静能生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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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年的服饰流行风格,让我无所适从。唯一可取的是,大包开始盛行了。走在路上,不时可见纤美少女,碎花裙勾出玲珑曲线,挎一大包,或草包,或帆布,线条简单,稚拙可爱。顿时消解了花团锦簇的脂粉甜媚气,清新,爽利,像是奶茶兑了薄荷汁。
我喜欢挎大包的女人。其实大包对硬件多少有些配置要求,太矮,太胖,横截面太大,匮乏轻灵之气的女人,都得对大包止步,H型高挑身材的人,背大包最有视觉效果,还倍添抒情气质。《火花》里的李英爱,拎着笔记本包,《雏菊》里的全智贤,夹着大画夹,真是清刚不失妩媚。
早几年看过时尚杂志做的一个栏目,好像叫“包包会说话”,采访了几个不同身份的女性,检视他们的包包,展示私人琐物,第一个是某电视台主持人,打开透明拎包,里面装了安娜苏的蔷薇香水,化妆包,光口红就有几个!据说可随时补妆。此美女少年成名,举手投足间,都见大家风范,她的随身物品,无一不是名牌,都可以傲人展示,但是也充满了表演性。第二个是某名媛,小小的一个坤包,晶片密布。最后一个是女记者,背了个帆布大包,里面装着书,水杯,迷你游戏机,两个手机,唯一的化妆品是个润唇膏,说是“冬天嘛,可以涂在眼角防皱纹啊。一物多用!”——如果交朋友,我会选最后一个。觉得她亲切,草根,丰富,质朴,有趣。
大包有种中性气息。看张小娴给《AMY》写的专栏,展出了很多贴身物品,从内衣到八音盒,巨细不一。港台小资风盛行,当然也是物质文明发达的缘故。她喜欢酒红高跟鞋,也嗜好意大利细布枕头,包包用的却是块头很大的有皮革拎带的挎包,很吃重,还见她撰文表扬诚品书店的赠品,那是一个咸菜绿的书袋,很大,又皮实。我一边看,一边捂嘴偷笑,这才是女作家的行头嘛。安妮宝贝说她喜欢大包,看她列出包里装的东西,吓人一跳,笔记本,书,水果,电脑,围巾,凉鞋,高跟鞋——那篇文章的妙处是它的名字,叫《出走》,她好像无法在任何一个现世的维度上定居,我觉得她是个极度匮乏安全感的孩子,像个小蜗牛一样,恨不能把家背在身上。黄碧云笔下,叶细细带成串波希米亚风手镯,烟视媚行,陈玉却是穿工装裤,背一大包,里面有各种工具,她行事硬朗,埋首前行,完全可以独自对付生活的齿啮小烦恼。
杜拉斯那么娇小的身量,也背个大包。为了夺目,她老人家七十岁都可以穿大红坎肩,但是包包不一样,那是要实用的。陈丹燕热衷旅行,肯定也是用大包,包里装着地图,笔记本,书,眼药水——她有干眼症,常年伏案写作的恶果。香奈儿是第一个让女性使用背包的人,说是从二战飞行员的装备里汲取了灵感,“要解放女性的双手”,这不仅是个体态的改进,更是精神的独立宣言。很难想象一个拎着小手袋,小鸟依人的娇媚女人说“骄傲成就了我的坏脾气,也是我的力量秘诀,骄傲是一条阿丽安娜之线,时时帮我找回自己”。
大包让人感觉承重——看看亦舒小说里,自立女性通常是随便着一件呢大衣,粗布裤,鞋子笨重似坦克,或是一身简洁套装,平底鞋。而家养的金丝雀,不用在社会上搏击,受丛林法则制约的,则晚礼服,小坤包,巴掌大,装着化妆包和支票本就行了。比如《没有月亮的晚上》》里,海媚就挽了个蒂娜的小包。看《美丽心情》的MV,里面那个避情伤出走的女主角,黯然走出爱巢,频频回首,牵了一条极大的狗,还拎了个很小的行李包(和这狗完全不成比例)——这哪是离开爱人嘛,简直像去遛狗。我得声明,就是因为这个道具,干扰了我对这个感伤歌曲的情绪投入。
我一般只用背包,可以腾出手来翻书做事,买的时候都得用本大开本杂志量一下,怀孕的时候看《孕味》和《妈妈宝贝》,里面有商品目录,有一项是妈妈包,无一例外是大包。你知道一个妈妈的包里要装多少东西么?奶瓶,水杯,三格装奶粉,尿布片,湿纸巾,面巾纸,安抚奶嘴,驱蚊水,创可贴,口水兜,润肤霜,小玩具。左手抱一个三十斤的幼儿,右手拖这样一个大包,是不是很艰苦?不用担心,师太早就说过“等你做了妈妈,就会变成大力水手”。
两款喜欢的大包,青妹妹介绍的店家

想了一下,还是替唐颖做个笔记吧,最早看的是《美国来的妻子》,一个上海女人,借助丈夫的海外关系,出了国,扎了根,叶和枝都开始往云端伸展了,这时候,她从容不迫的回国,和丈夫离婚,这种题材不新鲜,王安忆笔下有,陈丹燕笔下有,它们差不多和上海的经济起飞平行存活。书里那个姓汪的女人,倒是我印象里第一个以长裤为标志物的女人,一个身无所寄,赤手打天下,撇却温情黏液的女人,每天却不忘熨平裤线和裤脚。不过也不矛盾,她向上的力,不正是基于这种细节处的苛求和着力么?一个连细节都不能暧昧的人,如何能容忍一个处处苟且,事事暧昧的丈夫?
也许这是我要给唐颖做阅读笔记的出发点吧。她笔下最令人难忘的,不是被大家写烂的上海女人,而是一群面目模糊,堪称新时代的渣滓,旧时代的未亡人,被时代的高速列车上抛置的,颓废的男人。唐颖总是让我欢喜让我忧,她的文章烂的时候真的很烂,《红颜》看的我几欲吐血,好歹我也花了一只烧鹅的钱把它买回来,居然一上来就给我啃个麻骚的鹅屁股,几个欢场女子的故事,象个拙劣的舞台剧,骨节粗大,表情虚张,人物的手脚都生硬的无处放。
我叹息,说到底,唐颖不是张爱铃,她远不是天才型作家,大概达到至境的作家都有四壁萧然,六亲不认的杀性和决绝,这样才能维持理性的水平面,成就公正的镜像,做个纤尘不染的“临水照花人”。她的天赋贫弱的多,她不能委屈自己的心性,她只能匍匐在自己的经验的地平线上前行,经验之外的,审美趋向之外的,骨子里就不能认可的,比如欢场女子的题材,就让唐颖最擅长的技术:温软的生活化的小细节,贴心的小女人心思,根本就无从施展。
还好我坚持看到了《随波逐流》,终于让我啃到了肥美多汁的鹅腿,哈哈 。里面那个秦公子,实在是个标本人物,值得一记。他是个没落世家子弟,在文革里小心躲过了各项大小运动,在时代激变的冷暖流交汇处,苟且求安,以耽于物质生活和女人为乐,除此之外,对一切都视作干扰物,迎面撞上什么,他就躲让什么,理所当然的,这种男人,都会有个彪悍的妈,凶恶的老婆,欺负他的同事,鄙夷他的街坊,勒索他的情人,或者,还有一个被他引入成长期,开启官能的小女孩,比如书里的阿兔。
那么阿兔爱这个男人么?她觉得不是,他是大她六岁的楼上大哥哥,是她鄙夷的那类男人的样板,她对他,不过是熟悉之后的轻稔。他不上进,他没出息,他踩不上时代的节拍,他作风不端,他行事轻浮 。他懒散,他颓靡,他有爱无类,可是她也不恨他,因为这是个暧昧的,让人无从下手,正数的爱,负数的恨,都无从着力的男人。
他站在黄昏时下班的人流里,笑迎所有的女人,他眼角含情,他目光锐利,张三刚烫的新发型,李四新换的一款唇膏,王二最微小的一点点情绪波动……幅度最小的一点点变化和涨跌都被他看在眼里,疼在嘴里,及时的赞美,抚慰或注目了,是啊,他千般不对,万般不好,可是他有一个天大的好处,就是:他眼里有女人,女人的存在因他而照亮,他眼角扫过的几秒种,让一个女人整整一天埋没人群,被忽视的不块和不甘,都被拯救了。
每个男人的心里,都有一朵白玫瑰,还有一朵红玫瑰,其实每个女人还不是一样?只不过女人都爱对自己说谎,前一阵看苏菲玛索的《说谎的女人》,然后又看到法国人说“这个女人啊,除了那张漂亮脸蛋,其他都是假的,她,写书?哈哈!”连对说谎的表白都是在说谎,女人的说谎多半都是用来自我形象修正的,类似于拍写真照的作用。就象阿兔一样,她以为自己喜欢的,是象大同那样,积极,缄默,上进,有事业心的男人,其实这是与她理想中的自己,一个理性,洁净,向上的事业女性,相对称的,最后发现这些都和爱情没什么关系,一个人的价值观,审美趋向,道德体系,知性好恶,和她的心,是两件事。
《瞬间之旅》,我爱这篇小说,一天之内带着余热又重看了一遍,到现在情节还记得,其实情节没什么,就是一个女人,去度假,邂逅了一个男人,一夜情,小说好在它的自恋,自恋是多数女作家的致命伤,它使她们思维半径僵死,可是有时自恋会散发迷人的意想气味。小说里的男主角之一,塞姆,就是个颓废到蚀骨的男人。他是个马来人的后代,学过音乐,写过专栏,并不固定的以什么为生,他只以最大密度的经历生活为乐,他也不反抗主流价值观,他压根就没这个概念,他眼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抽象的对手,他只俯下身去,听从内心的欲流,跟着那个方向走。
他是个随时都要上路的人,之前我写过《离开的N种态势》,他就是一个典型的离开嗜好者,而书里的那个女人,楚红,就是与他在精神上相溽以沫,相掬以湿,又相望于江湖的女人。他们是同事,可她宁愿在前方保留一个空白地带的去爱他,他们每天有半个小时的私下相处,谈论一些精神化的话题,这已足以带给楚红微观的情绪波动。他让她觉得,这个世界上,还有比现实生活更精微的另外一种生活,精神生活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,一个人努力让自己活的丰盛并不奢侈。
可是,这种关系真的能支撑一个人么?在辗转的夜深,寂寞象雪崩一样呈起势来袭,象冬天的冻一样,能把人整个吃掉,而这时,你想一个人想的肝胆俱裂,起坐不宁,却不能哪怕打一个电话给他,因为,你只能背负自己的行李,帮自己挨过一关又一关,延续自己的生命轨迹,无论你多依赖那个人,他也没有精神上拯救你的义务。所以楚红最后还是和纳丹一夜情,刹时从体内游出的官能热力,足以打败几年的精神共振。他们作爱的背景,是911,在物质世界大的崩塌之前,还有什么,比温热结实可触的肉体更真实的安慰呢?
《美国来的妻子》里,模糊记得那个丈夫叫元明清,这个名字真是够讽刺,一听就是个过时的,穿着睡裤,在堂门口喝豆浆的家伙,但是角落里会有一些比女人还细软的心思。我记得,他的老婆,他的小姨子,都对他挺黏糊的,为什么这种社会角色上处于劣势的人,却会赢得女人的心呢,也许是因为他们自我状态不粘稠,没有什么攻击性,又懂得放低自己,屈就女人吧。
其实塞姆有一点是类似于秦公子的,就是他的镜面作用,只不过公子眼里成像的,是阿兔的肉体,而塞姆,是楚红的精神。女人的爱,有些时候,是自恋的折射,她们希望有人能象她们喜欢自己一样,喜欢她们,自恋没什么可怕,可它会使爱变的不朴素,自恋的人,总是在途中爱上被迎合后膨胀的虚荣心,在事后又过分怜惜受挫的自尊心,自恋是个危险的放大机制。
第一次看到这个小说的单行本,很意外。
又转掉一套康帕乌斯托夫斯基。在南师南门的书店里,原价购得,现半价处理掉,几乎还是全新的。来取书的小伙子,戴大眼镜,背大书包,木讷书生相,羞于还价,我心里挺踏实的,想来书也找到了会善待它的人。那天扳指算了下,上半年购书十本,卖书十六本,对小兔子说,呵呵,第一次形成贸易顺差。
想自己曾经是那样恋物的人,图书馆的书,有的很难购得,就一张张复印下来,再仔细的装订,手绘封面,如此方能安心入睡。中意的衣服,一买就是数件,惟恐不能重遇,觅得喜欢的人,总也不能放心,老是不能自已的去求证和需索。
之后渐渐明白,舍与得,乃是双生子。舍去陈物,得到空间,剔除旧爱,留待新欢,舍弃感情,重得自由,离开安适,新天新地。
这阵子看李嘉欣和章小蕙的访谈,发现这两个嗜衣的艳女,穿衣风格却是一路做减法,早年花饰繁复,缠绵旖旎,直至现时,只剩下黑白灰,颜色凋落之后,其实反能凸显女人的意态。李叔同本是纨绔子弟,出家后,只用一条破毛巾,布衣,过午不食。很多作家,都是一开始形容词密集,文采夺目,语不惊人死不休,之后渐入淡泊,文字骨感却遒劲。所谓“得意忘形”。《空谷幽兰》里,有很多隐士,靠一轮明月,几株兰花,风雨飘摇之际的凉风,及内心对“道”的渴望,就可以隐于深山一生。他们舍弃了俗世,而得到了“心”。
张爱玲一直视姑姑家为归宿,打碎块玻璃,都积极的去配,力图留住这个家的完整,或是说保全一点暖意的氛围,后来遇见胡兰成,胡给她的画册,再喜欢也不留。同样案例,是在《曾经深爱过》里,利壁伽收集了密密麻麻几百瓶迷你香水,可是最终放弃婚姻出走时,连随手衣服都没带几件。这留与不留之间,依赖,幻灭,自持,心里已经走过千山万水。
记得是去年看奥运入场式的时候,突然生出这个念头,按常理推断,运动员是健康,力度与美的代言人,理应是标准身材的拥有者,但是慢着!每个国家的运动员方队都高低不齐,胖瘦不一,错落芜杂,几乎没有美感可言。举重的横截面太大,简直是横行,打篮球的是群聚的长臂猿,跳高的如长脚蚊子,体操队像侏儒逛街。
近几年我读了些书,由吃鸡蛋渐生对那只鸡的好奇,也陆续研读了不少艺术家的传记,阅尽无数文字形象的骗局,后来我慢慢明白,其实,很多为人的缺陷,一旦进入创作领域,就是极大的优势。就像运动员的身材都比较特例一样,这是因为,每个项目,对肢体配置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。“美”,“力度”,和“日常标准”完全不是一个谱系的词。
比如“道德感的模糊”,在创作中,这叫做“视角的公正”。
我那天看一个女人,在那里解读张爱铃的严重道德沦丧。我想说的是,好的写实类小说家,要克服道德感的干扰。去看下内米洛夫斯基的《孤独之酒》和托尔斯泰的《安娜.卡列尼娜》,其实托尔斯泰心里对安娜是抵触的,十九世纪末,社会风气闭塞,对一个背夫别恋的女人,人们都嗤之以鼻。按阿赫玛托瓦的话说“托尔斯泰骨子里觉得她是个婊子”,按高尔基的版本是“他根本不爱女人,除非她是个吉蒂那样的贤妇”,而内米洛夫斯基是个清教徒,对肉欲很排斥,她没有像托尔斯泰一样,控制住了自己的好恶,而将对荡妇的厌恶,渗透进了《孤独之酒》里,关于妖妇母亲的解读,这本书是很失败的。
可以仔细对比托尔斯泰,村上春树,伍尔夫,张爱玲的散文与小说,这几个人有个共通之处,就是在小说中,不苟言笑,视角低温,而在散文中,却手势放松,嬉笑怒骂,连篇说教,流露出更多的个人感情——他们都是自命为小说家,以小说为主业的人,一旦进入小说创作,会重拳出击,本能的拔高技术指标,这个指标中很重要的一项,就是得和笔下人物保持距离,不能有过多的私情绪。
前几天又复读魏微的《流年》,里面写了作为贤妻良母的杨婶,突然有天自我意识觉醒,跟一个卡车司机私奔了——从头到尾,没有批判,没有责骂,也没有温煦的同情和对女性意识的疾呼,这不是娜拉出走,也不是红拂出奔,魏微私淑张爱玲的地方,不是语言,而是撇开道德,直视人性,众生平等,坏人亦然。她还有个很好的纪实作品叫《回家》,写的是妓女还乡,亦是同样的一碗水端平。
正义感强大的人,可以成为白求恩大夫,史怀哲医生,特雷撒修女,学潮中振臂一呼的领袖,圣人或是慈善家,但不见得是个优秀的艺术家。(当然,同步的成功个例也很多,比如反战的黑塞)。我常常在想,什么人最适宜做作家?纯白的好人不行,好人通常天真,缺乏对人性的深邃理解力,不能描摹出人的杂质和层次感。恶臭沉沦的坏人也不行,坏人往往性格虚伪,匮乏性情,无法击中最他人心底柔软的角落。
结论是:好作家,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,是居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,时时活在激烈的争锋和挣扎之中的。
又比如:“自私”,在创作中,这叫做“高度的专注于自我建设”。
希门内斯的老婆,癌症到了晚期,都无暇做化疗,因为她生活能力低下的老公需要她照顾,这种被疏忽,冷淡,甚至感情勒索的待遇,很多艺术家的伴侣都经历过,比如奥威尔的情人,或是毕加索的太太们。但是,如果这些人不吸干周遭人的血汗滋养自己,根本也无法全力以赴的去工作,你愿意要一个艺术史上的伟人还是一个九流的家庭妇男?
又比如:“易怒”,在创作领域中,这叫做犀利,词锋锐利。感谢主,鲁迅不是个宽柔慈悲的人,他这么的沉迷于打笔仗,对骂,掐架,分泌情绪毒素,我们才有了那么多好看的杂文集。
又比如:“神经过敏“,在创作领域中,这叫做“敏感度”。就像体操运动员的身材并不适合日用一样,艺术家的敏感,只能在创作领域内发光。而用于生活中,就像拿一个高像素的相机去拍人像一样,不但多余而且会惊现很多不愉快的瑕疵。很多艺术家都无法与人近距离相处。
又比如“钻牛角尖”,在创作领域内,这叫做“严谨治学,高度求真”,张爱玲这个人,按胡兰成同学的话说是“连法币兑换都搞不清”,但是,她在虚处非常的计较,晚年驳斥域外人对她小说的不当解读,一句都不让,丝丝分明,刀刀致命。我看青木正儿的名物考,注解繁复,什么旮旯里的信息都给他嚼烂了,后来听说此人生硬较真,颇不圆熟——我想了下,应该是这样的,看他们的文章,那种几乎见骨,吹毛求疵的钻研精神,就知道了。
又比如“自我”,在创作中,这叫“个性”。集体项目,团队工作中,需要螺丝钉精神,但在艺术创作中,不能被同化,必须有自己的识别度,推陈出新,才能有新的流派。
骂张爱玲的男人真多,而且罪名都设立的让人哭笑不得。昨天我看见有个人说“她从头到尾洋溢着小资的情调”,不禁想起数月前,我和我妈研究完打折广告,直奔华联买了五十斤东北大米,平日里卖一块七,那天是一块五毛九,五十斤,可省五块五毛钱,话说我气喘吁吁把它拖回家,正在感慨自己的潦倒,那厢就看见有人写了几千字的长文,论证我是个小资,我很吃惊的问朋友,何谓小资?我窘迫至此,连饭都快吃不上了,还小资?我朋友说“这有啥,有个男人就因为我养狗,也认定我是小资了,有些人天生就仇视情趣。”
有些以文推人的人,逻辑非常简单粗暴,判断一个人,不是从虚处,而该从落脚实处。一个终日泡妞的资深色狼,肯定写不出《洛丽塔》,同样,餐餐海鲜生猛的是贪官和大款,而他们,也绝不可能写好食记。最好的食记,是两种人写的,一是清苦文人,想吃又不得,只能任馋虫在笔端活跃,比如梁实秋,周作人,汪曾祺,另外一种是落魄世家,比如张岱和曹雪芹,都是在衣食匮乏,晚景凄凉中描摹当年的锦衣玉食,要么就是背井离乡或是改朝换代,靠回忆取暖的,比如唐鲁孙和王世襄。同样,张爱玲骨子里是清冷精神化的白玫瑰,所以她笔下最生动传神的,都是活色生香,肉欲炽热的红玫瑰。
人们总是忘记,文字最大的功用,不是操作,而是意淫。
那天我发了两个博客给朋友,一个是金牛妹妹,一个是天平,都是热衷享乐的主,前一个博上全是旅行照片,法语歌,另外一个上面都是冷门香水,意大利裙子,那标牌都是我读不出来的。我说你看看,这才叫小资,她一瓶香水是港币一千多,够我和女儿几个月的开销了,像我这种穷人有什么资格小资?撑死了也就文艺罢了。是啊,我每天都喝咖啡,那是家乐福打折时买的,34块钱,48袋,划到八毛钱一袋,也就是两袋豆浆,或男人两根烟的钱,还不是什么好烟。
同样,你去看欧阳应霁,韩良露,舒非易,蔡珠儿的文,再去对比张爱玲,就会发现其中的技术落差是很大的。那几个港台作家,写的全是吃喝玩乐,而且远远超过日常所需,都是短小的千字文,理念和文字都是快餐性质,无法深究,另外附带店家地址,有绝对的操作性,图片很精美,没有任何对世态人性的探讨,纯粹就是物质生活。我看叶怡兰的家居访谈,天,光是咖啡杯就有几百个之多,而张爱玲呢,去某处住了半年,连餐具包都没打开,就靠一个小勺子吃饭,什么叫恋物,什么叫小资,比一下就有数了。
并且可以发现一个规律,文字越精致的人呢,生活就越粗陋(当然,也有例外),这其实是个最简单的利比多原理,人的精力有限,每个人的分配都不一样。你看我如上所举的小资作家,个个都穿着精致,精于享乐,而他们的文字,都粗糙简陋,反之,伍尔芙成天穿粗布衣服,尤瑟纳尔落伍的让学生捂嘴嗤笑,再回头看他们文章的精细缜密,——一个人的时间花在哪里,是绝对看的出来的。
张爱玲繁花似锦的堆砌物质,不外是反衬人性的苍凉与落寞,伍尔芙可以花几百字去描述女人的衣物,那是文学层面上的兴趣,尤瑟纳尔也会细考历史人物的穿着,那是治学严谨,和小资八杆子打不着
我不是张迷,N多年没看此人的书了。但我不会批评她,虽说她通身都是缺点,按她自己的话是“我就是件镂空衣服?”但她至少很率性,敞怀自剖,从不掩饰瑕疵。批评她实在太低难度了,把人家自己端出来的供词整合一下就行了,这种胜之不武的事,我不干。
黄昏时,我们带皮皮去河边散步,沿着河道慢慢踱到尽头,这是我上小学时每天都要走的路,不过河边的油菜花田都给填成了护堤。房屋原来是自来水厂的宿舍,老旧失修,很多自建的花棚,小菜圃,蔷薇花开满了院落,爬山虎高高低低。
这种老式院落,我总是一见倾心,有种时空恍惚,寂寂流年的意味,又有人事的积淀,水厂效益欠佳,有个大概是下岗职工的人在遛狗,一只寻回,一只苏牧,一只雪纳瑞,问了才知也是配窝卖狗崽的,又抱怨经济危机,狗价大跌,一只幼犬只能卖到千元。皮皮睁着圆圆亮亮的眼睛,直愣愣的盯着和她一样高的大狗,说“请你不要咬宝宝”,幼时常常去捉迷藏的一个院落,租给了游医当私人诊所,门牌是一个大大的牙齿,我近视,看成了个蹲坑,再看,又觉得非常行为艺术,笑了很久。我拿着相机,拍了好多照片。和小米聊天,传给她看,她说在宜昌老家,也有很多这样的房子,还有石板路,结着青苔。
也许是这半年发生的事情太多,太迅猛,太密集,消耗之后,对静心的生活分外渴求。有时候从老房子旁边走过去,哗啦一声热油辣锅的声响,洗衣机的轰轰声,絮絮的人声,都让我欢喜。就像圣埃克徐佩里彻夜飞过北非沙漠之后,突然看见一星灯火的喜悦。人年纪大了以后 ,注意力会慢慢转向,不再想和世界对抗,非逆水行舟,而如鱼得水。周作人年轻时,杂文锐利激越,可我独爱他晚年的绍兴民俗考,正是琐屑之物,匍地民生,才是为历史承重的,安妮和魏微,都是在三十之后,开始回溯,转身,写家乡风物人情,(《素年锦时》《流年》),还有北岛,舒婷,由诗歌的青年,转向散文的中年……这话是个技术表白,也有哲学层面上的意思。
夜来看惠特曼的书,他写午夜十二点钟,接到朋友的电话,告诉他将有迁徙的鸟群飞过,他推户,开窗,在夜晚的香气,阴翳和寂静之中,辨析着各类鸟群的细微区别。巨翅扬起的沙沙声,凤头麦鸡的啼叫。还看过黑泽明的一段自叙,说是半夜去不忍池边拍莲花,等待花开的声音,有人对此质疑,他说那不是经验问题,而是表现问题,能听到这个声音的人,才能拍电影。早晨收到朋友的信,说写字也好,读书也好,浸润其中的,都是种宗教喜悦。我想了下,确实是这样。
喜欢这样守静安详,温柔张开的心眼。

皮皮两岁了
那颗牙实在太逗了
朋友说,张爱玲是不入流的通俗作家。我在想,对爱也好,对才能也好,很多人的定义,大概都是宏观的,要对时代有切身的关怀,博大异己的情怀,等等。而张爱,她所有的文章,说到底都是小女人的私见,很主观,她既不关心时政,也无意于民生,就是爱,也是攒给胡兰成一个人用了。所以爱之者以为美,恨之者以为窄。
朋友说的我也赞同,确实,女性的狭隘,僵滞了她们的思维半径。但客观的说,张爱不是一个仅有文字技巧的人,没有一个人能用完美的技术穿越时空,打动人心,张爱的花俏,是字面的花团锦簇,而她的立意,却很老实。前两天写气味,一下就想起张爱写的“回忆这东西若有气味,就是樟脑的香,甜而稳妥”,我心下一惊,确实就是这种感觉,太到位了,张爱不是一个“无趣”的人,只是她的趣味,必须要心思纤细的女人,才能与她共振。倒是那个时代的疾呼者,他们喊的大口号,我一句也记不得。
张爱后期写过与赤色政权有关的作品,单薄而且疲弱,毫无穿透力,很简单,因为这并非是她真正的兴奋点。就像内米洛夫斯基写法兰西组曲,最美的那一段,仍然是写爱情的柔板,她有野心,想写时局,想写史诗,但女人很难写出男人的视角,这是天生的软肋。
这阵子,我同时看了两本关于日本文化的书,张燕淳的《日本四季》和李长声的《日边瞻日本》,关于两本书文字技术的高下,意趣的繁简我且不谈,只是张燕淳的书,我很省力的就阅毕了,而李老师的书,我硬是抱着求知,补常识,增加眼界的功利心,才算是看完了。绝对不是李长声的文采逊于张燕淳,而是语境的区别,我是个女人,本能的对生活化,贴己,低矮琐碎的事物有兴趣,比如孩子在异国幼儿园的磕碰,主妇的生活起居,和服的穿法,樱花节的吃食啊,而李长声谈的全是历史,人文这类公领域的话题。这样男女语境的对峙,随处可见——酒桌上,饭局里,男人一坐下就谈政治,谈赚钱,谈工作,家事国事天下事,事事关心。女人呢,永远是长短,是非,八卦,一地鸡毛。
操女性语境的作者,比如洁尘,张爱,安妮宝贝,亦舒,她们的读者,基本也是女人。最好的作家,肯定是男女脑并用,两种语境并行的,如曹雪芹,既能垫高脚跟谈社稷治国,又能在贾府内部搞经济体制改革,还能写药单食谱,也不忘用工笔描摹女性百转千回的心,视角伸缩自如,毫无忽远忽近的炫目感。
朋友的说法,还算是中正的,前阵子有个人是真把我激怒了。此人蔑视女性视角,文章里动辄就是“女人,缺乏情怀,很少有文章写的好的”什么什么,他看不起女人的精致纤细,也没有体味的耐心,且仇视情趣,统统视之为小资情调。那天某老师和我说,学术界尤其性别歧视,全是高瞻远瞩,术语林立的男性语境。我们还私下议论了一个据说是写的很好的人,某老师说“犯得着么,写条狗他都能扯上国家大事。”
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个观点,就是:张爱玲的价值,就在于她的局限性。她不是尤瑟纳尔,可以孤岛写传奇,她不是乔治桑,可以大度养情人,她不是高莱特,可以与父子同欢情,她不是桑塔格,落笔锵锵,代言知识分子的良心,她就是张爱玲,一个自私,自恋,计较,短视,痴着,拿不起,放不下,没有大境界,冲不破情网的小女人,她就是你,她就是我。秋瑾是如铁红颜,赵一曼视死如归,林昭临终奋笔血书,你能指望那么结实的神经写出张爱的文章么?如果说张爱的文字只是一声叹息,那这可以说是所有精神生活的弊端,文字本身就是务虚不务实的。那句话怎么说的“少一个莎士比亚没什么,要是少个爱迪生,人类文明要退步多少年?”
看《长物志》,我始终不解,为什么文震亨这么有等级观念,花草树木,都有“格”的高下,而在我看来,玫瑰和狗尾巴草,都是唯一的,也各有其存在的价值,因为,他们来到世间,只为了成为他自己。
最著名的枕头,当然是《枕中记》里那个。赶路的书生,蒙老道热情招待,俯就枕头时,发现枕头上的孔越来越大,渐渐恍惚,身入其中,做了一枕黄粱好梦。象我这样专好留连细节的人,就一直在琢磨那枕上的洞是怎么回事。其实很简单,因为书生用的是磁枕,为了防止箱体在烧制过程中受热变形,一般会预留两个小孔在枕侧。后来读笔记小说读多了,发现五代和唐宋之人,多用硬枕。瓷质居多,所谓“残梦不成离玉枕”“玉枕钗声碎”,指的都是瓷枕。因为古代女人就寝时,会松松的挽个睡髻,上插金钗,金钗和玉枕皆硬物,相撞时才会“钗声碎“”敲着枕函声“什么的。当然,枕头上的动作,直接造就了这些活跃的声效,所以,它也是有性暗示的。而且,比什么”尽君一夕欢““时闻款款娇声”要含蓄隐晦的多。
一直在想,古代人好象都不怎么畏寒似的,你想想杜甫白居易他们,结庐造屋,都是木头墙体,茅草顶。顶多拦一道屏风,挂一个竹帘。后来看资料说,唐代时,全球气候是偏暖的。气温远高于今时。啊,这才明白,老杜老白他们为什么好瓷枕,竹枕,石枕——有种石枕是桃花石做的,上有天然石纹,隐约如花瓣坠于春风,这个意象真是太诗情了。到了明清,士大夫阶层的享乐要精致的多,你看史湘云醉卧花荫的芍药枕,还有宝玉用的那个。填塞了各类干花瓣,枕上无甚奇特,内里落英缤纷。芳气满闲轩,枕上好梦成。呵呵。至于用干茶叶填制的枕头是自古就有,其功效雷同于李时珍所倡导的决明子枕头,就是至老明目什么的。其他植物参与的枕头还有:清热凉血的鸡冠花,补肝肾的女贞,舒缓神经的薰衣草,毋论其药效大小,它们都好算是一种积极养生,向光的生活态度。
还有一种枕头取向,类似于精神养生,比如文震亨的“书枕”,用纸三大卷,状如碗,品字相叠,束缚成枕。说实话我不太喜欢此人,士子味道太浓稠了,文章架子也大。这种“书枕”固然风雅,但是,能舒服么? 我自己用过一个硬枕是荞麦芯的,触感生硬略罡人。不管它宣称有什么明目助眠之功效,我也把它直接改制成靠枕了,这下化劣势为优势,它的生硬,摇身一变成硬朗,躺着歪着靠着,皆有所恃。呵呵。还给爸爸买过磁石枕,后来,他老人家的肩周炎确实治愈了,可是又得了眩晕症。因为睡硬枕老空悬着头的缘故。再后来,这个功过皆半的家伙,被我们塞进衣橱里,永不见天日了。
这些也罢了,居然还有一种枕头,是专为与肉体的软弱求安对抗的,比如北宋的司马光同志,用一个小圆木作枕头,睡觉时,只要稍动一下,头从枕上滑落,便立即惊醒,醒之后发奋继续读书,他把这个枕头取名为“警枕",这种行为艺术,与头悬梁,锥刺股,是一个系列的。即以身体自虐的方式,来谋得学习的积极性。个人觉得还是李渔的态度比较切实,且顾及身体舒适度。“爱精美者,一物不使稍污。夏凉冬暖即可。”是是,我不停的点头。洁净,素朴,简静,耐用,纯棉质地,触感柔软,带着亲切的体味。我对枕头的要求,和对男人差不多。想起来有个希腊女人,思路估计和我是重叠的,把枕头设计成了一个男人的臂弯。想想看,孤身返家的冬夜,如有此物为伴,其滋味如何?
从细枝末节上,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心性。周作人偏好日式居室,四壁萧然,几个坐蓐,即可安住。只一小几在窗下,置一壶清茶,自斟自饮便好。卧具是收在橱里的,不占地方,颇有萧索之意趣。这个我也喜欢。没有物欲拖累的心,才是轻盈的。还有的枕头,情意浓浓,梁实秋的太太,啊,彼时还是他未婚妻。在他留美前,特地绣了一对枕头给他,上结了好多同心结,暗喻其情坚贞不移,其爱蜜意和美,有一次,梁伏枕一梦香甜,感而做诗一首,就是那首《梦后》,哈哈,怎么能想象,这就是和鲁迅对骂笔战,热血勃发的那个桀骜男人。“寤寐难眠,辗转伏枕。”可是这个伏枕多甜蜜。后来枕套的丝线褪色,图案模糊了,他还留着……他们携手半生,度过了战乱和流离,是白首到老的恩爱夫妻。这才是真正的爱人枕。
要考这类物质细节。最好在有恋物癖的作家文字里找线索。张小娴写过一篇小说,里面有个家居店小职员,暗恋一个男医生,卖给他的枕头里,她偷偷缝进了一封情书。“希望有一天,他可以把枕头用烂,看到我对他说的话“。自然这是不可能的。希翼再华美,也只是一枕绮梦。但是正如我的朋友P同学所说,暗恋就是这样,“一辈子不出手,是最高贵的姿态”。至于张本人的枕头态度,哈哈,有阵子我看她给《AMY》写的专栏,里面详尽介绍了她的物质生活。包括用的杯子台灯,内衣裤等等,都是附着实物图解的。她用的枕头是一款意大利丝绸枕头,专程去买的,旅途中都带在身边。“女人一定要备这种枕头啊,它能让你永远都不长皱纹!”哎呀呀,实在是聪明女人。文字里,浪漫的好象逛玫瑰花园长大似的,在生活中,却尽可能善待自己。小说里高蹈的出尘,现实中低调的务实。就象安妮宝贝同学,当人人都把她混同成她笔下的酷烈角色时,人家早就买房置地生孩子去了。我和很多人一样,听到这个消息,比看到她出什么作品都高兴。女人应该学会自珍自保。这点理性,是为了自卫,不是虚伪。
张爱当然是要写实的多,她笔下的枕头,是香港沦陷时,女学生用来偷运大米的,结果学校里的老修女们,想象力太活跃,以为是“战争孤儿”,大大的惊恐了一场。这个情节应该是复制现实。三毛那个就难说了,她的枕头是装了钞票,抱在手上,去沙漠,千里迢迢投亲,哦,不对,应该说是投奔爱情用的。哈哈,后来她写《滚滚红尘》,里面那个沈韶华,也是从枕头里,摸了金戒指出来,给来人做小费。这个小说,据说取材胡兰成与张爱的故事,可是,我觉得它更象三毛本人的做派。亦舒么,人家是物质女郎,做她笔下的女人,真是三生有幸,穿戴行头一一细描。她们用的都是什么英国牌子(确实记不清了)的卧具。白色细纹布枕头。光面,无花边,无绣饰。哈哈,质地精良,无款式的,不是内行都看不出好处的,通常是最贵的。这种奢侈物的把玩,也只有师太的文里才有。但是真正把物质细节手到擒来的,都是大家出身的,比如内米洛夫斯基那样,本身就是大资产阶级家里的独养小姐,看她写妈妈从箱笼里拿出祖传的枕套什么,不屑一顾的,几笔闲文,水波不兴的就带过去了。古代的枕头,都是硬枕
这样的枕头只怕会得颈椎病
红娘抱的绣花枕头
夏天常用的竹枕
爱上了李医生的果萃面膜,果冻状的,价廉,一气囤了两罐,保湿效果平平,但那个气味让我觉得很幸福。是一种草莓酸奶的甜香,有点嗲,有点糯,能引发食欲的软香,似曾相识,但今天早晨,我才从记忆库里调出来类似的香型,是小时候用的一款圆珠笔,那年特别流行香水笔,用它写作业,贴近本子,能嗅到甜甜的花果香,但是它笔径粗,很耗油,一下就用完了。我曾经用它勾画过一本《朦胧诗选》,那个青葱的夏天,就是这个气味。
很多气味让我喜悦。比如四月间的空气,新叶初萌的清香,台风过境后,被摧折枯枝的草木味,风雨欲来时,微潮的水汽,会想起某次在沿海城市的旅行。又如青草的气味——每年春夏之交,物业公司都会来割草坪,那几天,就有浓浓的草汁味从楼下飘上来,正逢换季,晒冬衣,试新裙,捂了一个冬天的肌肤,都可以见光,一闻到那种饱含阳光的草香,我就非常雀跃。还有艾草的苦香,意味着端午将至,要架蚊帐,换凉席,喝芦蒿汤,放暑假了。
有的气味,让人坠入时光深处,比如旧书店里,骑马钉的锈味,还有年久失修的教学楼里,轻尘的气息。当然不愉快的气味也有,清凉油味让我紧张,可能因为我有考场恐惧症,过去有个同学特别喜欢用这个醒神。另外酒精味道让我恐惧,自小就晕针。
还常常把气味和人对号入座,比如表姐是甜的,我妈特别节俭,常常把表姐穿小的衣物拿给我穿,我一直诧异她衣饰上有种特别沉静的甜香,后来才知道是樟木箱的气味。爸爸过去抽三五烟,烟草的微醺,特别能激起我对男人的欲望,可惜成年后交往的异性都是不抽烟的。
男人的气味很微妙,有的像勃发的小兽,有的像煮开的新鲜猪油,有人的汗骚味很性感,而有人则感觉不洁。美国监狱把男犯的汗液涂在女犯的唇颚上,用以治疗后者的月经失调,据说效果显著。约瑟芬即使在大战时,也要园丁穿越封锁线为她搞玫瑰花种,每次拿破仑来之前,她都要铺满地席,说是玫瑰的香气是最催情的。路易十五更加疯狂,干脆把鸽子浸在香水里,到黄昏再让它们扑簌飞起,扑腾出香雾。《慢船去中国》里的简妮,把鲁克身上的喷剂气味理解成金发男子的体味,进而美化成异国情调,分外陶醉,后来她在另外一个美国人也嗅到了这个味道,马上就哭了,原来这只是再庸常不过的廉价清新剂而已。
林黛玉当然是药香,精神化,又没有烟火气,薛宝钗自然是冷香,表面一团热闹,实则性冷不可亲。低温的香,总是让人觉得很洁净,比如薄荷味的口香糖,茶香的牙膏,柠檬味的洗衣皂,我一点也不奇怪安妮宝贝吃素菜,喝清水,用苔藓味香水,这些和她清冷的语境,是配套的。世界上最温暖的香味,是孩童的乳香,皮皮小时候穿的罩衣,洗过很多次,但奇怪的是,这种体味,就是清淡而执着的徘徊不去。
《薰衣草》里,陈慧琳是个调香师,她能高妙的调出记忆里的气味,用以治疗落寞妇人的中年苦闷,失意男人的内心隐创,也能为自己疗伤。《匈牙利之水》里,我和“A”,为了寻觅美好的旧日,就各自收集过往的气味,比如“雨后的树林+猪肥+芒果酸=当兵时的情人”,还有“栀子+奶香=同桌的你”,最后两个人在一起的游戏就是,试探对方由气味激起的回忆。“A”闭上眼,“我”拿起一朵夜合花放在他鼻下,“恩,童年时的外婆,每到黄昏,快吃饭时,她就去摘夜合花”。然后“我”闭目以待,“A”拿起一张传真纸,“我”沮丧的说“办公室,加夜班”。
淘宝上有卖收集日光的瓶子,我希望有人发明收集气味的器物。有了气味,不用再害怕得老年痴呆,只要这些味道还留存世间,我就可以像看电影一样,回放自己的一生。
不能求解的时候,我常常去找奇虎,奇虎既不是一个人,也不是一个组织,它是一个网站。聪明的奇虎简直无所不知,非常适合我这样求知欲旺盛,又不能被常规答案打发的闲人。
有各式各样的人在奇虎提问。有的问题非常宜智,比如“古代人为什么要睡硬枕?”很简单,因为古人是梳髻的,这样可以保持发型。有的问题非常实用,比如“生抽和老抽有什么区别?”,答案是老抽是用来上色的,但无鲜味,所以老抽加草菇可丰富口感。有的问题非常务实,比如“夫妻打架扔什么最合算?”,答案是枕头,一不伤人,二不费财,三不用收拾现场。有的问题非常八卦,比如“雪村的前妻是谁?”答案我忘了。有的问题非常无聊,比如“怎样从大腿根判断对方是不是处女”,这个我压根没点开,都能窥见大腿根了,直接试下不就知道了么。有的问题非常边角,比如“古时的人得了近视眼怎么办”,答案是“古人一不上网打游戏,二来识字看书的人寥寥无几,三来书上的字很大,所以得近视眼的很少。但要得了的话,穷人只能一抹黑,富人可以配水晶镜。”
我渐渐爱上了奇虎,我寻思,这就是我想要的男人,一个睿智,博学,耐心,诙谐,交流欲旺盛,偶尔也很八卦的对话者,而且既不需要陪他上床,也不用为他洗袜子和内裤,甚至,他还会和我谈星座,有天我问,林黛玉是什么星座的,马上得到一堆意见,有按出生日期推断出是双鱼,有按性格推理是处女座的,因为林黛玉说过“这是什么臭和尚道士拿过的,我不要!”又龟毛又有洁癖。还有觉得她敏感纤细孤僻,外冷内热像天蝎——有时我写文,用星座阐释人物性格,还有人留言骂我是傻比,可是在奇虎,却充满了友爱与善意的氛围。叶芝写巫术都可以得诺贝尔奖,一个不尊重超验的人,是无趣的。奇虎很明白这点。
我想,那些递交问题的人,其实并不真正想寻解,他们摇晃自己的寂寞,让它发出声音,像一个单身的人,回家拧亮所有的灯盏,或是用很大的水流冲洗樱桃,再打开根本不会关注剧情的肥皂剧,只是为了制造一点人声的喧闹背景。
早晨有点伤感,因为阿桑早逝,找了《叶子》的那个清唱版,慢慢的听,感怀之余,心中突生疑窦,这个问题似乎对死者不恭,以至于我不能对他人开口,但确实好奇难耐,跑去问了从不拒绝我的温柔奇虎,“陈晓旭,叶凡,阿桑,为什么女明星那么容易得乳腺癌?”奇虎立刻回馈我了“因为:一,她们为了漂亮,常常会打美容针,涂丰乳霜,服用减肥产品,这些里面都有激素成分,二为了保持身材,明星往往不愿意及时生孩子,哺乳,得乳腺癌的几率会增高,三,女明星要赶场,作息混乱,对生理钟有干扰”。啊,答的有理有据,端肃俨然,完全应情应景,我顿时释然,继续缅怀了。
中午有点焦灼,担心樱花快谢了,吃罢午饭,带着皮皮就骑到绣球公园,那里有两株算是健硕的樱花树。树围加花冠,至少有三米,花树下,三两男女嬉笑拍照,落红成阵,清洁工不耐烦的在清扫。花枝临水,落英拂于湖面,有小船经过,划船的人,头上都落了细白的花瓣。这个白,特别丰腴和润泽,像瓷器里的“甜白”,中国人的色语真是丰富,把口感能柔和到颜色里去,你能想象出那是一种粉粉,揉了天光的白。
樱花确实是一种能够让人兴奋的花,那个抵死缠绵,及时行乐的阵势,只开花,不结子,盛大青春代言花啊,简直是。日本人每到樱花季,就特别亢奋,彻夜不眠,抢占一个赏樱席位,喝酒唱歌,划拳取乐,《老师的提包》里,月子夜来还在堤岸上低回,周围是开公司年会的人群。日本赏花还崇尚取夜景,在射灯的灼灼映照下,更显得花枝旖旎。《春雪》里,夏扑萤火虫,春来赏樱,都是应季的庆典。姐夫小姨子写俳句的场景,简直有东瀛红楼梦的雏形。日本的四月是卯月,地气回暖,万物勃发,也是一年之初,凡是学校开学,公司招工,都从此月始。记得《四月物语》里的小女孩,顶着满身樱花去上学,旁边有个新娘,打着伞下了车,伞不是避雨,是承樱花,真是婉约柔美。
日本小说里,还常常看到腌樱花,我捡了片尝了下,花瓣单薄,不能想象腌制出来的效果,也许是形式大于内容,又也许日本樱花比较厚重?寿司里的腌樱花,是萝卜染色的。还是中国人务实,油炸牡丹和酿茉莉酒,前者花瓣厚实,后者清香扑鼻。樱花香水,是娇兰出品,好像在安妮宝贝小说里看过,似乎是穿了白底吊带小碎花裙,裸着的小腿,喷一点试用装的樱花香水,和着黑恤牛仔喷叶子香水的暴郁女,恰是安妮气质的两极。
回来的路上,对皮皮说“你看红灯变绿的时候,妈妈和宝宝就可以过街了”,皮皮晃着圆脑袋,若有所悟,之前拿红花绿叶对比,绿的士红车灯做示范,她都分不清红绿色,今天算是悟了。傍晚归家,蒸豉油鲈鱼一条,还有去年旗同学从云南带来的牛肝菌,配了耗油拌的牛肉丝,红绿椒丝爆炒,味美,美好的一天。
朋友发的照片

给皮皮买了个小座椅,架在自行车后座上,皮皮第一次拥有这么高的视角,先是战战兢兢,继而左顾右盼,雀跃不已。私心里,这是我期盼已久的画面,过去看龙应台写《孩子你慢慢来》,里面有张照片,是龙妈妈送两岁的安德烈去幼儿园,熹微的晨风里,自行车轻盈驶过,妈妈的黄丝巾被风吹起,自行车车速缓慢,正好便于母子匀速的交流,“这是什么?”“是小狗”,“哦,小鸥”。我一直记得那个旁白,大意是“安安是这个世界的新客人,对一切都很好奇,妈妈要当好安安的导游”,母性的起步,就是一双自行车上的慧眼,引导孩子看见美与爱。
自行车初始发明时,大概还是个激进物事,《末代皇帝》里的溥仪,就是骑着自行车,戴个蛤蟆镜,自以为就是反抗皇权,边缘化了,有什么用呢,连故宫的一条旧门槛都越不过。旧时自行车,重实用,要承重,骨架巨大,二战的时候,日本造自行车近两米长,可以用来运载小型武器,这个我没有直观印象,不过电影里的汉奸,都是叼个鸡腿,骑辆大黑车,偷鸡摸狗还扰民,莽人粗器,声势逼人。
在困难时代,自行车算是紧缺物资,七十年代王牌嫁妆“三转一响”之一。《荒山之恋》里,嫁了军人的美少妇,置了辆自行车,爱美成性的她,在车前放了个绒毛小兔做装饰品——这个细节极撩拨风情,在那灰天灰地,万物蛰伏的年代,她还把美的张力,星星之火一样的,漫漶到生活的每个小角落,这样满溢的生命力,一定会流出日常的边缘,荡来荡去的小兔子,其实就是个不安分的意象,后来她果然背夫别恋,最后双双殉情。
自行车总是萌发着一种春情,它象征着廉价,弱势,蠢蠢欲动又无处安放的青春,《西西里的美丽传说》里,发育中的少年跨在自行车上,等待着小镇上最美的女人,惊鸿一瞥之后,又飞速赶往她下一个去处,伏击美色,而在《情人》里,中国情人却是坐在豪华轿车的阴影深处,收网幼兽。自行车和加长轿车,这就是强弱关系的图腾。《道北人》里,穷人家的次子,一心想脱贫,有次骑着未婚妻赠与的新车,撞上了官家小姐,所谓百无一用是深情,自行车最终给大轿车打败,他背弃荆钗,奔向富贵。
从审美角度来说,自行车可以带来风速,透视感,飘飘的白裙,扬起的长发,养眼的平底鞋,眼波温软如春水。所以,青春剧里的美少女,都是骑车的,比如《蓝色大门》,《四月物语》,《情书》(看来尤以日韩系居多)。《蓝色生死恋》里的恩熙,素着一张脸,背着双肩包,蹬车从泰熙身边掠过——草木不语,山峦静默,芳草如织,美人入画,怎不叫人心动。
自行车到底是穷人的物事,喷发着草根气息。因此常常成为写实主义作品中,描述日常赤啮状小烦恼的道具。比如《孔雀》,《我的父亲母亲》,有两个卑琐不堪的故事,都是关于“偷自行车”,一个是人尽皆知的,意大利新写实派导演罗西尼的《偷自行车的人》,战后的意大利,万事萧条,民不聊生,爸爸丢掉了自行车,失去劳动工具,恶性循环,最后只能沦为一个贼,再去偷别人的车,在儿子的眼泪中,众人原谅了他,他们默默的走远,儿子无声的拉起了爸爸的手。另外一个是苏童的,夫妻俩带儿子去公园,结果车被偷了,大家怨怼之后又和解,夫妻之道,犹如磨墨,一团墨色模糊中,磨损度日。
昨天小浅提到另外几样野菜,惹我心潮又起。比如笋。旧时物流颇不发达,笋是南货,在北方引为珍物,除了南货店,就是背着小竹篓走街窜巷的浙江小贩,卖卖笋干啥的,天寒地冻,霜浸雪封的冬日里,送老饕一包笋,必中其下怀。梁实秋母系是浙江人,客居北京,小时候他最爱吃的菜,就是妈妈亲为的韭黄笋子炒肉丝。
笋子在南方不稀奇,车前子的食谱里,高频出现“天目湖扁尖”,是择笋尖腌制而成的常用配菜,老鸭煲,鱼头汤里,时时可见。笋子性格平和,如药中甘草,不夺味,不夺色,不争宠,笋子烧肉,即使加了黄花菜,粉皮,都不会感觉口感过于纷纭杂乱,我表姐每次来南京,都会去湖南路买笋干黄豆,本来这道零食里,还掺了陈皮和牛肉,但近来肉价飞涨,陈皮难得,就只剩下笋丝了。我姐尝了一下,扭头说“滋味依旧”——沧海桑田,笋干如旧。汉学家青木正儿,因自己嗜笋成癖,干脆在院子里种了一棵自食,他不是个精于衣食的人,食法也就是好酱油略煮而已。日本茶食里,也有“盐渍笋”一味,不仅是因为日本人好清淡,更是因为笋的“禅味”,清苦自守,不求人知,青木称之为“尊贵的苦味”——他一生未曾富贵荣华,是个孤行的学者。
怀皮皮那个冬天,嘴里寡淡无味,就置了包扁尖,青涩无华的一包物事,上面凝结的盐粒像早霜。炖鸡汤,牛尾汤,捻两条放进去,但这些个例都不成功。春去夏来,皮皮断奶以后,终于可以尝试咸货,其时正好“苦夏”,就用咸肉扁尖炖冬瓜汤,加虾米若干,紫菜若干,起锅,效果优于鸡汤和牛尾。可能是冬瓜味清,正好和扁尖互补,达成了口感的平衡。这道菜,要是炖烂冬瓜,汤味就浓腻,要是冬瓜汆水,则形制犹存,汤色会比较清鲜。笋子是平民王妃,可以低眉顺眼,也可以金刚怒目。唐鲁孙文章里提到,有个穷措大,想在女朋友面前显摆,就点了个笋尖,心想这样的卑贱物事,总不至于破费,没想到最好押了随身的皮衣才得以离席,因为付不起菜钱,他质疑,跑堂的拖上两个大箩筐,里面全是剥掉的笋皮,他那盘里是千挑万选的精英笋尖——说实话我不是很亲近唐鲁孙,京腔说书的声势。
曾经有个同事,是安徽宣城人,但不在城区,而是在山麓。据他说,故乡生活清苦,每次回家探亲,手机等于闲置,因为没有信号,必须要爬到山顶。这个人常喜欢戏虐和插科打诨,我不晓得他是戏说还是正传。吃火锅时,一点笋子他就皱眉,说是少时吃腻了。我记得严歌苓小说里,提过一个少女,去采笋,路遇一个中年壮汉,她们在这厢挖笋,笋鞭的脉络被触及,那老人伏在地面,就可以听到动静,然后过来护林。孩子们吓得失魂落魄,作鸟兽散。但是小说不是考据,也没有把这个细节言明,我就问同事采笋事项,他说是在树林里,观察竹节走向和竹叶方向,顺势而为即可,这是有技巧的,但好像没有严歌苓小说里的玄虚,也许是为了渲染气氛?
再说说香椿头,我家楼下就有两棵,野生野长的,但春来就会有个老先生应季出现,拿了个末端绑快刀的竹竿在那里割。香椿有股子逼人的气味,嗜之者爱不释口,恨之者闻都不能闻——我热爱一切有个性,立场,识别度的食物,比如香椿,比如臭豆腐,比如豆汁(虽然没吃过)。香椿涨蛋,是常食的,烹制非常简单,就是把香椿择细叶切碎,蛋液加盐味精搅匀,摊成一张饼就好了。按食谱说是“饼色金黄,奇香扑鼻”,大概是我身手不好,家里油温又低,就是用了蛋黄色泽较深的土鸡蛋,也没达到过那样的美感高度。有次朋友和我说到用花椒油凉拌,香椿不同于笋子,它气味霸道,不容辩驳,很难相处,除非是和豆瓣鸡蛋这样百搭的材质,如果来个不好商量的花椒,岂不是泼妇撞莽汉,我神往了一下,觉得没有可操作性,就罢了。香椿在菜场菜价不菲,三五块钱才一小把,盈盈可握,还好只几个春日就下市了——春心荡漾,春情可嘉,“心情”二字,都是可遇不可求的,这就不算是奢侈的消费行为了。
春来的一大快事,是食野菜。农业社会时,还有采摘的乐趣:妇女平日皆是拘于一室,杂事拖累,甚少户外活动,开春之际,头面收拾整齐,出去踏青,扫墓,采野菜,都是闺阁生活中仅有的发光时刻。这个盛景,在周作人笔下有,看老先生的日记,上坟日志里,多记花木事。“山野间无花木可取,妇孺们多采摘紫云英,小孩做花球,鲜红可玩,妇人们则拿它的嫩茎做菜”。紫云英是一种低贱的野菜,江浙的叫法叫“红花郎”,乡人不屑食用,常常踩了它的茎叶做肥料,花开时颇可观,如一片锦绣地毯。浙东的做法是用腌菜老卤煮,味道据说如鲜嫩的豌豆苗。
紫云英我没有吃过,豌豆苗倒是常常吃的。这个“豌”字我们这里读“AN”的音。我奶奶是扬州江都人,嗜好这一口。初春的时候常常炒来吃,在饭店里它的学名叫豆苗,油盐爆炒即可盛盘上桌,鲜绿可爱,满目春色。梁实秋喜欢吃芙蓉鸡片,起锅时配两根豌豆苗,有配色和调味之妙用,似不是我们南方人的吃法。又有人说豌豆苗是诗经里的“薇”,《采薇》大家都是记得的,“采薇采薇,薇亦作止。曰归曰归,岁亦莫止”。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,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,行道迟迟,载饥载渴。我心伤悲,莫知我哀”,诗经的朴素,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,它的兴赋都发源于日常物事,手头之物,眼前可见的,可见“薇”是古代人常食的东西。
说到江南初春的野菜,不可不提蒌蒿(我们一般称之为芦蒿),这是南京八卦洲的特产,因其没有任何种植技术,有沼地和滩涂的地方,随手可植,如今已经各地普及。最早出现蒌蒿的典籍,当然还是《诗经》,(说实话,我常常把诗经当植物志看)。《汉广》里的“言刈其蒌”,这个“蒌”就是“蒌蒿”,汉广的汉是汉水,蒿是长在水边的嘛。汪曾祺的《大淖记事》里面,巧云和十一子幽会的地方,就是一片蒌蒿地。“春初水暖,大淖上冒出很多紫红的芦芽和灰绿的蒌蒿,很快便一片翠绿了”——蒌蒿的生长期短,成熟以后要雇人来采,不然它很快就老了,去年雪灾,八卦洲路被封,损失最大的是种蒌蒿的菜农。
关于蒌蒿的味道,汪老先生有具体的注释“生长于水边的野草,粗如笔管,有节,加肉炒食极清香,有如初涨春水”,蒌蒿的香气很难形容,附之于文学化语言,就飘了,那种蒿类植物意兴扬扬的清鲜气味,只可意会。汪曾祺说的很明显是野生蒌蒿,不是现在那种大棚出来的统货。野生蒌蒿是紫红灰绿的,香气更盛,根系粗大,一脸桀骜神色。大棚蒌蒿,按车前子的说法“差不多就是一根绿色塑料管”。蒌蒿一般爆炒,取其鲜嫩,荤素皆可,荤食加咸肉,切丝就好了,好比二八少女偕白衣公子,肉片就太粗拙了,不配蒌蒿的娇嫩,素食是配臭干,后者之异臭丑型,正好可以反衬前者的暗香清秀。上次武汉朋友过来,吃了蒌蒿以后,告诉我,他们那里确实无此物,但是有一种叫黎蒿的东西,有点类似蒌蒿。
每次去乡下上坟,必吃的还有马兰头。绍兴童谣曰“荠菜马兰头,姐姐嫁在后门头”,这是江南人家常食的野菜,我去田间挖过,长在田垄菜地边角,好像也没有人特地点播它,就那么灰头土脸,背天伏地的长着。挎个小竹篮,瞅准了,拿小铲刀一挖即得。我妈惯用热油爆炒,多放油,少撒糖,倒也清鲜,就是像被招安的山寨土匪一样,比凉拌少了几分野味。车前子那个比喻特好玩“马兰头让我想起曹雪芹,穷归穷,家里还有三担铜”。车前子的形容常常像禅宗公案,我的直解是,马兰头的苦味可玩,并不单薄……我觉得车前子的比喻很切合马兰头初食微涩,继而在舌尖上漫涣开的回味,很温柔的伏击,不是韭菜那种暴虐直击的烈香。
我喜欢吃的还有荠菜,清甜适口,“谁言荼苦,其甘如荠”,荠菜本身身材孱弱,口感又偏干,不润泽,多是做混合双打选手中的一个,比如荠菜肉馅饺子,或馄饨,调剂一下浑浊的肉味。因其味甜,常给曲折隐晦的中国人拿来做表达的暗器,用以反衬心苦。王宝玔苦守寒窑十八年,春来在田野上干活,头插着荠菜花,弯腰挑荠菜,正逢夫君回家,这个镜头倒是蛮甜的。不过荠菜一开花就老了,口感全失,可见王宝玔的日子清苦。前两天给外婆上坟,坟地附近的荒地废墟上,看到星星点点的荠菜,因无人采摘,已经开了婉约的小白花,荠菜还可以拿来煮鸡蛋,说是避邪明目。其实我想这些食野菜的风俗,撇除它故弄玄虚的语言外壳,其内核是有药理基础的,野菜多味苦,性凉,清火,春来天地复暖,日头燥热,内火重,野菜可以去火嘛。
马兰


常见荠菜是这样
这就是光影效果,真正疲倦的人,才知道休憩的好。他们的爱向下扎根,归隐田园,那里没有政治风云,没有人事对流,没有难伺候的读者,没有挑剔的编辑,没有浮夸势利的官宦。契诃夫中年时,在梅里霍沃买了一套房子,就是一个荒地中央的陋屋,家人说是“象被遗弃在西伯利亚”,但是他非常愉悦,每天晨起铲冰,种花,遛狗,几年以后,这座房子成了一个玫瑰园。契诃夫一生中最惬意的时光,凝结于此“在这里,可以什么都不做,不会感觉到类似于生活的东西”。他自小养家,承担一个宗教狂人的爸爸,和两个酒鬼哥哥的生活支出,累出了肺病,“生活”二字,对契诃夫,是实实在在的马辔头,关于辔头,卡佛小说有解“就是那种凉凉的,放在你嘴里的东西,它一拉你,你就知道,该跑了”。
去年看丘彦明的《浮生悠悠》,其实这本明丽通达的田园手记,之所以成立,也是因为它的背景色。丘彦明之前是《联合文学》的执行主编,她又是个痴着的人,有职场经验的人都知道,这样的人,人事摩擦系数一般会比较大,耗损也是,情绪输入更是,她是在一场过劳之后的大病痊愈,才真正痛下决心,离开热闹红尘,归隐他乡。她对一畦菜苗的爱,对一个花池的痴迷,都有一个灰蒙蒙的职场磨损在那里伏着。
前两天我看安妮宝贝的《素年锦时》,前半本的故乡风物,农事点滴,非常喜欢,之后的半本有浓浓的自辩“想写一个没有情节的,类似谈话的东西”,“我不过是靠着微薄的才情,孤军奋战”,再看书出来之后,各路评论家的恶评,就算围歼国军,也不过就这个力度吧。当然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技术缺陷,中正表达就好了,为什么要有那样浓稠的敌意。突然觉得前半本的乡愁,恋物,不过是一个无助无告的人,想找个最熟悉的物事,来自燃取暖而已,就像皮皮要抱着婴儿毯才能安心入睡一样。我想安妮肯定是觉得和她的凤仙花,小黄瓜架在一起,才是安全的。
《卢布林的魔术师》里,魔术师玩弄女性,终于肇祸,良心的自责,让他日夜难安,只好盖了个小祈祷室,把自己关在里面苦修。自始至终,书里穿插着一些口感美味的景语,像小和弦一样起伏:绿色的新芽冒出田野,雅夏深深的吸着马粪的气味,苹果树的叶子,晨星一样发光,夜晚的露水,象筛子一样从空中筛落,麦芒如针尖一样发亮。景语即情语,这些跳跃的小光斑,一点点照亮了本来有点灰的情节。散文化的段落,如果用多了,会耽误叙事的节奏,使结构松散,但是我有种异样的感觉,我觉得,这些景语,并不是为了给文本调和一点绿色的田园情调,也不是为了加一点酸甜的抒情液,它是为了给雅夏留一张灵魂翻身的底牌,一个再混乱堕落的人,如果他敬畏生命,热爱自然,那么,他就还有被救赎的余地。
小时候读的亦舒小说《曾经深爱过》,里面有个逃妻,离家之后,她的夫君收拾旧物,发现了一橱柜的微型香水,全是一寸高的收藏版,颇费心力收集来的——其实,疯狂恋物的人,往往是有不安全感的。而真的有一天,他们突然通透人世,也就舍了,就像这个逃妻,洞穿老公的冷淡疏离,放下一切,转身奔赴新天新地的时候,连一瓶润肤露都没带,衣服也没有除牌,躺在衣柜里呢。最深爱的人,刻骨铭心的爱痕,都可以淡去,还有什么物欲不可泯灭,这个逃妻的境界,约莫可以媲美黑塞了。
我实在是太....
女子中意的永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