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和小曾还说,喜欢书甚于电影。后来周姐姐在旁边补充,因为文本会比较细腻的关照人物的内心。而且,好的电影,往往会浪费掉一个上佳的小说,剧本只要情节外壳就可以了。除非是情节剧,那是可以书而忧则影的,比如《飘》。最近因为写“嫉妒”主题的缘故,编辑说可以引证《赎罪》,我一向是有严谨求证癖的,观影之后,就跑去查麦克尤恩的原书,结果发现,小说那个美味的核,在电影中完全被置换掉了。麦克尤恩想写的,不是妹妹嫉妒姐姐的魅力,继而诬陷姐姐的情人罗宾是强奸犯,他真正的重心是:一个小说家的心路历程,他发达的臆想癖和现实的不合拍,错音。
只要把笔锋倒转一下,《赎罪》就是个天才小说家的传奇。布里奥尼生活在中产家庭,一个风景如画的城郊豪宅里,没有同龄的玩伴,自幼与自己的想象力嬉戏,这些都滋养了她的臆想气质。她热爱秩序,把自己的娃娃整齐的放在她们的起居室里,而在小说里,她可以把这个嗜好发挥到极致,所有的人物都可以在写作中条理化。她需要剧本引发读者的惊骇,随之让他们爬上情绪的巅峰,纵身一跃,最后跌落在现实冷硬的平台上。读剧本的时候,她眼睛直视着每个人——她毫无内疚的要求家人在她施展叙事魔力时集中全部的注意力……每个写作的人,都应该很熟悉这种感觉。
良好的语感,就像使用熟练的身体会带来性快感一样,布里奥尼时时被文字搞得芳心荡漾。“回眸一笑”,那是主人公已经坠入爱河,“阴户”这个词,她在罗宾写给姐姐的情书上匆匆一瞥,立刻惊起波澜壮阔的生理性厌恶。也就是说,对她来说,文字所激起的快感和痛感 ,远远大于生活。
一个好的小说家,他体内一定会有一种转换机制……布里奥尼就是能直视她的幻象。“我看见了,我看见了”,她的真实,不是她的视觉性记忆的复制,而是她的幻象被逼真了。她说强暴小女孩的人是罗宾,因为只有这样,她脑海中收集的事件碎片,比如猥琐的情书,罗宾和姐姐在喷泉边的对峙,书房里的身体相契,就能被合理化,就像一个小说家终于理顺了自己的情节流,使之可信一样。麦克尤恩也真绝情,剧终时,让她得了老年痴呆,对一切的控制力都彻底瓦解,不管是日常,男女,写作,记忆还是她那野蛮的想象力也好。
但还有一种作家,是靠想象力写作的。麦卡勒斯是个非常出色的小说家,但是她是个很失败的新闻记者,当她在报社实习的时候,时时受到总编的呵斥,因为她总是任性的篡改情节,她觉得真实的事件缺乏刺激度,就把它打乱重新编排……其实这也是她写小说的笔法,没有什么对现实的描摹和尊重,完全随心所至,她可以在没有见过一个哑巴,直接经验全然空白的情况下,塑造出完美的哑巴解人——辛格。我到现在都记得,初读麦卡勒斯时,那种心悸,哑巴辛格唯一饶舌的时候,就是对着那个胖哑巴,他的手指翻飞,爱意浓烈,其余的时候他是个结实的情绪垃圾桶,任人倾诉。他的手总是藏在裤袋里,沉默无语,像发育中小女孩藏起自己的初萌的胸部一样。这个虚构的哑巴,比任何一个我认识的哑巴都动人。
这种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。香奈儿的自传里,说她在姨妈家的牧场里长大,十六岁离家私奔,海藻般浓密的长发,裹着百合般娇嫩的小脸,可是传记作家的考核结果是,她在保育院度过孤苦的童年,和十个小孩一起公用洗脸水和肥皂,毫无暖色背景的丑陋孩童期。海明威不停的对他身边的粉丝宣讲他前妻们的不忠和艳史,每个细节都水灵鲜活,可是拜托!所有的事实都表明,先出轨的人是他自己。萨伊德有讲台恐惧,上课的时候,一定把眼镜取下,这样他就能浑然的活在自己的思路里,模糊掉周围让他惊惧的学生。尤瑟纳尔一向是和她笔下的人物同声同气,她熟悉他们所有的生活细节,哈德良皇帝是双鱼座,另外一个是水瓶,到了生日她会记得给他们烤个小蛋糕,闲时她就对着臆想中的角色喃喃自语。
布里奥尼初显创作天才的,不是她的小说,而是她的这份诬陷供词,它毁掉了不止是两个相爱的人,还有她自己,她本来可以循着正常的成长程序,进剑桥,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里觥筹进退,过完自己华美而丰润的一生,可是为了自罚,她做了一个平淡无奇的护士,隐匿真名,只剩下一个号码,在抹杀一切个性的制服下,便盆和生蛆伤口的恶臭中,最小收益的消耗掉了她的青春华章。对于一个在想象力里驰骋无疆的,划地为神的人,还有什么比对她个性的碾压更惨烈的牺牲呢。她用了半辈子,在小说里履行她的赎罪,给了他们金色的海滩,缠绵的绿地,让有情人终成眷属,这是她所能做到的善行的极致,对绝望的抗衡……罗宾和姐姐依然活着,依然相爱,——当然这是不可能的。纵然她动用了小说家最大的权利,也不过只是虚构而已。
· * 朋友说,每次写完稿,都会小心的把“我”字去掉,很怕显得自我状态太强。可是警句型作家或是明星气质很盛的就相反,《香奈儿的态度》里,密集的“我”字拖拽着亮丽的句式,啊,太迷人了。主要还是看你能不能压住这个气场。“我总是躲着不见客人,如果意外遇见他们,我会不停的讲话。出于羞怯,我要躲到谈话中去,多少人是像我一样,惧怕沉默的……沉默的人”。(香奈儿)——我不知道有多少人,反正我也是这样。
· * 永远不可能做好的事:相亲,考试,约稿……编辑一给我划定半径,你怎么怎么开题,怎么怎么引证,我心里哗啦一声,就知道完了。听课时我总是犯迷糊,自己抱本书自学,却很容易无师自通。蝎子都是不能被人安排的。继陈昇之后,又发现一只同天生日的蝎子,张楚同学。
· *优雅纤细爱娇的气息天生与我无缘,还是老老实实用回我的茶香水吧。甚至连天之娇女这种肤浅外露,浓烈逼人接近古龙水的红茶香水,都让我觉得比鸢尾根婉约的气味更直白,更爽利,唉。在啡感觉的时候,觉得他们洗手池的那朵百合好香,大脸,孤独,被截肢后傲立在饮水杯里,香气在打的足足的冷气里楚楚动人。回来后买了三朵放在枕边,执着的想汲取那点香氛,通宵睡的颠颠簸簸。那百合脸是够大,却不香。恹恹到黄昏,落了点雨,抱着菜回家,风雨味里,夹着强劲的花香,开门的一刻我都怔住了。手边没有爱人可以拥吻,真是遗憾。
命运
· *皮皮其实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甜美乖巧的小孩,她太像我了,自主,独立,不能被干扰。(我都能预计到她在成长中会遭遇的磨损和人际伤害)。十六个月,她已经能够自己刷牙和吃饭。我们给她挤了草莓味的牙膏,她又指指龙头,说要水,最后她把水和牙膏都吃掉了——她虽然记住了大人们平时使用牙膏漱口的表象动作,却搞不清牙膏溶于水,然后用泡沫刷牙的逻辑进程和因果关系。我给她搭积木,用木块和木棍建了个牧场,然后指示她把小羊小马放进去,结果她执着的要把木头小人关到兽笼里。“人的奴役与自由”,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。我女儿才一岁多就懂了。
· * 认识了几个非常可爱的姐姐,她们让我看到了未来的希望。只要有质朴的内涵,知识储备,调理和涵养自己的内力,女人是绝对可以随年岁而日益优美的。年轻时,是水面跃动的小鱼,轻灵悦人,渐渐开始沉入自己的海底。三十岁前后是个特别焦灼两难的瓶颈地段,有点接近男人的中年危机。二十岁还有无穷盛开的可能性,对伤害的代谢和修复力也比较强。四十岁一切都淡定了,经验会提高痛阀,屏蔽掉一些诱惑。天真与经验,而我们正位于险恶的中途。即使如此,我还是向往一些脏东西,或者说伤害。虽然,悬浮在生活之上,永远是最安全的。
小诺说,知己感会随着时间而消失,最后又被打回孤独,我说我怎么感觉恰恰相反,时间愈久,愈觉得对方无可替代,因为你途经了很多人,他们的不契合,只会让你觉得这一个,只有他是唯一的。小诺那天说征婚要求,说我愿意牺牲其他所有条件,只换这一个。我想,我可能把安全感排在第一位吧,因为知己是不需要形式外壳的,它是一种内心的牵念和依赖,无敌的星级——我从十几岁读托尔斯泰,或是从第一眼看见麦卡勒斯开始,就算那种惊艳已不复存在,可是内心的齿轮相契,从未更改,即使我的书橱又添了成百上千本书,对他们的喜欢,不过是二级星,三级星的灰暗背景而已。但如果长期不近距离接触,同步更新信息的话,日久又疏了,没有亲密语境的润滑,三言两语也没法摸到敏感穴位。像没有资料准备就去写评论,或是没有备课就去育人一样,充满了无底的惶恐和心虚。但还是亲切,就像国内没有一本通行的内米洛夫斯基传记行于世,我到现在都搞不清,作家出版社和人民社的资料,一个说她是37岁死于煤气营,一个说是39岁死于伤寒,到底哪个确凿。但是一点都不妨她用湿漉漉的灵魂感把我打湿。这两天看了半本《自由国度》,奈保尔当然也是很心仪的作家,但是更多是猎奇,扩开知识半径,知己系数是很低的。对老P 说,我多么怀恋没心没肺没肝没骨头的自转时代啊,从来无需把注意力发散,牵念和取悦,自己和自己玩就行了。我的一位极牛逼的女友说,女人唯一身心完整的就是处女期。可能是类似的意思。我比较亲近书,他们是弱势群体,每本书都是思想的天体营和裸体海滩,一本书是无法掩饰自己的。还是不要深究这个话题比较好。知己感是最脆弱的香水,必须盛放在剔透却不见光的容器内,一经曝光,也就灰飞烟灭。话说香水,最近居然改用花香调了,宝格丽的花舞轻盈,主要还是被那个两环相扣的瓶身打动了。女人都是形式大于内容。那瓶刚开启就失宠的绿茶,拿眼斜我这薄情的人呢。
天啊,精神和物质并排,怎么这么渺小和寒薄相
杂事忙完,在读郑姐姐寄给我的书,非常好看的《香奈儿的态度》,自觉很幸福。香奈儿于二十年代认识毕加索,彼时后者已经开始掀起立体派革命。香奈儿最好的女友,米希尔说“我来帮你防备这个男人”。香奈儿说“我只要防备你就行了”。
我觉得香奈儿非常牛逼的一点是抗干扰力。她这一生,接触过她那个时代所有最顶级的天才,佳吉列夫,斯特拉文斯基,毕加索,但是作为一个极具审美力的女性,她没有被他们覆盖,湮没,溶解,吞并。
再说回毕加索吧。毕加索几乎逼疯了步入他私人半径里的所有女人,她们被他遗弃后都处于半疯癫状态,潦倒度日。除了吉洛,她有幸拥有一根结实的神经,和废墟上再建的勇气和力量。再加上抽身尚早,得以全身而退——在她的毕加索的同居生活里,她完全放弃了自己的生活,沦为他的保姆,用人,性伴侣,更准确的说是性奴(毕加索的性欲据说堪比西门庆)。她和毕加索的女儿,帕罗玛,长大以后做了TIFFANY的设计师,她设计了一款项链叫做“破碎的心”,是一颗金色的心,中间有一道淤痕,里面嵌着细碎的蓝宝石,为了纪念她父母的爱情。
我非常佩服吉洛的自救力,看过发现之旅的纪录片,暮年的基洛,脸上是支离破碎的皱纹,迷倒毕加索的那双绿眼睛明澈如昔,她在画作前面谈起她的创作生涯,一直在笑。毕加索的其他几任情人,奥尔加,头脑贫乏的舞蹈演员,玛丽,肤浅的美妇人,费尔南多,情痨的荡妇,不断需要新鲜艳遇的补给。而吉洛是个出色的画家。也就是说,除了情感生活以外,她还有自己的转轴,这种自转力,把她从泥泞的情伤中拯救出来了。
毕加索最仇视吉洛,我想是因为她有力的还击了毕加索自以为对女人百分百的控制力。天才都是一些被上帝选中的人,他给了你才华,敏感度,就会拿去你世俗的圆满,或者说,一种守拙才能得到的幸福。天才都是会飞的,跟在他们后面踉跄而行,多么的卑怯而羞耻。他们的爱,像吸尘器,又像除草剂,强烈,芬芳,却会吸吮别人的生命力,他们所爱之地,片草不生。
那天和小诺说起这个事情,她在大学里教艺术,不无惋惜的说,入学时,成绩最好的,都是女孩子,毕业时,成绩表上往前靠的,全是男生,女孩子都去谈恋爱了,然后才华全毁。最蹊跷的是,才女如果爱上才子,风格都会被他吞掉。我说是的,女人和男人的心理结构不同,一旦恋爱,她的兴奋灶会全部转移到男人身上。圆满的爱情,像甜品一样会让人慵懒和松弛,彻骨的情伤,则会让女人元神尽丧,光华全失。
张爱玲写色戒,让我感觉,这女人后半辈子,就只剩下一道伤口,她的心,就在这个窄窄的,逼仄的,锋利的刀口上,跳动,凌迟。卡米尔克洛黛尔,如果她不遇见罗丹,她可能会成为一代宗师,绝不至于凄惨的死在精神病院。托尔斯泰夫人,才情出众,文能写日记,武能理家事,可是给老托逼得精神崩溃,四十多岁还脱光了衣服在雪地里跑。米列娃,一个自学成才的残疾少女,成了爱因斯坦太太,放弃了自己的奖学金名额和物理学家的前程,专心为丈夫打理日常,而碌碌的十年后,不经允许,她甚至不能上丈夫的床。
坚持自我的女性,伍尔芙,除了自己以外,把她老公那根健康的神经也毁了。文学史应该记住这个伟大男人的名字,他用自我牺牲滋养了一个天才。弗里达,和风流老公对抗的结果是:肉体和心灵满目疮痍。她最出色的病历就是她的画册“我睡的时候,我的痛苦都醒着”。尤瑟纳尔,在孤岛上终老,和周围的人事都无粘结,她解决寂寞的方式,是和她笔下的人物生活在一起。同事们说尤瑟纳尔的衣着都像活在中世纪。波娃,她在精神上是非常依赖萨特的,和天才比肩的自得,是她骄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什么人最适合和天才生活在一起呢?《射雕英雄传》里,黄蓉的爹考核两个未来女婿,有一道题目是音乐鉴赏加内力测试,结果精通音律的欧阳克吐血告败,粗人一个的靖哥哥混沌胜出……无知者无畏,而勇者无敌。有一些事情,强作解人实属无聊,站在隔离带之外,安静的去爱,去呵宠,对未知事物保持谦卑和润泽的心,更好一些。所以,暴烈鬼才三岛由纪夫,一定要找个非文青做主妇,而内米洛夫斯基,至死她老公也不太清楚自己太太的才华到了什么段位,却到法国政府那里,自动请缨替太太受死,结果被当成送上门的漏网之鱼,一起抓到集中营里洗煤气浴了。
这几日杂务密集,没时间更新博客了。这是随手拍的片片,发给大非和木木看,结果非哥说采光太差,把我拍丑了。木木说衣着灰暗,动作生硬。我说这没办法,本来长的就平平嘛。为这事还和木木闹了点不愉快,乱发了一通脾气,我说你就是以色取人,是不是我色相不好,你就不和我做朋友了?明知人家自信心脆薄,就不该打击我!!把他吓得赶忙向我道歉解释,哄了我半天,说我只是批评技术,不涉及被拍者啊。唉,写真照自然光彩横溢,艳丽夺目,可那太他妈反-日常了。我倒是很喜欢这两张照片,主要是表情逼真,微微的羞赧,又有点生涩,特别如实的摹制了我日常中的样子。
茶馆说你比过去胖好多,我说还是一百斤呀。可能是坐姿,人比较显丰满。朋友七七八八的指导了我很多拍照的技术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气急败坏。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,真的是能看出来的,除了这件镂花坎肩,我已经很久没有买新衣服了,也不会化妆,因为很少照相的缘故,连造型都不太会摆。
一. 第一,精神大于肉体。她笔下最打动我的几个爱欲场面:
《大卫戈德尔》,任性的富家女,失去爸爸的财务支持,但是她铁心要和爱郎在一起,就把自己卖身卖了5万,和爱人共度了十个春宵。最后一晚,他们"没有像平日一样沉溺于肉体的狂欢”,而是互相舔着,亲吻着,像两个伊甸园的小孩,将要被逐出乐园……这个女孩子,冷血,淡漠,所有的爱都集中掷向这个并不值得的男人。这悲怆的献祭和告别,很动人。
《猎物》,玛丽和卢克最后一次见面,她明确的告之他,她从未爱过他。之所以和他在一起,是因为“我太孤独了,不要说肉体,就是灵魂我也会拿出来的”。之后,她“闭着眼,由着卢克要了最后一次”。是的,这个女人的肉体态度有轻贱自弃的一面,可是最后一次面唔,她把自己施舍给卢克,只是为了让他心里好过一点。这小说很冷,但是这个片段,虽然不是爱情,却是微暖的,人与人的善意。托尔斯泰的好,是全篇,匀速的好。内米的好,是片刻,一闪而过,性高潮样无意而来的好。
《法兰西组曲》,一个凄冷的雨夜,露西听德国人弹琴。爱与不爱都次要,战时的敌对身份被剥离,那是两个,被战争粗暴的打断成长程序,从花园,盛世,游学中,被拖拽到战火里的牺牲品。他们对彼此的怜惜,超越了国籍。
《狗与狼》,这是很击中我的一个爱情故事, 亚达自小爱慕哈里,每天临睡前都要看看山顶上,他家的窗户,才安心睡下。类似的情景,在一个苏俄小说里有过,小姑娘每晚要看看冬宫的红星,知道列宁同志还在工作,就转身就寝……亚达这种精神依赖始于爱情,更让我心疼。但是,很奇怪,小说里,没有短兵相接的肉体场面,狗和狼好像无需性生活。
是不是因为有个纵欲老妈的缘故,内米非常讨厌滚热的肉体描述。只有荡妇淫娃才有这些附述。而且我得说,因为厌恶心的污染,她笔下的性爱都很丑陋。《孤独之酒》里,小男孩扯开小女孩的衣服,露出雪白的胸脯和肩膀,这样无染的两小无猜,都让艾莱娜(内米本人的化身,这是自传小说),觉得“太恶心了”。她意念中最柔软动人的爱,都与肉体无涉。内米几乎是个清教徒,精神化的强激情,比欲更广的爱的核定。也许这是我亲近她的地方。
第二.以葬礼开篇的习惯。《法兰西组曲》里的大撤退,可以看作是时代和国家的葬礼。猎物》开篇,卢克的爸爸就已经是奄奄的弥留。《大卫格德尔》,也是葬礼为始。调子一下沉下去了,内米洛夫斯基从来不肯给商人好下场。尖锐的笔锋,时时不忘讥讽犹太人的敛财和势利。“带着巨大珠链”的富商太太,为了省钱,只给丈夫用最便宜的榉木棺材,长长的覆棺黑纱被撩起之后,露出粗糙的木隙,劣质金属的把手。内米出身富家,对这些物质细节真是随手拈来。葬礼让格德尔害怕,他突然想看见一点熟悉的日常:衣服,矿泉水瓶子,小桌上的日报。小说的结尾,戈德尔像条野狗一样曝尸甲板。家人会给他最便宜的葬礼,永远不会记得在祭日献花,然后狂喜的继承他三千万的遗产——像任何一个犹太人。内米最仇视的,除了荡妇,就是犹太暴发户。末日的氛围,是她配送给他们的礼物。
这种起始的方式见过很多例,前一阵子看《阿姆斯特丹》,诸般不好,唯独开头蛮吊人胃口,一群老男在零下十一度的伦敦,聚集在一个阴霾天的葬礼上,彼此窥伺和掂量……他们都是这个逝者的男人——情夫,丈夫,或是性伙伴。女人已经深埋地底,而以她的身体为媒的两个男人,却结成攻守同盟,“不能像她一样屈辱的死去,慢慢失去智能,任人践踏,尊严沦丧“,他们互相授予权利,如果对方脑力衰退,则可以把他直接杀掉。最后这二人起了龃龉,协议变成了谋杀。
葬礼起篇的,还有福克纳的《殉葬》,黑奴拼死逃窜。栖在树上,用空心叶茎吮吸露水过活,四下都是围捕他的猎人,要把他抓回去,在葬礼上做活祭。当然他迟早是要落网的。我没敢再重看这部小说。那种收网猎兽的节奏让我害怕。
所谓情绪主旋律这个东西是存在的。就像香水的基调一样。以上三篇作品都是以死亡始,又以死亡终。
死亡率特别高的是契诃夫。且这种趋势在后期作品中呈上升态势,《我的一生》里,是姐姐(情殇),《黑修士》里是修士(信仰的崩溃),《套中人》里,是那个闭塞的怪人(这下他永远躺在套子里了),也许因为契诃夫是个医生,熟视这类事情的缘故。同样的嗜好,还有亦是习医出身的福楼拜。《包法利夫人》里,艾玛被下葬,乡野上微风吹起了她棺材上的黑纱(和《大卫戈尔德》一样,是镶嵌着珍珠眼泪的黑纱)、她的棺材在风中摇摆,高高低低,像艘颠簸的小船。女文青生活在自己的臆想中,摸不到生活的岸,那带着岸的面貌的,男人,最后不过是另外一条小破船。
同样是死亡的命题,在女作家这里,悲剧因素往往能淡化成一种情趣。有墓地情结的,好像都是伤感的女性作家。陈丹燕,到各地旅游都喜欢参观墓园。一个僻静避人的所在,歇一歇异乡人的脚。《鱼和它的自行车》里,“我”怀恋初恋情人,就去了他的家乡,千里黄沙的吐鲁番。在那里,我看到一种墓穴,木头的杨枝顶着一个小星星,“我”一直不知道恋人的墓地所在,就在一个独穴里给他献了花……理想的葬礼,觉得就该是这样。安静纯澈,哀思暗涌。三毛小时候逃课喜欢去墓地,后来她说世界是个温柔的墓园。一个十三岁就自杀过,向往彼岸的人。
奥斯汀则特别喜欢写婚礼,虽然她恨嫁,骨子里却是个向光的女孩子,喜孜孜的趋就热闹场面的人,乡村富绅的女儿,交际并不发达,最大的娱乐也就是交换八卦,婚礼是个传播和收敛小道消息的好场所。
婚礼都能写出葬礼气味的,是冷眼素心的张爱玲同学。《金锁记》里,长安的哥哥娶亲,婆婆七巧说“瞧瞧那嘴唇,切下来就是一盘子”,媳妇没多久就给她摧折死了。喜庆之下伏着哀音。最好的婚礼,也就是“屏幕上的那个‘完’字”,只有未出嫁的女孩子才是下集预告。张爱也是恨嫁的。最痛苦的事,在她看来就是“才女突然结婚”。
三。狼性
至于内米洛夫斯基本人,我倒觉得她很象一只狼狗。有依稀的狼性,却无法摆脱狗的聚居。这个人的阶级烙印真的很重,她无法淡去她的爱与憎。她讨厌农民的伧俗,资本家的贪财,市民的市侩,写到这些人时,她笔锋从不留情。她比较偏爱小资产阶级,受过完备的教育,谈吐优雅,且他们不用手脚匍地的求生存,无须露出挣扎的丑陋,财产有限,也使他们无法染上富人的恶习。比如〈法兰西组曲〉里那对银行小职员,米肖夫妇。她想象他们相敬如宾,和谐互爱。她给他们编写的台词,简直堪比雷锋日记。她自己是个大富翁的女儿,得以近身的看到很多富人的丑态,却没有机会真正的实地考察小资产阶级的生活全貌,所以,她想当然的把很多纯良的品质加诸在身上……哎呀,我发现,这是小说家常见的一种温情,它不是成于关爱,而是得自无知。
所以,尽管她极有天才,却时常会穿帮。她讨厌真正的穷人,〈狗与狼〉里,在落魄成贫民之前,亚达也是小资产阶级出身,受过教育,还学芭蕾画画啊什么,并且以后以此谋生。一,这可以让她和哈里平等相爱。二。这样的人比较有情调嘛。三。如此她才能和哈里有精神层面上的沟通。内米洛夫斯基骨子里还是小资习气,喜欢优雅的东西。〈法兰西组曲〉里,露西尔和德国军官,〈猎物〉里的卢克和玛丽,〈孤独之酒〉里的伊莱娜,都是操书面用语恋爱的。她们和内米洛夫斯基一样,只是狼狗而不是狼。在某个安逸的族群里,他们算是有叛逆心的,但是这和真正的野性之间,还是有距离的。你读过〈呼啸山庄〉?那个凯西,从不读书,且憎恶一切优雅的东西,那才是狼。所以她和林奇的故事才好看,因为狼和狗之间,才有冲突啊。不管怎么说,勃郎特是很NB的,很少有女作家能写出“狂暴的野性”。
内米洛夫斯基笔下的狼性,本意是想写流离的犹太民族,他们在异国打拼的求生能力。可是,她对狼性的理解,倒更象是一种阶级敌意。她总是想象穷人都是很仇视她们这些有钱人,当然,这也不能怪她,负面经验太多了嘛,小时候,他们的财产被苏联红军占了,长大后,在芬兰又见识过掠夺成性的哥萨克。所以,写《狗与狼》的时候,我发现,她对书里那些穷人是隔膜且畏惧,他们穿着破衣服,时时想着怎么谋害富人 。留意《狗与狼》173页。本对哈里的歇斯底里发作,《法兰西组曲》里那对抢夺富人食物的农民夫妇,还有《猎物》里,穷孩子卢克,更是个不择手段的野心家,《狗与狼》的最后,她写亚达离哈里而去,不仅是因为她高尚要成全他,而是,她也想在哈里的有钱老婆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精神高贵……这是一个写实小说家的务实心,但也是一个有钱人对另外一个较低阶层的不信任吧。
她安排亚达怀上哈里的孩子,并不是想写一个《陌女来信》那样卖肉养孤儿的凄恻故事,而是想说,亚达的身上,狗性多于狼性,她渴望有个血亲,让自己降落在世俗生活的秩序上。这也是内米洛夫斯基给自己安排的出路,她在亲情的荒漠中长大,有过狂飙叛逆的青春期,最后她还是选择做了贤妻良母。吧儿狗的驯服,叫媚骨,绵羊的驯服,叫奴性,老虎的驯服,那才是金不换的温柔。和浪子回头成对称美的,是烈女安居。
内米洛夫斯基的东西,说实话都是有技术缺陷的,《狗与狼》和其他三本内米洛夫斯基不同的地方是,它是头很强,有暴发力,肚子和尾巴弱,我称之为狼型结构,其他三部都是后段才进入状态。后来我发现,她不是很擅长写群戏。她比较喜欢一对一,或是干脆一个人。《狗与狼》的后半段,简直是个精装版的琼瑶片。亚达把画放在橱窗里卖,吸引了哈里,从此两人谈起丧国之痛,相惜相爱,浪漫的有点弱智。但是她的书,总是有打动我的地方,我相信,每个人都会在她身上找到相通的经验,你爱一个人,可是你觉得不配,你嫉恨那些有资格去爱他的人,她们可以平视他,向他撒娇任性发脾气,你不敢,如果他不对你大发殷勤,你甚至不敢去接近他,你看上去无比骄傲,只是因为你内心过于自卑,你不相信他居然会屈尊关注你……亚达的硬,和她的脆,质感对比,很动人。
韦尔乔写给友人的信,我常常念及这些文字,想了又想,还是翻开重读了一些。这些字没有辜负我,仍然给我最初的触痛。我多么想成为他对之倾吐的那朋友。那个“你”。真想拥有这个男人用所有孤独积攒起来的热情。摘录一些信件如下:
“你此番来哈受阻,在我,但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天意,有些事情,你我永远也不会明白。其实,你大可不必一再“反求诸己”。与你见面,我会更加心虚,虽然,豁出去见一面,后果随它去,并不难。只怕躲在电话或信纸后面,会更好。我还不要做种种假设吧。也许,我会悄悄乘上去D市的火车,悄悄在旅馆住下,一个人,悄悄的在你的街道上走。离开前,悄悄的给你打个电话,在七月晴好的天气里”。——我真是喜欢这些悄悄啊,含在嘴里,吞吞吐吐的一块糖,提着鞋,蹑足而至的温柔。
“你那里的白兰花开了,杏花也开了,一定好看。可我猜不出什么样子。哈尔滨到处大兴土木,每日里,黄烟浓浓,许多的老树,和经年的洋房,都倾颓了。人们麻木的绕过残砖断瓦。推土机喘着粗气,到处是新挖的黄土。在我家附近,有一个淡黄的洋房,白俄留下的,现在是个幼儿园。有凉亭,喷泉,还依稀可以辨认出麋鹿和兔子。夏天的时候,有成群的蜻蜓在飞。我常常停下来,往里面张望。直到有一天它被推平了。现在的哈尔滨,已经是‘没有哈尔滨的哈尔滨’。”——我很想收到这样的信,絮絮日常,淡淡感伤。
“我是个怀旧的,骨子里很悲观的人,脸上常常是一副木然。我很少笑,大概不自信的人,都不爱笑。”
“我常常会想起在J城住过的日子。想起那幢灰楼,以及楼中住过的,我的朋友。那楼,对我来说,已经不仅是一座楼。而是一种情感,乏时的一张床,渴时的一碗水,是落在眼里揉不出的一粒沙。“——最后一句甚好。一揉,就是眼泪。
“肖斯塔科维奇说‘若要保持某种东西,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理它。爱的太过,则容易毁灭。淡忘它,这样它生存的机会多些’。”
“今夜值班,心情很好。你的来信,如结实的大门,将恐怖轻轻关在门外。值班室里,暖气吱吱冒着热气,那个平日里胆子很小的家伙。今晚可以平静的呼吸,平静的想些不着边际的事。平静的看着窗外踩着枯叶疾走的黑猫,平静的躺在软床上。那感觉,好像刚刚洗过澡,换上干干净净的衣服,走在干干净净的街上。”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分割线。这是我去年写给韦尔乔的。
《想起韦尔乔,稀薄的》。
我常常想起一些人。没有“想念”那么粘,没有“想望”那么热,只是稀薄的“想起”。
比如韦尔乔。
我在电话里问木木,我说你知道韦尔乔么?他说“好熟悉的名字……他是谁?”——木木是美术老师。
韦尔乔,是个内科医生,值夜班的时候,查房的间隙,他在处方笺上,画了好多漫画。有一些和小说家合作,做了插图,另外一些,单独出书了。我想他的存在是稀薄的 ,全中国的内科医生岂止千万,而他作为插画家的那面,连职业人士都只是依稀耳闻。
所谓稀薄,也是因为事件密度太低。我去网上搜了下,他的书,几乎都缺货。而他本人,去年因肺癌去世,享年43岁。所有的信息更新途径,都堵死了,我既不可能看到“韦尔乔访谈录”,也没有机会更细致了解此人,他的生平,估计也不会超过年表和档案。
我没有看过韦尔乔独立出版的作品。而我每次想起皮皮的短篇集,还有她的散文集,韦尔乔这个名字,就“啪”的亮了。那两本书都是作家出版社的。不超过三种颜色的装帧,排版很松,老实的宋体字。篇头还有尾部,大块的留白。
那是留给韦尔乔的。他的插图,都那么空旷。如果你看了冷冰川,回头再看韦尔乔。那绝对是从亚热带空降到寒带。冷冰川的画,很喧哗,热带花草,蜷曲的女人,妩媚的猫,硕大的鸟笼,热乎乎的欲,很多的活物和事件……真是密不透风啊。
韦尔乔不是,他的画,通常都很稀薄,人物没有脸,更勿论五官,连四肢三围都是敷衍。他拿一个长袍加个头部,就对付完了“人物”这个叙事元素。他的画基本都是单人,有时只是局部,一只手,一只眼睛,甚至一滴眼泪。
韦尔乔在给友人的信中述说了他对生命的感受:“我在火柴盒大小的卡片上画画。我画了很多穿长衫的人。他们或在一颓寺前吹箫;或在月色溶溶的林间漫步;或于高崖上独立,仰观天上流云,俯视山下错落的屋宇;或携好友二三人,在广阔的田野上,漫无目的地走。他们什么都可以想,什么都可以不想;什么都可以做,又什么都可以不做,便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了……不必在乎有眼睛在盯你,有指头在戳你,有时间在提醒你。那身子,是属于你的。你只消把自己当作一阵风,一块石,一片顺水漂流的叶子,一只在石缝间爬行的甲虫,只是别意识到,你是个——人。我在小画里‘解放’了上千个‘长衫’。到如今,有谁来救我呢?”
他是个东北男人,矮小,沉默,黑皮肤,少言语,几乎没有朋友。他让我想起这块土地上,盛产的大土豆,那么结实,而饱满的孤独。
我甚至不能想象,如果皮皮的长篇,《所谓先生》,还有《比如女人》里面,配他的插图,那太可怕了。那些长篇里,全是人,男人,女人,小人,奸人,还有那么多心,伤心,痛心,开心,关上的心,用坏的心。把韦尔乔的画,插在那种大红大绿的热闹里,肯定像圣诞树上栖着一只寒鸦。
而我始终不能忘记皮皮的短篇和散文。虽然它们没有情节。有一个短篇,是写一个爱上儿媳妇的老公公。他用蓝墨水给儿媳写信,平行的事件,是他的儿媳被情人杀了,情人带她去了桦树林,纷纷扬扬的雪花,积在他的手臂上,厚厚一层。他的手一直掐住她的脖子,她死了。还有一个女人,养了一只猫,事实上她根本不爱这只猫,它简直让她畏惧。然而她一直没法摆脱它。还有她写拉萨的狗,它们根本不会躲人,非常的理直气壮。她又说她爱上一个没有去过的城市,那个城市叫青岛。
不说了,不说了。这算什么故事啊。有一阵子蒙娜丽莎被现代派恶搞,涂了胡子,穿了比基尼,又提了菜篮,还蹬了自行车,有一种恶搞非常有创意,就是把蒙娜丽莎换上动物脸,分别叫做蒙娜猫莎,蒙娜蛙莎。
我如果试图转述那些短篇,那我就是蒙娜猪莎。
最后一句,谷歌全拼输入真是聪明啊,它居然能打出“韦尔奇”这个单词,比“韦尔乔”,只差一点点。
昨天,是在MICHEAL的博上,看到金饰展的图片,我这个城市一向是亚文化不兴,展览什么的很少。那些流光溢彩的图,打动了我。晚上一边喝冰牛奶,一边在线上对老W说,我好想去看金饰展,老W很热心的给我交代了路线和方位。我又对P说,婴戏牡丹那个耳坠真漂亮,我想去打耳洞,老P说,不好,大脸猫带大耳坠不好。愤愤下线以后,我找了扬之水的《古诗文名物新证》,把金簪那辑又细读了一遍,摩挲着厚厚的铜版纸,细密的字迹都在反光,图也看不清楚。这套书上下册合计198 ,我认真的算过,一张书页将近五毛钱,一般的书差不多是一张纸一毛钱。我真他妈的受虐癖,因为这女人的纸贵,就分外觉得她字字流金。
今天穿了吊带背心和碎花裙,他看看我说,你干嘛去?(他大概是觉得碎花裙和金饰展之间,逻辑比重不对),我又说了遍,看金饰展。他说,哦,路上当心,下楼的时候发现,穿裙的好处,是小腿之间,可以有风穿过去,感觉自己的轻盈和洁净。又发现,花园里的栀子其实是两种,一种小而丛生,花朵瘦而伶仃,细弱,观之不足,一种健硕明丽,花型轮廓很挑眼,香气也很彪悍,夜里坐在它的花下,打电话,或是想心事,都是很舒心的事情。
到朝天宫的时候,第一次留意到,它有古玩区,其实一直都有,是我没有进去细看。我想下次也可以带小居和杨梅他们来这里看玉,喝茶,这么一想就开心起来。后来,看门的说,只有残疾人书画展,我很不明白,难道是MICHEAL的博弄错了,反正我就悻悻的回家了,灯下继续看他的博。小麦语录之一“爱情中的快感都成于调情期”。同理,虽然我没有看成金饰展,但是这些图片,栀子,朝天宫喝茶的老人们,扬之水写明代女人带髻的那些文章,甚至只要把这些句子再读一遍“月落乌啼云雨散,游童陌上拾花钿”,都激起我短时的,丰润,水花四溅的幸福感。书也好,音乐也好,其实都很象日记,会把外环境凝固在周遭,就像琥珀里凝结的小虫一样,看到某日的某篇书评,我会想起当时的心境,天气,认识的人。以后再翻看这本书时,会不会想起这个微凉初起,着碎花裙的夏天呢。
另外:买到了韦尔乔的手记。会不会打开来重看呢?我也踌躇着……旧人之所以胜新,不外乎是记忆的润色,旧雨与新燕齐飞,当然是盛景,旧欢新交总是比较难的。
张悦然发来她主编的那本杂志,张同学的杂志叫做“鲤”,非常艳异而诡谲的名字。梦中见鲤乃吉兆,之前她写过《水仙已乘鲤鱼去》。小说写完了,和“鲤”的缘分却刚刚萌发。杂志每期的主题都是一种情绪,第一期是孤独。“孤独原来是如此辽阔,如此恒久。这本书是献给孤独的,我们强大而温柔的敌人,这本书,也是献给你的,在某个深夜,我曾看到过你。彼时我在和我的孤独作战,而你正和你的孤独对峙。我们忽然被打通了。孤独,原来也可以是一座鹊桥。”冶艳风骨,字字留香,我想起张同学涂着黛色眼影,出没在烟圈里的样子,到底是天蝎O啊。http://product.dangdang.com/product.aspx?product_id=202316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