红线札，分明一双小荸荠。”（《新年》），这是拜岁——守岁的风俗各地皆有，绍兴人给孩子的压岁钱是方正的百文大票子，用红绳系了，或红纸包了——民<u style=display:none>瑞脑消金兽</u>国时的钞票印刷质量，我疑心是不太好，因为据说是要平时留意收集了方正的票子，过年时用作压岁钱。彼时周作人的压岁钱是一百文，换算成泥青蛙则可买13个，算是很大的一笔年终奖了。绍兴是水乡，拜年时是坐船出行的，孩子们都是诗书人家，平时野外活动机会甚少，到了新年，穿了齐整的红衣白靴，用红绿绳缚了荸荠头——即北方的朝天辫，大一点的姑娘，用银饰簪头，随着父母去拜年。</p>
<p>“夕阳在树时加酉，洒水庭前作晚凉。 板桌移来先吃饭，中间虾壳笋头汤。”相关的民俗，亦隐隐出没于鲁迅的小说里，比如《风波》——里面的男主角傍晚摇撸归家，远远近近，河滩上的邻人们，都拿水泼了家门口的泥地，搬出小方桌，摆上蒸干菜，准备开饭了——这是典型的江南家居生活，一直到现在，在车前子的写食文章里，还是常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，江南的夏季，燠热难挡，即使太阳下山后，暑气仍在，泼凉水在石板地上，几乎可以看到地气蒸腾而起——周作人在东京的时候，想念家乡的风物，其中有一味虾壳笋头汤，是他絮絮不忘的：大虾子的虾仁挤出后所余的壳，配了老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毛笋的笋头，用一点干菜垫底，拿小锅灶熬点清汤出来，内中并无可吃之物，还有股子寒素气，然汤味请鲜，淡而致远，如俳句之味——周作人笔下的日常，亦有这种俳味。</p>
<p>“龙灯蟹鹞去迢迢，关进书房耐寂寥。盼到清明三月节，上坟船上看姣姣。”，此乃上坟——彼时风气闭塞，妇女出行机会甚少，清明上坟于是成了大事记，古风犹然，见于张岱笔下“虽监门小户，男女必用两座船，必巾，必鼓吹……下午必就其地势远近，游庵堂寺院，及士大夫家花园”。张岱亦是绍兴名士，虽是用排比造兴，也看的出他对这趁势奢靡的恶风，很是厌弃，哈哈。此风至民<u style=display:none>瑞脑消金兽</u>国尚存，周作人的家族算是大族，上坟时仆佣妇孺，大小男丁，满满荡荡的有好几船，坟山都在小岛上，下了船，扫完坟，祭完祖，则是孩子们的自由活动时间，满山乱跑，随意嬉戏，清明时，春意已深，杜鹃，映山红，和牛郎花都开到盛时，漫山遍野都是春意，待孩子们抱着满怀的春花回来，船缓缓离岸，船上的女人们挽了袖，洗净手，温了绍酒，煮开暖锅——类似于现在的小火锅，清明时地气未回暖，早晚尚凉，吃冷食怕伤肠胃，火锅里用鱼丸虾饺垫底，佐以各种素菜，口味想来很不坏：）））由妈妈（用人）们照顾着吃饭了，杜鹃花头上插戴着，沿窗沿散落着，它的明丽溢出船舷的画框，照亮人眼，绍兴话说“上坟船里看娇娇”，娇娇类于现代语境中的“漂亮美眉”，本是浪子轻薄语，想来孩子们的兴致多半是在花，倒不在娇娇吧：））</p>
<p><a href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5/M00/02/09/wKgKDE54ifYAAAAAAACVpGrIzF0958.jpg"><img src="http://files.blogcn.com/wp02/M00/02/3E/wKgKCk54ifcAAAAAAAA2sTbKhlI009.jpg" alt="" title="66a2c465gw1dlalll0zqgj" width="300" height="224" class="alignnone size-medium wp-image-642"></a>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6%8f%90%e7%ac%94%e5%b0%b1%e8%80%81%e7%9a%84%e4%ba%ba%ef%bc%8c%e4%b9%9f%e6%9c%89%e8%bf%87%e7%ab%a5%e5%b9%b4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0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作家的伴侣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4%bd%9c%e5%ae%b6%e7%9a%84%e4%bc%b4%e4%be%a3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4%bd%9c%e5%ae%b6%e7%9a%84%e4%bc%b4%e4%be%a3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Thu, 15 Sep 2011 04:48:4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人物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38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最近看《薇拉传》，很为这个女人的力量所镇服。“婚姻，对纳博科夫来说是一个港湾，而对薇拉，则是一个职业”，我突然转念一想，如果“作家的伴侣”也算是个职业，有所谓行规，行会，行业精英之说，会怎么样呢？让我来做个粗糙的分类吧。 贤妇型：陈寅恪夫人，唐筼，陈一心治学，唐只好告别了自己的职业女性生涯，和事业心，专心为陈处理家庭事务。她是世家出身，婚前不识柴米，婚后却得日日下厨做羹汤。陈寅恪喜欢吃面包，她就自制了烤面包架，他要补充营养，她就自己动手养羊，挤羊奶，七七事变后举家逃难，出北京转天津到青岛，都是她一人指挥——这是作家妻子中，最为主流和有代表性的一类。特点是：牺牲自我，润泽对方。如同泥土对花枝，黑夜对群星。 护士型：此类妻子的代表，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老婆，安娜。她貌不惊人，但高效，忠实，耐心，能干。老陀脾气乖戾，难以相处，打从西伯利亚劳改营回来，就三天两头发癫痫症，还酗酒赌博，并且他最爱的女人始终只有一个波琳娜。无论身体还是精神，老陀都算是个病体。他的双重人格，癫痫症，都得依仗安娜的照顾。这类妻子在作家伴侣中为数甚多，在此类基础上，还可衍生出秘书型，保姆型，等等。其特点是：以服务性作为爱的佐证。这个类型发展到极致，就是圣母型。 圣母型：其代表人物为西门内斯太太，对，就是写《小毛驴之歌》的那位。他们夫妇之间有一种强弱转换。西门内斯霸道，专制，甚至不允许他的妻子探视亲友，后者连得了脂肪瘤也无暇去动手术，因为要伺候这个多病而暴戾的诗人。终于肿瘤恶化成了癌症。她被化疗烤糊了半边身子，还得帮他整理文稿，那她为何不离开他呢？“他可爱极了，虽然他让我发疯”——她的自我被无限压扁，必须靠他人的依赖来体现个人价值。圣母光芒四射的博爱付出，是靠魔鬼阴霾的底色来衬托的。同样是牺牲生命，自主的选择会多几分美感，这就是献身型：犹太作家，内米洛夫斯基的丈夫，当老婆被法奸抓进集中营，他跑去和他们说，她太有才华了，请让我替她去死。结果陪她上了黄泉路。 对手型：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安娜相比，她的俄罗斯同乡，体格剽悍的托尔斯泰夫人，可就重量级多了，她天资聪颖，才干过人，而且对丈夫创作的介入程度也远远大于安娜。老托，写《战争与和平》的时候，她在油灯下，足足帮他誊抄了七遍，那本书有一百多万字呢！与此同时，她还要管理着一个硕大的庄园，工人，农奴，给孩子喂奶，做衣服。晚年还要像驱赶蚊虫一样，肃清托尔斯泰周边的信徒和从众，以便给他一个安定的创作环境，她像只鹰一样的扫视人群，捍卫着丈夫。就连对她并无好感的人，比如高尔基，都不得不承认她的存在意义。她和托尔斯泰互看日记，争风吃醋，并不相让，四十多岁时，她和老托尔斯泰争风吃醋，还赤身躺在雪地里发狂。真是能量充沛啊。 缪斯型：薇拉，纳博科夫的妻子，比托尔斯泰太太更上一层楼了。别说照顾纳博科夫的生活起居，就连和房东谈价钱，和出版社讨要版税，写信安慰他妹，上门探望他妈，都是她的分内事，而她本身，是极有文学才华的。她只是理性的决定，和一个天才融为一体。在他的文字里，她处处隐身却又无所不在。她极为忠心，如果一个车夫认可纳博科夫的才华而另一个教授否定他，她就会只和前者做朋友，但是她却不盲从，没错，《洛丽塔》是她从火堆里拯救出来的，可是纳博科夫用错文法的时候，她会马上帮他纠正。因为和一个低能的天才共同生活，她在乱世要带枪，上超市要抗包，夏天陪他抓蝴蝶，冬天为他去铲雪，连他找小三，她也得大气得体的帮他辩驳。“那妞说我家纳博科夫喜欢她的小乳房。我淡淡的说‘俄罗斯人绝不会喜欢小乳房！’”——她一再的挽救了纳博科夫，是他免于被沙皇，独裁者，牧师，政客，卫道士，警察，院系会议，灰尘和桃色丑闻摧毁。 祸水型：菲茨杰拉尔德太太，我们在她身上，依稀可见《大亨小传》里黛西的窈窕身影。她老公没日没夜工作，供她吃喝玩乐享受生活，结果活活被榨干了灵感，枯竭而死。她是文学史上的女罪人之一，类似陆小曼之于徐志摩，海明威到老都在写回忆录骂她。 母爱型：著名翻译家傅雷的夫人——朱梅馥，有次老傅搞外遇。她不仅包容了，事后还表扬了他。并且对孩子们谆谆教导，如果不是爸爸的回头，哪有我们现在的家庭幸福！——搞文艺的人，多半气质浪漫，不能安于室。做他们的伴侣，这点弹性还是要有的。这种爱和包容，以及对他悔过的欣慰，简直像母亲对孩子。 教练型：陈丹燕是这么定位陈保平的。他是她大学同学但比她大五岁。毕业时陈阿姨被成绩单挫伤了写作的信心，但陈叔叔鼓励和肯定了她的细节敏感性。后来在八十年代港台小美文兴起时，陈阿姨差点走了类似路线，结果给陈叔叔拨正。她自己说凡是他指点的路，都能走好，比如后来改写人物访谈，如果她自行的，往往无功而返——这确实是一个很出色的引路者。虽然他自己写的，我并无太多感触。但他是个好教练，啦啦队长。长于细处且易感的人，搭上一个方向感出色的。互补。 玩伴型：麦卡勒斯的老公，利夫斯，与其说麦卡勒斯的夫君，莫若说是她的玩伴，这是两个在玩过家家酒的孩子：初婚的麦卡勒斯很雀跃，和着圆舞曲的节奏跳着舞步去倒垃圾，浸在音乐声中大声的诵读菜谱，她甚至用想象力改造了夫君的出身，背景，外型，掩藏缺点，放大诱惑，附在信尾。他们一起环游世界，夜夜笙歌，把威士忌当水喝，尝试各种与作家身份相配的，实验性的生活方式……可是她全无一个妻子的责任心，一旦婚戏的新鲜快感退潮了，她把它排斥在自己的注意力旋涡之外，去找其他的男人，或女人，和他/她上床，就象对待厌弃的玩具一样——话又说回来，这和小麦同学信马由缰，随性落笔，毫无缜密布局的天才小说倒是挺配的。 冤家型：泡上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好的女小说家，胡兰成真不知是该喜还是忧。那爱玲就是不肯配合他，把他俩之间的事处理成一段风流佳话。《小团圆》活脱脱是打了《民国女子》的一记耳光。写实小说家真是讨厌。估计老胡下次再泡妞，一定会找个魔幻现实主义的。现在他可是高山上倒马桶，臭名远扬了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最近看《薇拉传》，很为这个女人的力量所镇服。“婚姻，对纳博科夫来说是一个港湾，而对薇拉，则是一个职业”，我突然转念一想，如果“作家的伴侣”也算是个职业，有所谓行规，行会，行业精英之说，会怎么样呢？让我来做个粗糙的分类吧。</p>
<p>贤妇型：陈寅恪夫人，唐筼，陈一心治学，唐只好告别了自己的职业女性生涯，和事业心，专心为陈处理家庭事务。她是世家出身，婚前不识柴米，婚后却得日日下厨做羹汤。陈寅恪喜欢吃面包，她就自制了烤面包架，他要补充营养，她就自己动手养羊，挤羊奶，七七事变后举家逃难，出北京转天津到青岛，都是她一人指挥——这是作家妻子中，最为主流和有代表性的一类。特点是：牺牲自我，润泽对方。如同泥土对花枝，黑夜对群星。</p>
<p>护<u style=display:none>佳节又重阳</u>士型：此类妻子的代表，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老婆，安娜。她貌不惊人，但高效，忠实，耐心，能干。老陀脾气乖戾，难以相处，打从西伯利亚劳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改营回来，就三天两头发癫痫症，还酗酒赌博，并且他最爱的女人始终只有一个波琳娜。无论身体还是精神，老陀都算是个病体。他的双重人格，癫痫症，都得依仗安娜的照顾。这类妻子在作家伴侣中为数甚多，在此类基础上，还可衍生出秘书型，保姆型，等等。其特点是：以服务性作为爱的佐证。这个类型发展到极致，就是圣母型。</p>
<p>圣母型：其代表人物为西门内斯太太，对，就是写《小毛驴之歌》的那位。他们夫妇之间有一种强弱转换。西门内斯霸道，专<u style=display:none>人比黄花瘦</u>制，甚至不允许他的妻子探视亲友，后者连得了脂肪瘤也无暇去动手术，因为要伺候这个多病而暴戾的诗人。终于肿瘤恶化成了癌症。她被化疗烤糊了半边身子，还得帮他整理文稿，那她为何不离开他呢？“他可爱极了，虽然他让我发疯”——她的自我被无限压扁，必须靠他人的依赖来体现个人价值。圣母光芒四射的博爱付出，是靠魔鬼阴霾的底色来衬托的。同样是牺牲生命，自主的选择会多几分美感，这就是献身型：犹太作家，内米洛夫斯基的丈夫，当老婆被法奸抓进集中营，他跑去和他们说，她太有才华了，请让我替她去死。结果陪她上了黄泉路。</p>
<p>对手型：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安娜相比，她的俄罗斯同乡，体格剽悍的托尔斯泰夫人，可就重量级多了，她天资聪颖，才干过人，而且对丈夫创作的介入程度也远远大于安娜。老托，写《战争与和平》的时候，她在油灯下，足足帮他誊抄了七遍，那本书有一百多万字呢！与此同时，她还要管理着一个硕大的庄园，工人，农奴，给孩子喂奶，做衣服。晚年还要像驱赶蚊虫一样，肃清托尔斯泰周边的信徒和从众，以便给他一个安定的创作环境，她像只鹰一样的扫视人群，捍卫着丈夫。就连对她并无好感的人，比如高尔基，都不得不承认她的存在意义。她和托尔斯泰互看日记，争风吃醋，并不相让，四十多岁时，她和老托尔斯泰争风吃醋，还赤身躺在雪地里发狂。真是能量充沛啊。</p>
<p>缪斯型：薇拉，纳博科夫的妻子，比托尔斯泰太太更上一层楼了。别说照顾纳博科夫的生活起居，就连和房东谈价钱，和出版社讨要版税，写信安慰他妹，上门探望他妈，都是她的分内事，而她本身，是极有文学才华的。她只是理性的决定，和一个天才融为一体。在他的文字里，她处处隐身却又无所不在。她极为忠心，如果一个车夫认可纳博科夫的才华而另一个教授否定他，她就会只和前者做朋友，但是她却不盲从，没错，《洛丽塔》是她从火堆里拯救出来的，可是纳博科夫用错文法的时候，她会马上帮他纠正。因为和一个低能的天才共同生活，她在乱世要带枪，上超市要抗包，夏天陪他抓蝴蝶，冬天为他去铲雪，连他找小三，她也得大气得体的帮他辩驳。“那妞说我家纳博科夫喜欢她的小乳房。我淡淡的说‘俄罗斯人绝不会喜欢小乳房！’”——她一再的挽救了纳博科夫，是他免于被沙皇，独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裁者，牧师，政客，卫道士，警<u style=display:none>薄雾浓云愁永昼</u>察，院系会议，灰尘和桃色丑闻摧毁。</p>
<p>祸水型：菲茨杰拉尔德太太，我们在她身上，依稀可见《大亨小传》里黛西的窈窕身影。她老公没日没夜工作，供她吃喝玩乐享受生活，结果活活被榨干了灵感，枯竭而死。她是文学史上的女罪人之一，类似陆小曼之于徐志摩，海明威到老都在写回忆录骂她。</p>
<p>母爱型：著名翻译家傅雷的夫人——朱梅馥，有次老傅搞外遇。她不仅包容了，事后还表扬了他。并且对孩子们谆谆教导，如果不是爸爸的回头，哪有我们现在的家庭幸福！——搞文艺的人，多半气质浪漫，不能安于室。做他们的伴侣，这点弹性还是要有的。这种爱和包容，以及对他悔过的欣慰，简直像母亲对孩子。</p>
<p>教练型：陈丹燕是这么定位陈保平的。他是她大学同学但比她大五岁。毕业时陈阿姨被成绩单挫伤了写作的信心，但陈叔叔鼓励和肯定了她的细节敏感性。后来在八十年代港台小美文兴起时，陈阿姨差点走了类似路线，结果给陈叔叔拨正。她自己说凡是他指点的路，都能走好，比如后来改写人物访谈，如果她自行的，往往无功而返——这确实是一个很出色的引路者。虽然他自己写的，我并无太多感触。但他是个好教练，啦啦队长。长于细处且易感的人，搭上一个方向感出色的。互补。</p>
<p>玩伴型：麦卡勒斯的老公，利夫斯，与其说麦卡勒斯的夫君，莫若说是她的玩伴，这是两个在玩过家家酒的孩子：初婚的麦卡勒斯很雀跃，和着圆舞曲的节奏跳着舞步去倒垃圾，浸在音乐声中大声的诵读菜谱，她甚至用想象力改造了夫君的出身，背景，外型，掩藏缺点，放大诱惑，附在信尾。他们一起环游世界，夜夜笙歌，把威士忌当水喝，尝试各种与作家身份相配的，实验性的生活方式……可是她全无一个妻子的责任心，一旦婚戏的新鲜快感退潮了，她把它排斥在自己的注意力旋涡之外，去找其他的男人，或女人，和他/她上<u style=display:none>帘卷西风</u>床，就象对待厌弃的玩具一样——话又说回来，这和小麦同学信马由缰，随性落笔，毫无缜密布局的天才小说倒是挺配的。</p>
<p>冤家型：泡上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好的女小说家，胡兰成真不知是该喜还是忧。那爱玲就是不肯配合他，把他俩之间的事处理成一段风流佳话。《小团圆》活脱脱是打了《民<u style=display:none>瑞脑消金兽</u>国女子》的一记耳光。写实小说家真是讨厌。估计老胡下次再泡妞，一定会找个魔幻现实主义的。现在他可是高山上倒马桶，臭名远扬了。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4%bd%9c%e5%ae%b6%e7%9a%84%e4%bc%b4%e4%be%a3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2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通感，视觉型和音乐型作家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9%80%9a%e6%84%9f%ef%bc%8c%e8%a7%86%e8%a7%89%e5%9e%8b%e5%92%8c%e9%9f%b3%e4%b9%90%e5%9e%8b%e4%bd%9c%e5%ae%b6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9%80%9a%e6%84%9f%ef%bc%8c%e8%a7%86%e8%a7%89%e5%9e%8b%e5%92%8c%e9%9f%b3%e4%b9%90%e5%9e%8b%e4%bd%9c%e5%ae%b6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Mon, 05 Sep 2011 01:37:53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细节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边角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36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看麦克尤恩的《阿姆斯特丹》，有一些零碎的细节颇有趣味，是关乎通感。主角克莱夫是个音乐家，他的脑海里常常有起伏的旋律，但是注意！麦克尤恩都是直接用视觉印象来析出这些乐符的。“这正是克莱夫为短笛所谱写的一组转音啊，音乐展现在他面前，那是一段展开的梯子，从阁楼的地板或屋顶的活门滑行着降落下来，他听到了，捕捉到了，一路下滑的音阶”。“那是乐章结束前的过度，它是一段古老破旧的台阶，逐渐把人引向桃源。” 在他的短篇里，也有这样的用语习惯，比如《夏日的最后一天》里，他老说珍妮是粉红色的，我的印象里，珍妮就是一个胖胖的，憨拙的，内心柔软，孩子气的粉红色女人。颜色真是很有种隐性的说服力，比如《安娜卡里列尼娜》里，稚气清浅的吉蒂就是粉红衣服，结果在舞会上输给了黑色包裹的安娜。通感使很多信息的传递非常结实高效，比如《阿姆斯特丹》里，克莱夫老是“看见”然后又错失他的音符，这使人觉得，这个音乐家是非常忘我的在投入一项工作中，而且他的状态很枯竭，焦灼，不安……麦克尤恩的文字总是很有镜头感。 文学领域中的通感，钱钟书先生曾下过一个定义：“在日常经验里，视觉、听觉、触觉、嗅觉、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动或交通，眼、耳、舌、鼻、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。颜色似乎会有温度，声音似乎会有形象，冷暖似乎会有重量，气味似乎会有锋芒。”我们常可以看到所谓通感，或者说移觉。它有时是一种流丽的修辞技术，中国古代诗词里就常常有“寂寞沙洲冷““艳静如拢月，香寒未逐风”“ 风随柳转声皆绿”这样的句子，直接把官能打通，互相置换，如将嗅觉兑换成温度，颜色换算成情绪值，剔除过渡的阐述性段落，造成动态的心理起伏。比如“风来花底鸟语香”。这个句子非常不讲理，但是娇媚动人。 但是有些天才艺术家，他们确实在混沌的潜意识里，就把这个技术完成了，比如张爱玲，她就觉得音符是有颜色的，越往高音处越浅淡，越明亮，桃红这个颜色是香的，又有什么字形，看上去就脏相，不干净。法兰西这三个字是潮湿多雨的，英格兰就清爽洁净。这是一种直觉力，不是可以人工复制的，后来学张的人，比如须兰(包括胡兰成)他们，都在仿这个技术，《黄金牡丹》里，那些大段的主观移觉，只让人觉得笨重累赘，务虚过度，虚弱的好像一阵穿堂风，没有实意的支撑。洁尘的通感还比较节制“黑是一只兽”“红是最轻和最重的颜色”.女人的思路比较感性，麦卡勒斯笔下的少女米克，躲在邻居屋檐下偷听交响乐，她说“第二乐章是黑色的”，杜拉斯写她妈妈为无声电影弹琴配乐，说那声音是“翻滚的一锅热粥”……人物内心的心潮起落，立时自现。 纳博科夫的访谈录里，也提到过“V是苍白的，略带透明的粉色，N是灰黄色，我妻子也能从字母中看出颜色，后来我们发现，我十岁的儿子也能。有次我们列出字母表，发现，有一个字母，我看见的是粉色，我妻子是蓝色，我儿子看见的是紫色”——紫色是蓝加粉的调和色，如果这个桥段不是纳博科夫的戏说，那就说明通感是有生理遗传力的。通感和类比是近亲，因为这个先天敏感度优势吧，纳博科夫和张爱玲都是比喻句高手。 这里可以插个桥段，在纳博科夫和薇拉的传奇爱情故事里，“通感”也是个媒人。纳博科夫于２０年代致信薇拉“你知道。我们非常像同一个人。比如在信里，我们都喜欢：插入外语，引用喜欢的书，使用通感”。两个具有通感的人走在一起，就像继承了巨额财富或共享同一个秘密的人一样。他们会借助色彩来背一首诗，或是讨论数字的颜色。天啊！太神奇了。薇拉弹琴时纳博科夫能听出光色，而薇拉誊抄纳博科夫时，会看到光影。这种爱的链接，源于生命结构的共通。这就是天意么？ 有一次是李老师写的“有人的文字是视觉型的，善于场面的描述和调度。有人是听觉型的，文字情绪里的变化如同音乐。”大概是篇幅不够，李老师没有把这个话题打开写。这句话让我思筹了很久。 偏视觉型的作家，例子确实很多，比如纳博科夫，他幼时随多布任斯基学画，这位画家之于彼得堡，犹如卡纳莱托之于威尼斯，他长于精确的线条素描，而不是印象派那种大写意式的表达，这正合了纳博科夫的胃口，这个观察训练，没有让纳博科夫成为画家，但是却造就了他精细的写实功夫。看纳博科夫的小说，那种工笔的视觉效果，无论描绘人物还是景色，落笔都是非常鲜明的。另外随手可举的，还有黑塞，他定居瑞士后的随笔集《堤契诺之歌》，就是密布着甜美的景语，黑塞的画也很优美。还有丘彦明，她辞职后去欧洲学画，她的田园随笔，画面感很强。 音乐型的，村上春树，他酷爱爵士乐，“追踪着这栩栩如生的记忆，青豆脑中像背景音乐似的，朗朗的鸣响起雅纳切克《小交响曲》的管弦乐那节庆般的齐奏。她的手轻柔的抚过大冢环躯体上的凹陷。”麦卡勒斯也是一个，在立志成为作家之前，她是被家人视作音乐天才的。一直到因为多病，不能完成钢琴家的舞台表演任务，只好中止。她用贝多芬来描述心怀壮志的少女米克“音乐的开头像天平，从一头摇晃到另外一头，像上帝在黑夜里走路。这是她，米克，在热辣辣的阳光下，在黑暗中，充满野心和计划，这音乐就是她！”——读以上两段文字时，心里是一定要配乐的，才能把情绪流合上。另外还有一个是米兰昆德拉，他是用编曲结构来安排小说的。刘索拉也做过类似的尝试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看麦克尤恩的《阿姆斯特丹》，有一些零碎的细节颇有趣味，是关乎通感。主角克莱夫是个音乐家，他的脑海里常常有起伏的旋律，但是注意！麦克尤恩都是直接用视觉印象来析出这些乐符的。“这正是克莱夫为短笛所谱写的一组转音啊，音乐展现在他面前，那是一段展开的梯子，从阁楼的地板或屋顶的活门滑行着降落下来，他听到了，捕捉到了，一路下滑的音阶”。“那是乐章结束前的过度，它是一段古老破旧的台阶，逐渐把人引向桃源。”</p>
<p>在他的短篇里，也有这样的用语习惯，比如《夏日的最后一天》里，他老说珍妮是粉红色的，我的印象里，珍妮就是一个胖胖的，憨拙的，内心柔软，孩子气的粉红色女人。颜色真是很有种隐性的说服力，比如《安娜卡里列尼娜》里，稚气清浅的吉蒂就是粉红衣服，结果在舞会上输给了黑色包裹的安娜。通感使很多信息的传递非常结实高效，比如《阿姆斯特丹》里，克莱夫老是“看见”然后又错失他的音符，这使人觉得，这个音乐家是非常忘我的在投入一项工作中，而且他的状态很枯竭，焦灼，不安……麦克尤恩的文字总是很有镜头感。</p>
<p>文学领域中的通感，钱钟书先生曾下过一个定义：“在日常经验里，视觉、听觉、触觉、嗅觉、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动或交通，眼、耳、舌、鼻、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。颜色似乎会有温度，声音似乎会有形象，冷暖似乎会有重量，气味似乎会有锋芒。”我们常可以看到所谓通感，或者说移觉。它有时是一种流丽的修辞技术，中国古代诗词里就常常有“寂寞沙洲冷““艳静如拢月，香寒未逐风”“ 风随柳转声皆绿”这样的句子，直接把官能打通，互相置换，如将嗅觉兑换成温度，颜色换算成情绪值，剔除过渡的阐述性段落，造成动态的心理起伏。比如“风来花底鸟语香”。这个句子非常不讲理，但是娇媚动人。</p>
<p>但是有些天才艺术家，他们确实在混沌的潜意识里，就把这个技术完成了，比如张爱玲，她就觉得音符是有颜色的，越往高音处越浅淡，越明亮，桃红这个颜色是香的，又有什么字形，看上去就脏相，不干净。法兰西这三个字是潮湿多雨的，英格兰就清爽洁净。这是一种直觉力，不是可以人工复制的，后来学张的人，比如须兰(包括胡兰成)他们，都在仿这个技术，《黄金牡丹》里，那些大段的主观移觉，只让人觉得笨重累赘，务虚过度，虚弱的好像一阵穿堂风，没有实意的支撑。洁尘的通感还比较节制“黑是一只兽”“红是最轻和最重的颜色”.女人的思路比较感性，麦卡勒斯笔下的少女米克，躲在邻居屋檐下偷听交响乐，她说“第二乐章是黑色的”，杜拉斯写她妈妈为无声电影弹琴配乐，说那声音是“翻滚的一锅热粥”……人物内心的心潮起落，立时自现。</p>
<p>纳博科夫的访谈录里，也提到过“V是苍白的，略带透明的粉色，N是灰黄色，我妻子也能从字母中看出颜色，后来我们发现，我十岁的儿子也能。有次我们列出字母表，发现，有一个字母，我看见的是粉色，我妻子是蓝色，我儿子看见的是紫色”——紫色是蓝加粉的调和色，如果这个桥段不是纳博科夫的戏说，那就说明通感是有生理遗传力的。通感和类比是近亲，因为这个先天敏感度优势吧，纳博科夫和张爱玲都是比喻句高手。</p>
<p>这里可以插个桥段，在纳博科夫和薇拉的传奇爱情故事里，“通感”也是个媒人。纳博科夫于２０年代致信薇拉“你知道。我们非常像同一个人。比如在信里，我们都喜欢：插入外语，引用喜欢的书，使用通感”。两个具有通感的人走在一起，就像继承了巨额财富或共享同一个秘密的人一样。他们会借助色彩来背一首诗，或是讨论数字的颜色。天啊！太神奇了。薇拉弹琴时纳博科夫能听出光色，而薇拉誊抄纳博科夫时，会看到光影。这种爱的链接，源于生命结构的共通。这就是天意么？</p>
<p>有一次是李老师写的“有人的文字是视觉型的，善于场面的描述和调度。有人是听觉型的，文字情绪里的变化如同音乐。”大概是篇幅不够，李老师没有把这个话题打开写。这句话让我思筹了很久。</p>
<p>偏视觉型的作家，例子确实很多，比如纳博科夫，他幼时随多布任斯基学画，这位画家之于彼得堡，犹如卡纳莱托之于威尼斯，他长于精确的线条素描，而不是印象派那种大写意式的表达，这正合了纳博科夫的胃口，这个观察训练，没有让纳博科夫成为画家，但是却造就了他精细的写实功夫。看纳博科夫的小说，那种工笔的视觉效果，无论描绘人物还是景色，落笔都是非常鲜明的。另外随手可举的，还有黑塞，他定居瑞士后的随笔集《堤契诺之歌》，就是密布着甜美的景语，黑塞的画也很优美。还有丘彦明，她辞职后去欧洲学画，她的田园随笔，画面感很强。</p>
<p>音乐型的，村上春树，他酷爱爵士乐，“追踪着这栩栩如生的记忆，青豆脑中像背景音乐似的，朗朗的鸣响起雅纳切克《小交响曲》的管弦乐那节庆般的齐奏。她的手轻柔的抚过大冢环躯体上的凹陷。”麦卡勒斯也是一个，在立志成为作家之前，她是被家人视作音乐天才的。一直到因为多病，不能完成钢琴家的舞台表演任务，只好中止。她用贝多芬来描述心怀壮志的少女米克“音乐的开头像天平，从一头摇晃到另外一头，像上帝在黑夜里走路。这是她，米克，在热辣辣的阳光下，在黑暗中，充满野心和计划，这音乐就是她！”——读以上两段文字时，心里是一定要配乐的，才能把情绪流合上。另外还有一个是米兰昆德拉，他是用编曲结构来安排小说的。刘索拉也做过类似的尝试。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9%80%9a%e6%84%9f%ef%bc%8c%e8%a7%86%e8%a7%89%e5%9e%8b%e5%92%8c%e9%9f%b3%e4%b9%90%e5%9e%8b%e4%bd%9c%e5%ae%b6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0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桂林，一夏之遥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6%a1%82%e6%9e%97%ef%bc%8c%e4%b8%80%e5%a4%8f%e4%b9%8b%e9%81%a5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6%a1%82%e6%9e%97%ef%bc%8c%e4%b8%80%e5%a4%8f%e4%b9%8b%e9%81%a5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Wed, 31 Aug 2011 11:33:5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情绪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边角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35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处暑，连日暴雨，平息了城市的燥热。早晨穿短裙出来时，居然感到了，隔了一夏之远的，凉意。 这就是情境记忆吧，类似的气温和湿度，蓦地就想起了初夏的桂林。 早些天，木让我写写她的广西，和桂林。我觉得不能落笔，虽然刚刚旅游回来，记忆尤算新鲜，但是总有什么不对。我不是老桂林，不能随手拈来话个长短，带着熟稔的轻快，拿准穴位的笑骂，也不是暂住客，因为行程太短，简直是走马观花，不敢妄言。 但还是想说一些。 去桂林是从柳州出发，搭的是南宁到桂林的车，临时征用的，卧铺改了三个车位。非常的趣怪，三人并排坐在一个铺位上，我和木木爬到高处，躺在上铺上聊天。桂林比柳州热，据说是因为地方小，比较聚气，热量不能疏散。木木带我去了广师大，独秀峰像盆景一样矗立在校园里，当然是奇观。我们江南这带只有连绵起伏的温暾丘陵。又去了象鼻山风景区，喀斯特地貌的石山，旖旎依江而立，也是我从未见过的，但不知为何，这些都不是我心头萦绕的。 难忘的是什么呢？比如这个微雨的早晨，我会突然想起，和木木早起，去榕湖散步，桂林的街道都是窄小的，却不逼仄，头顶是交织的桂树，不阔朗，却很精致。夜里下过零星小雨，空气也很润。白天在商业街见多了游人和年轻人，直到晨光中看见老太太们舞剑，跳舞，打太极。才觉得，一个城市的美，是靠老年人来彰显的，安定的生活，蕴藉的气息，才能有气定神闲的老人。桂林的老太太很好看。 走的路太长，脚起了泡，就在江边找处树荫避雨，把脚泡在江水里聊天。说了很多话，云飞雪落，都不记得了。只记住在广师时木说“我一直想象，有一天，能和你一起走在我最喜欢的校园里，”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结呢？我去某大，也是在夜色里找了很久，找N当年的教室和琴房。如果不能附带着喜欢的人，那么景色也很无趣。 木木带我去了她旧日学校附近的老小区，全是四层以下的老房子，屋檐上苔痕青青，有紫罗兰和茑萝垂挂，小巷曲折，有种春日迟迟的味道。有居民自己垦荒开出的菜地，上面结着南方的瓜果。还有楼房之间，露天的菜市，我第一次吃到了黄皮果！木木说它的皮是可以腌果酱的，也可以做小菜过粥。可能因为口感不是那么甜美讨好，加之运输不便，利润又薄。一直没有被推广到北方。 在等长途车去阳朔的时候，顺便在路边采了朵七里香，在南京我养过一盆，从未开过花，难道是地气不合？这次在树篱里随处看见，吓我一跳，这就是“在绿树白花的篱前，曾经那样轻易的挥手道别”里的白花！确实是清香阵阵，随风悠远。顺手夹在一本新买的竹久梦二画册里。画册是在刀锋买的，这家书店在湖滨，门前有沉沉树影。它的装修很精致，书的门类也算周全，规模大概类于南京的万象。但万象是在大学区，所以三联和学术书更多，刀锋到底做的是游客生意，更商业化。 其实桂林书城，倒是更像我常见的县级市的新华书店。书层次不一，高低深浅，雅俗并存，在里面找到的一本书，买它是为了盖那个象鼻山图案的戳。没想到很趣致。一个老先生的绘本回忆录。回忆老北京的四合院，风俗人情，旧风物。画新年蜜拱，大人供他就偷吃朝墙的那面，过完新年撤供时只剩下三面——诸此之类的小趣事。建筑师很多都长于绘图，又没有专业桎梏，随喜，随性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处暑，连日暴雨，平息了城市的燥热。早晨穿短裙出来时，居然感到了，隔了一夏之远的，凉意。</p>
<p>这就是情境记忆吧，类似的气温和湿度，蓦地就想起了初夏的桂林。</p>
<p>早些天，木让我写写她的广西，和桂林。我觉得不能落笔，虽然刚刚旅游回来，记忆尤算新鲜，但是总有什么不对。我不是老桂林，不能随手拈来话个长短，带着熟稔的轻快，拿准穴位的笑骂，也不是暂住客，因为行程太短，简直是走马观花，不敢妄言。</p>
<p>但还是想说一些。</p>
<p>去桂林是从柳州出发，搭的是南宁到桂林的车，临时征用的，卧铺改了三个车位。非常的趣怪，三人并排坐在一个铺位上，我和木木爬到高处，躺在上铺上聊天。桂林比柳州热，据说是因为地方小，比较聚气，热量不能疏散。木木带我去了广师大，独秀峰像盆景一样矗立在校园里，当然是奇观。我们江南这带只有连绵起伏的温暾丘陵。又去了象鼻山风景区，喀斯特地貌的石山，旖旎依江而立，也是我从未见过的，但不知为何，这些都不是我心头萦绕的。</p>
<p>难忘的是什么呢？比如这个微雨的早晨，我会突然想起，和木木早起，去榕湖散步，桂林的街道都是窄小的，却不逼仄，头顶是交织的桂树，不阔朗，却很精致。夜里下过零星小雨，空气也很润。白天在商业街见多了游人和年轻人，直到晨光中看见老太太们舞剑，跳舞，打太极。才觉得，一个城市的美，是靠老年人来彰显的，安定的生活，蕴藉的气息，才能有气定神闲的老人。桂林的老太太很好看。</p>
<p>走的路太长，脚起了泡，就在江边找处树荫避雨，把脚泡在江水里聊天。说了很多话，云飞雪落，都不记得了。只记住在广师时木说“我一直想象，有一天，能和你一起走在我最喜欢的校园里，”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结呢？我去某大，也是在夜色里找了很久，找N当年的教室和琴房。如果不能附带着喜欢的人，那么景色也很无趣。</p>
<p>木木带我去了她旧日学校附近的老小区，全是四层以下的老房子，屋檐上苔痕青青，有紫罗兰和茑萝垂挂，小巷曲折，有种春日迟迟的味道。有居民自己垦荒开出的菜地，上面结着南方的瓜果。还有楼房之间，露天的菜市，我第一次吃到了黄皮果！木木说它的皮是可以腌果酱的，也可以做小菜过粥。可能因为口感不是那么甜美讨好，加之运输不便，利润又薄。一直没有被推广到北方。</p>
<p>在等长途车去阳朔的时候，顺便在路边采了朵七里香，在南京我养过一盆，从未开过花，难道是地气不合？这次在树篱里随处看见，吓我一跳，这就是“在绿树白花的篱前，曾经那样轻易的挥手道别”里的白花！确实是清香阵阵，随风悠远。顺手夹在一本新买的竹久梦二画册里。画册是在刀锋买的，这家书店在湖滨，门前有沉沉树影。它的装修很精致，书的门类也算周全，规模大概类于南京的万象。但万象是在大学区，所以三联和学术书更多，刀锋到底做的是游客生意，更商业化。</p>
<p>其实桂林书城，倒是更像我常见的县级市的新华书店。书层次不一，高低深浅，雅俗并存，在里面找到的一本书，买它是为了盖那个象鼻山图案的戳。没想到很趣致。一个老先生的绘本回忆录。回忆老北京的四合院，风俗人情，旧风物。画新年蜜拱，大人供他就偷吃朝墙的那面，过完新年撤供时只剩下三面——诸此之类的小趣事。建筑师很多都长于绘图，又没有专业桎梏，随喜，随性。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6%a1%82%e6%9e%97%ef%bc%8c%e4%b8%80%e5%a4%8f%e4%b9%8b%e9%81%a5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1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	<item>
		<title>语言的意味</title>
		<link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8%af%ad%e8%a8%80%e7%9a%84%e6%84%8f%e5%91%b3-2.html</link>
		<comment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8%af%ad%e8%a8%80%e7%9a%84%e6%84%8f%e5%91%b3-2.html#comments</comments>
		<pubDate>Sun, 28 Aug 2011 02:12:29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yuyiwang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读书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边角]]></category>

		<guid isPermaLink="false"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?p=633</guid>
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以色列作家奥兹有本小说叫《爱与黑暗的故事》，里面散落了些小兴奋点。有一段是关于语言。奥兹的爷爷是俄籍犹太人，即使迁居以色列，骂人时还是用俄文，不然就没快感。外婆和外公年轻时，在波兰开磨坊，所以只用意第绪语吵架，妈妈被父母不合搞的童年阴影，由此觉得希伯来文更高级，谈恋爱都是用它。犹太人流亡各地，都能操上几种外语。其语言等级是，越往西越牛比。比如德语胜过波兰语，法语更上一层楼，英国因为最西的缘故，所以英文倍受尊崇。美国人的英语是二手，不可信。 意第绪语即德系犹太语，是把德语犹太化，有种妥协的意味。希伯来文,才是犹太人自己的语言。奥兹本人，在以色列长大，自诩为新一代爱国青年，根正苗红，军事化，硬朗，文化独立的。骨子里，他们看不起德国犹太人（说意第绪语），也疏离二战后流亡来的犹太知识分子（说外语），所以，日常生活，他用的也是希伯来语。至于各门外语，除了东西的问题，还有一个潜台词是：德国迫害犹太人，而英国人统治过耶路撒冷。 写二战 前,波兰犹太人的窘境，也是用语言这个细节承载的。犹太孩子被谆谆教导：波兰语一定要说的明晰精确，这样波兰人就觉得你尊重他的文化，但是绝对不可以比波兰人说的更精致，那样就显得有图谋发展的野心，使他们有危机感。语言尺度上的进退求安，最终恶化成奴性，象铁锈一样，腐蚀了犹太人的自尊心。不管你怎么努力溶入，语言都会提醒你　，你在别人的地盘上。 突然有点明白，为什么犹太人拼死要让希伯来文复活。那是他们自己的精神母土。 而在内米洛夫斯基的小说《同胞》里，出生在法国，穿着优质英国羊毛大衣的犹太商人拉宾，遇到了穷犹太人克里斯蒂，后者说了几句意地绪语，然而前者听不懂，后者就想“犹太人怎么可能听不懂意地绪语？装逼吧？”但实际上是前者自小受的欧式教育，真的忘记了祖宗的语言。除了大鼻子，黄皮肤，土语也是接头暗号。 所以，象辛格这样，在美国严重文化水土不服的人，就非要可着劲，用意地绪语写小说。这是他自救的小孤岛，随身携带的迷你家园。用这种方法怀乡的，还有尤瑟纳尔，她在寓居的美国小岛上，关起门来用法语写作了32年。 还有，《感官回忆录》，里面那女人说“怎么也得找个说西班牙语的情人才好，我连的喘床上的喘息，都是拉丁文“。她是智利人，哈哈。这种角落里的无心快语，比那些二手信息倒卖，好玩多了。她定居美国，平日使用英文——有异地生活经验的人都明白，使用非母语，或是非方言，就象穿正装，会把自己切换到一种严肃，职业，公用，书面的状态。而说家乡话的时候，人是松弛的，马上滑入一个穿睡衣的自我中。我自己也是这样，一用普通话，我立刻彬彬有礼，善意可亲，但是我吵架，骂人，和老朋友聊天，一定用南京话。 如果这两种状态并行，会比较麻烦，有些自小双语的人，成了结巴，比如博尔赫斯　，他奶奶是英国人，他的智力启蒙，也是英语画刊。但是他周围都是说西班牙语的，那是一个较低阶层，苦力啊，体力劳动者。语言因为他的使用者，而变相的被势利处理了，西班牙语是“劳力”，英语是“劳心”。萨义德也是，和爸妈他说阿拉伯文，然后上的又是贵族学校，必须得说英语。自传里，他就说自己老是用一种语言思考，用另外一种语言说话，一不小心思路就断了，他也是结巴。 再说说纳博科夫，他的家庭是亲英的，家教是法国人，青少年期待在俄国，十月革命后在剑桥读书，毕业之后移居德国，然后再搬到美国，晚年定居瑞士——他的结巴是不定时的，上课一紧张就发作，有一阵子他除了讲义，还得把老婆随身带着镇场。”他在４１年改用英语写作，内心非常痛苦，在这个双语衔接期，他还在教俄国文学用以缓解失语之痛。“对这一切我说出那个最致命的词／用我驾轻就熟的语言／但是你现在必须走／我们就在这里分手／我的所有”——纳博科夫的告别诗，不是和女人，是和俄语。他熟知大龄移民的语言隔岸之苦，《普宁》里面，有普宁用英文的段子，非常有趣。普宁总是把英文词加上俄语后缀，还有上课到关键处，要抒情了，他就下意识的用俄文，马上，这个老实冬哄，话都说不利索的俄国佬移民，立刻神采奕奕，滔滔不绝——搁浅在异族语言上的鲸鱼，短时回归母语大海了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以色列作家奥兹有本小说叫《爱与黑暗的故事》，里面散落了些小兴奋点。有一段是关于语言。奥兹的爷爷是俄籍犹太人，即使迁居以色列，骂人时还是用俄文，不然就没快感。外婆和外公年轻时，在波兰开磨坊，所以只用意第绪语吵架，妈妈被父母不合搞的童年阴影，由此觉得希伯来文更高级，谈恋爱都是用它。犹太人流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亡各地，都能操上几种外语。其语言等级是，越往西越牛比。比如德语胜过波兰语，法语更上一层楼，英国因为最西的缘故，所以英文倍受尊崇。美国人的英语是二手，不可信。</p>
<p>意第绪语即德系犹太语，是把德语犹太化，有种妥协的意味。希伯来文,才是犹太人自己的语言。奥兹本人，在以色列长大，自诩为新一代爱国青年，根正苗红，军事化，硬朗，文化独立的。骨子里，他们看不起德国犹太人（说意第绪语），也疏离二战后流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亡来的犹太知识分子（说外语），所以，日常生活，他用的也是希伯来语。至于各门外语，除了东西的问题，还有一个潜台词是：德国迫<u style=display:none>东篱把酒黄昏后</u>害犹太人，而英国人统治过耶路撒冷。</p>
<p>写二战 前,波兰犹太人的窘境，也是用语言这个细节承载的。犹太孩子被谆谆教导：波兰语一定要说的明晰精确，这样波兰人就觉得你尊重他的文化，但是绝对不可以比波兰人说的更精致，那样就显得有图谋发展的野心，使他们有危机感。语言尺度上的进退求安，最终恶化成奴性，象铁锈一样，腐蚀了犹太人的自尊心。不管你怎么努力溶入，语言都会提醒你　，你在别人的地盘上。</p>
<p>突然有点明白，为什么犹太人拼死要让希伯来文复活。那是他们自己的精神母土。</p>
<p>而在内米洛夫斯基的小说《同胞》里，出生在法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国，穿着优质英国羊毛大衣的犹太商人拉宾，遇到了穷犹太人克里斯蒂，后者说了几句意地绪语，然而前者听不懂，后者就想“犹太人怎么可能听不懂意地绪语？装逼吧？”但实际上是前者自小受的欧式教育，真的忘记了祖宗的语言。除了大鼻子，黄皮肤，土语也是接头暗号。</p>
<p>所以，象辛格这样，在美国严重文化水土不服的人，就非要可着劲，用意地绪语写小说。这是他自救的小孤岛，随身携带的迷你家园。用这种方法怀乡的，还有尤瑟纳尔，她在寓居的美国小岛上，关起门来用法语写作了32年。</p>
<p>还有，《感官回忆录》，里面那女人说“怎么也得找个说西班牙语的情人才好，我连的喘床上的喘息，都是拉丁文“。她是智利人，哈哈。这种角落里的无心快语，比那些二手信息倒卖，好玩多了。她定居美国，平日使用英文——有异地生活经验的人都明白，使用非母语，或是非方言，就象穿正装，会把自己切换到一种严肃，职业，公用，书面的状态。而说家乡话的时候，人是松弛的，马上滑入一个穿睡衣的自我中。我自己也是这样，一用普通话，我立刻彬彬有礼，善意可亲，但是我吵架，骂人，和老朋友聊天，一定用南京话。</p>
<p>如果这两种状态并行，会比较麻烦，有些自小双语的人，成了结巴，比如博尔赫斯　，他奶奶是英国人，他的智力启蒙，也是英语画刊。但是他周围都是说西班牙语的，那是一个较低阶层，苦力啊，体力劳动者。语言因为他的使用者，而变相的被势利处理了，西班牙语是“劳力”，英语是“劳心”。萨义德也是，和爸妈他说阿拉伯文，然后上的又是贵族学校，必须得说英语。自传里，他就说自己老是用一种语言思考，用另外一种语言说话，一不小心思路就断了，他也是结巴。</p>
<p>再说说纳博科夫，他的家庭是亲英的，家教是法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国人，青少年期待在俄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国，十月革<u style=display:none>莫道不消魂</u>命后在剑桥读书，毕业之后移居德国，然后再搬到美国，晚年定居瑞士——他的结巴是不定时的，上课一紧张就发作，有一阵子他除了讲义，还得把老婆随身带着镇场。”他在４１年改用英语写作，内心非常痛苦，在这个双语衔接期，他还在教俄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国文学用以缓解失语之痛。“对这一切我说出那个最致命的词／用我驾轻就熟的语言／但是你现在必须走／我们就在这里分手／我的所有”——纳博科夫的告别诗，不是和女人，是和俄语。他熟知大龄移民的语言隔岸之苦，《普宁》里面，有普宁用英文的段子，非常有趣。普宁总是把英文词加上俄语后缀，还有上课到关键处，要抒情了，他就下意识的用俄文，马上，这个老实冬哄，话都说不利索的俄<u style=display:none>半夜凉初透</u>国佬移民，立刻神采奕奕，滔滔不绝——搁浅在异族语言上的鲸鱼，短时回归母语大海了。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			<wfw:commentRss>http://yuyiwang.blogcn.com/articles/%e8%af%ad%e8%a8%80%e7%9a%84%e6%84%8f%e5%91%b3-2.html/feed</wfw:commentRss>
		<slash:comments>4</slash:comments>
		</item>
	</channel>
</rss>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