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g 8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我想写的,其实是一种凉。它不像痛苦那种武火攻心的疼,也不像愤怒长着尖利嗜人的牙齿,更不像抑郁那样深陷情绪的泥泞沼泽。
它只是一种深深的凉意。
它是一种离伤。但不是《九歌》《一个人的好天气》里,那种分手的离愁,后者是清飏,生脆,有挥发性的,伴着年轻人的没心没肺,和青春体质的暖热,抗击力,面朝未来的明亮天色,它或许痛,但是不凉。
很多书和电影,三十岁之前,是看不懂的。它必须有阅历来帮助解读,字面意思才能渗透下去。
比如《半生缘》,张爱玲在前三分之二的篇章里,都泼墨甚重,写着曼桢和世钧的离散坎坷,到了结尾,这个本该大兴笔墨的压轴处,她却避开了苦涩滞重,并没有“别后沧海事,语罢暮天钟”,只借曼桢的口,道了些家常,淡淡的说了一句“世钧,我们再也回不去了”,“从前最后一次见面,至少是突如其来的,没有诀别,今天从这里走出去,是永别了,清清楚楚的,就跟死了一样”。
生命前方,是无尽的衰老,我们笔直的跌落进去,别无选择,而那个人,从此不见,他笑时露出的牙齿,他说话时慢慢的语调,他跳过水潭的轻巧,一切你看在眼里,藏在心里,以备在回忆时寻路返回的记号,就此与你无关,在这种深渊一样的悲伤映衬下,拈酸吃醋,是非计较,一切细碎的刮痕,都不算什么了。这不是安然,而是痛阈值太高,大悲无声。
还有伊迪斯•华顿的《纯真年代》,阿切尔爱上了他未婚妻梅的表姐埃伦,此举不用说触犯了上流社会的道德观。所谓道德,就是一种社会公器,每个人都知道它的尺寸,容积,使用方法,只要按需使用就可以了。而埃伦,却不屑于此,她不甘于做无爱婚姻的活祭。于是,我们非常遗憾的看到:恰恰是由于过于纯洁的爱情观,这个女人沦为了众人眼中的荡东篱把酒黄昏后妇。
按照上流社会的游戏规则,她当适时抽身,可是她偏不,她居然“蠢”到要去验证这段感情的可行性,将爱情进行到底,于是她得到了他,却是以失去的方式——他们放弃了。甚至阿切尔也并不是很沮丧,他知道他错过了一样东西,就是——生活之花,但是同时他也认为它可望不可即,“如果因此烦恼就象因为没有中头奖而绝望一样”。当他提及她时他说“她是我生命中错过的一切”,仅此而已,甚至因为她的存在,他更加的安于家室,她就是他全部的杂念了。多么讽刺,因为一次艳遇,致使他对所有的艳遇都免疫了。他是个温暾的绅士,那过于激烈靓丽的生命之花,与他低调自抑的底色,并不协调。
以上是我三十岁前写的读后感。而现在,今日,让我伤怀的,却是远隔重洋的半生过去,阿切尔在妻子葬礼结束后,去巴黎度假,老迈的他,缓缓的走到埃伦的窗下,坐了一会,直到他的身影被暮色打湿,他直起身,满意的离去了,一面也未见。而我终于明白,为什么阿切尔就此安守妻子,是因为,那种生离的绝望,简直比死别更甚,没有人能抗的住第二次。
曼努埃拉,玻利瓦尔的老情人,当玻利瓦尔被驱逐的那天,曼努埃拉独自骑马,在远远的道边,等着将军的队伍经过,彼此遥遥的挥了下手,就此别过,再未见面。一个是粗旷的如铁红颜,一个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南美解放者。两个硬角色,把告别演绎的不带一点感伤的粘液,却干痛。而更多的人,是不能直面这种硬生生的分离的,《停车暂借问》里,男人是黯然离去,不发一言,也不告知。你给了我今生,我却只能还你一个凄惶的背影。
更多的生离,是命运混乱,冰凉的一击:我想起我大姨,她嫁了一个飞行员,在战前嘱托他兄弟,一个军医,说如果自己不测,请他代为照顾妻子,后者之后成了我第二任姨夫,两岸睽隔几十年,八十年代书信相通,我外公外婆才得知我姨妈在十年前死于车祸。而我奶奶,在五七年三反五反的时候,失去了她的第二任丈夫,后者以反革莫道不消魂命罪被抓到青海农场改造,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,连遗体都没领到。当时我奶奶正怀着我最小的一个姑姑。
“行行重行行,与君生别离”,“十年生死两茫茫,不思量,自难忘”,“主称会面难,一举累十觞。明日隔山岳,世事两茫茫”,“与君醉笑三万场,不诉离伤”“兰有秀兮菊有芳,怀佳人兮不能忘”——这都是大痛之词,而我总是被遥远时代的日记,回忆录,自传吸引,也喜欢上了年纪的人写的文,也是因为其中暗伏着汹涌的沧桑感,或者说,一种凉凉的手泽。这是文字的质感和坠重,更是一种对生命的体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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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6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以下发表的纯属私人的一点浅见,看客见笑:)
有的人,是单项小说家,比如皮皮,魏微。我昨天重新读皮皮的散文集,她特别擅长把道理或主题,裹在故事里说。我很喜欢皮皮的小说和散文,写大连的,写拉萨的,写女人,男人,冻鱼,她的情节很难复制,其中有种欲说还休的幽微意味,嚼来嚼去,甚能回甘。但是她千里迢迢奔到费拉拉,泼墨如水的写了一本安东尼奥尼评论,我都看不下去,那个长文晦涩无力,力量没有出口。文字落脚点是虚的,长不出根,像是一种作为博爱技巧的暧昧。
比如,皮皮写了一个公交车上,一个男人上车了,车主说是自由付费的车,给多少钱看良心,然后就变成两个男人之间的微妙角力。付钱的就给了一个整数,让找,把这个选择权扔给了车主,皮皮干脆不下车,多坐了一站,等着看戏——这就是小说家。那双无所不在,对人性孜孜以求的眼睛。如果是个写杂文的,写时评的,肯定已经下车,回去撰文评点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之类的。而皮皮只是陈述事件,其他什么也不说。
我前两天看老陀的《死屋手记》,还有去年冬天看张爱玲的《异乡记》,让我深思的是,一个人,他作为小说家的状态,和生活底色的比重。老陀当时是被判死刑的,张爱玲去探胡,也正逢战时,兵荒马乱,满地乱孚,应该是心思忐忑,难以聚神才对,而他们的注意力,是全马力开动的,不放过一点点残渣。甚至三十年后的《小团圆》里,都楚楚如在目下——她的最爱,她的伴侣,不是胡而是小说,她就是作为一个小说家而活着的,其他的一切,都是补给。她舅舅家的故事被她写成《花凋》,《金锁记》里是她父系的丑事,甚至名字都没换。《易经》《雷峰塔》,干脆把早期小说里的边角料:仆佣下人,也给血肉丰满扩充写了。小说人格的最大特点,就是对人的兴趣而不急着判断说理,重叙事,更关注事件的质感,喜欢慢慢的体味。评论人格喜欢指点江山,发表意见。这两者没有绝对的分野,只是比重和偏向。
有些人又以评论胜出。私以为鲁迅就是,他的杂文比小说好。刀锋凌厉,气势十足,又多产。韩寒也是。眼睛亮,戾气重,快意恩仇,这种性格,自是杂文最便利。又比如西班牙的蒙塔罗,她的《女性小传》我反复看了好几遍,文字紧凑,观点犀利。非常有个人视角。但是她的小说《地域中心》,实在是不忍瘁读。桑塔格也是,学术一流,小说平平。这可能和性格有关,写评论的人,好解析,寻根溯源,写小说,更需要还原事件本身,和编故事。一个是缜密深究的洞察力,一个是寻求趣味的娱乐性。
同时能把小说和杂文玩溜的,张爱玲算一个,那真是左右开弓的天才。小说文字,要隐蔽,含蓄,肉感,主观低调淡出,精确的全知视角,自抑和克制,杂文需要的是出刀,更骨感,更有观点和火东篱把酒黄昏后药味。伊简直是文学界龙女,周伯通练了一辈子的左右手协调,人家天生就会。
胡兰成的散文流丽,杂文就有点“糊”,他是个暧昧含糊的人,评论需要的是清晰的方向,判断和担责的勇气。汪曾琪是个老好人,除了江莫道不消魂青谁也没骂过。他的人物评论是谁说写的不好,我大概能意会后者的意思,就是说老汪不会说人坏话,专捡好的说,这个做人的厚道温吞,落在笔墨上就是不够力道,不犀利。但是在散文和小说这种文体里,就没有这个问题。那个偷文嫂鸡的坏学生,玷污女孩子的恶霸军阀,是靠情节来阐述的,作者可以不用介入观点。
还有两种功夫都练,但分主次的。比如村上春树,小说是主项,精密出彩,专栏散文只是下午茶时光的放松动作,像长跑热身似的。还有朱天文也是以小说家为主业,散文写得也精致,但到底只是片段的素材准备。小说是他们的客厅,收拾的井井有条,贵重物品显示身份,但是他们的私密和日常,都在作为卧室的散文小间里。
还有人格转换型的,比如车前子由诗转散文,周作人由杂文转散文,陈丹燕由小说转游记,这些都和个人经历,心境的转变有关。大体是人越老,心态越淡然。渴望生出对具体生活的根系。小时候往上长,往外看,老了就归了,安了。至于我自己,老掉的一个标志:开始慢慢由评论人格,向小说人格转换。年轻时坝筑的太高,道理过剩,现在需要的是柔软的故事,多层次的情节,打开自己。春意已深,来吧来吧,该来的一切都来吧,我的心虚席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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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4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说说读过的几本写食书。
《吃主儿》。此书是我有史以来最惊艳的一本吃客书。之前写食的有几路居多,一,文人派。梁实秋,周作人,汪曾祺。这类的特点是引据论点,意趣大于实战。二,掌故派,这类人都长于交际,见识颇多,三教九流,八卦奇多,比如唐鲁孙。三,吃客派,这类作家以味蕾发达,勇于尝试而著称。一点文气皆无,全靠官能的活跃,能吃,好吃,会吃,想吃,比如蔡澜和殳俏。四,庖厨派,这类是特别精细的交代了采料下锅的过程,完全可以挂在厨房,对照行事的,比如写《下厨记》的邵先生。五,考据派,对饮食源流都了如指掌,很有学者底蕴,看他们的书,特有学识营养。比如邓云乡和周绍良。
当然也有操作性和文采并重的,王敦煌的爹王世襄就是。《锦灰堆》二卷是王世襄谈吃,配着《吃主儿》看,别有异趣。老爹引据论典,儿子满口市井。都很神气活现,有京腔,文字充实有物,但大有差池——汪曾祺和汪朗也合出过《四方食事》,两人都知性,所以反差没有这么大。
但是!所有这些人,都没有给过我王敦煌那种冲击力。话说凡事都要眼见为实,《吃主儿》之前看评分不高——文字过于口语化,和对吃的挑剔正相反,他的笔墨潦草,不考究,大概能落个意思就行。我心里一咯噔,这就对了!那专在文采上精耕细作的,有几个是真老氂啊。王敦煌的力比多就用在吃上!写的细腻翔实很有操作性,那种慢工细作的旧时气息太生动了。如芙蓉鸡片,我特地找了梁实秋的文来对比,梁文涉及到鸡片本物的只一段,且鸡片其实是鸡里脊,而不是梁说的鸡脯,是用刀背沾水敲的而非梁云“细切”,梁文有神但王这才叫“吃主儿”!
就说个“面”吧。我是读了这本书,才知道打卤面是什么。首先得从选猪开始,多大个头的猪,肉质最好,该选哪块肉——要做吃主儿,得普及下解剖学常识,就是肋条下某块肉,怎么看色辨识肉质的新鲜,买回来要先煮汤,撇沫,去油腻,这么折腾着,还只是个底汤而已。中间串联着写他家二位吃主儿。也就是他家两位长期佣工。玉爷负责采买,张奶奶下厨。张奶奶买肉那段可生动了。宁可负债,见好货色也不能错过,没有合适的厨具,哪怕自己改造炭炉也要炖个可口的红烧肉。要在炉边看一夜火!值得么,就为了下口那几秒钟的美味适口?像我这种为了怕耽误看书,可以连吃三顿快餐面的人,味蕾迟钝,官能也没有享乐的欲望。我很好奇。
值得!整本书纠正了我过于清减的生活观。过去看梁实秋写馋人,大风雪夜,抱着吃剩的半个梨,出门去找配它的配料,那个馋,比吃主儿差远了。想要做个吃主儿,那学问和麻烦大了。
首先得好吃。有充沛的胃口,广博的适应力和接纳度。书里有些吃食相当简陋,比如炸馒头,但是写的都津津有味。 ** 力很强。有时食欲比实物更有感染力。其次会格物,比如几月的萝卜最好?刚上市的小红萝卜最好。一个月后,就糠了,扯了缨子的?那不保鲜,别贪便宜,误了口感。猪肉说起来是五花肉最好,其实要看用途,做炸酱就得肋肉。切块硬实些。这不算啥,蔡澜还专出过辨识食材的图文书呢,但是因为蔡澜是马来西亚人士,他笔下的食物,什么鱼露啊,不太有本土气息,不像王敦煌。地气和文化底色上,到底接近些,而又有些生疏的刺激,比如铁盒子老式冰箱啊,冬天定了冰块,夏天按日送,又如父子俩好吃,跑去近郊的野山上采蘑菇。这些都超出我的生活经验,很有趣。
再说叶灵风,他胃口也好,并且平民化,引以为傲的的故乡特产,不过是臭面筋和炒米。最简朴的“薰青豆”,也有“淡泊”之味。其实只是刚上市的毛豆炒成碧绿,几只尖嘴红辣椒点缀了,盛在白瓷盘子里。就引动他的食欲了。他的“风雅”成本也不高,比如“莴苣圆”,新鲜的莴苣叶腌制了,卷起来,中间夹片玫瑰花瓣,送“茶淘饭”。菱角,最价廉之物,也嚼出“粉而甘香”,在香港,买了几只不好吃的乌头菱,干脆做“案头清供”了。邓云乡在上海,一味感慨白菜不如北京好,汤圆不如北地“元宵”,而叶呢,“虽然杨梅不及江南产的,但是,杨梅到底是杨梅。。。。”,那篇文章的名字叫“莴苣和杨梅带来的幸福”。
邓云乡,他的老北京,犹如沈从文之湘西,汪曾祺之高邮,那真如在目下,随身携带。胡同,店家,酒馆。哪条道上有个什么灶温,哪间店里的鱼好吃。什么季节买什么应时吃食。大白菜有多少种吃法。岂止是津津乐道。邓云乡笔下的吃食很热闹,四季循时而来,春天的黄花鱼,藤萝饼开启一年的胃口,夏天的冰碗,烧羊肉凉凉胃气,秋天的螃蟹,炒栗贴贴秋膘,冬天的烤肉,火锅暖暖身子。说实话从字面上。我真看不出什么,比如有个热油白菜是拿滚了的花椒油,浇淋上去。这么简陋的物事,能好吃?但是你看他那个口水滴答的样子,又不得不信。我准备哪天亲身实践下呢。
汪曾祺写吃,那是苦中作乐,其实食单并不丰盛,不过是些家乡特产加昆明忆旧,他写西红柿炒蛋和王敦煌,立点就完全不同。王是告诫大家要才买能出汁的品种,粉色西红柿则可以做成意大利面的调味汁。汪是写“西红柿炒至断生,仍有清香,不疲软,鸡蛋炒泡,不发死,番茄与鸡蛋相杂,很分明”——一个是文人笔法,重画面和意境,一个是吃客,重操作和实际效果。
周作人写吃则很清简,有禅味,周素淡,简静,菜谱基本都是素食。少油,少盐,少烟火气。豆腐茶干咸鱼都是“殊不恶”。字里行间都是清心寡欲,菜根余味。和他地域接近,同为江南人士的车前子,也是这种素淡口味。但车前子的特点是,食材家常,做工精细。比如螃蟹蒸之前要割料,蘸醋的讲究,全是细处功夫,这是江浙流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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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2nd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平日离群索居,惯于独处,一旦重新被掷回人群,才发现自己对喧嚣的耐受力,已经濒危了。前阵子出行,卧铺,下铺是一妈妈带孩子,她对面亦是一对母子。我自己也是人母,孩子奔走哭闹,打斗这种幅度的动静倒可以忍受,只是一个人靠在铺盖上看书,没想到过了会,来了个东北大姐,组织孩子唱歌,游戏,又开始搞安利促销,在那么逼仄的空间里,直逼耳膜的粗声,我实在无法专注,只好换了节车厢,在窗边坐到熄灯。
这时,我会特别怀恋亦舒小说里的邓永超,一身白衣,略无首饰,到火车车厢上静静打开一本《红楼梦游戏考》,也不扰人,下了车就穿白大褂去车间做工程师,实力被安静的底色衬着,那个酷啊。
旅途十一天,不是朋友陪就是在路上,反正没有单身的机会。回家后,赶紧跑到自己房子里呆了一天,什么也没做,就是煮煮咖啡,看看大山,听听音乐,喵喵网页,啊,整个人立刻焕发了,补养了,那种因不能独处带来的精神缺氧,总算缓解了。
后来发现,这不是我个体的病例。陀思陀耶夫斯基在《死屋手记》,也就是他的西伯利亚苦役犯小说里写,服苦役的人,必须要忍受一种巨大而无形的痛苦,这种痛苦比其他的什么强制劳动,恶劣的饮食起居更加可怕,那就是“被迫过集体生活”。这几个字下面可是打了加重符号的!可见老陀对此深恶痛绝!一个人像玻璃缸里的金鱼一样,被抛掷在众目睽睽之下,完全没有一点私人空间,那种裸露真是可怕。
之所以不能忍受那位大姐的呱噪,是因为我既不能进入她的语境,又被她的话题塞满了耳朵,占用了本来可以向内用力的时间,而且还被迫说些不在兴奋灶半径内的话,怎不让人恼羞成怒!在村上春树的长跑随笔里他写到“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,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。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,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,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,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。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交谈,说话,只需眺望风光,凝视自己便可。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”。
连梅萨藤也说:“隐居是一种挑战,要在这期间保持一种平衡不能说没有问题。然而我决不可否认的是,对我自己而言,和人们在一起,哪怕是和一个我最爱的人一起待上一段时间,而没有自己独处的时间时,事情就会变糟。我失去了重心,感到混乱不堪,无所适从。”特别是这个年代,每天接触到的信息碎片,以最大密度扑面涌来,如果不及时加以整理,收拾,修枝剪叶,内心就会沦为一个廉价资讯垃圾场,而且会慢慢的失去个人的边缘地带,被集体思维收编。
前两天读汪曾祺,说他祖父有一进老宅子,朝北,荫蔽,平日少人去,他自小就喜欢在里面看书练字。一向低调行文的老汪提及此事,也有点自得“看来我从小就有点隐逸之气了”。后来他被下放到张家口农场,和三十几个产业工人同住,在山西梆子的震耳杂音中,照样写小说,只当是自我修佳节又重阳炼。“习静”确实也是道家的自修功夫,中国人历来觉得“非淡泊无以明志,非宁静无以致远”,一个心浮气躁的人,啥事也做不成。中国的隐士也有两种,有一种是终身的,另外一种是阶段性的,是通过习静的训练让自己沉稳明澈,本心立现。
有一天我发现,我喜欢的作家,很多都是带有隐士气质的:梭罗,惠特曼,黑塞,丘彦明,比尔波特,他们的写作路数,其实一言以概之,就是那句宋儒的诗“万物静观皆自得,四时佳兴与人同”,换算成西方术语就是“自然主义作家”。惟其心静,方能流深,才能关照和悲悯万物。这是顺乎人心的。
说句题外话,正如江适意所说,我们不过是想做个大俗的文青,养养娃,读读书,可是时势哪能让人有一点安全感。最近国家发生的很多突发事件,暴露的官僚机构的腐朽,不得力,让草民也忧心忡忡,不知头顶那把宝剑啥时落下,再看汪曾祺写习静的最后一段,不免莞尔一笑“我是个心平气和的人,但最近也有点浮躁了,只希望政通人和,让大家都能坐下来,安安静静写点文,读点书,做点事”,再一看落款,89年8月——原来如此。他的话,放在二十二年后的今天,也是我等只想做个太平人的平民心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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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1st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圣迪奥是南京的一个地产服装品牌,厂址在雨花台附近。我穿它家的衣服有三四年了,确实觉得有色系和版型上的契合度,但是并没有理性的归纳过,前阵子去广西看木木,学美术的木木一语道破:“这个牌子的色彩很怪,是种不常见的调和色,带灰调子的绿。”我想了下,回答她“这是南京的城墙和古松”。
当时,我们正站在柳州市的市中心,在一排专卖店的并肩林立中,喧哗蒸腾的热带色彩里,圣迪奥的苍绿,苔绿,灰白,那种水墨质地的清凉和寂灭感,真是像西方画展里错放了一幅国画。不仅是色彩,包括它简化的线条,低调行事的款式,不在明处经营设计感的自抑,爵士乐般的散淡不争,都对我胃口。我还记得09年在北京东四,一眼看中橱窗里的一件拼花吊带,进去一看才发现是圣迪奥——原来我的身体,它一直记得,它生长的土地。
城墙是高耸的,古树是扎根的,而衣服,才是随身携带的地方气质,微型舞台。车前子说苏州色就是粉黛,白墙上覆着黑瓦。世界上白墙多多,而只有苏州的墙,白的有点“幻”,这是人家的气息和年代的久远。他说喜欢山茶叶的深绿沉阴,甚于山茶花的绚烂,因为苏州就是个中年化的城市。
我每次想到汪曾祺,脑海里就会浮现一株报春花,粉粉的开在灰墙前“ 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,它的颜色是深沉的。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老宅,是灰青色与褐色的。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。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。”根系伸向时间深处,有种流动的滞重感。我一直觉得汪的字既老又年轻,老树发春花。
而南京色呢?就是苍绿和灰白吧。满街的树,十年前更盛,雷姐姐说她当时从家出发,去单位上班,连遮阳都无需,头顶自是茂密的荫蔽,杨黎的微博里写“1988年4月,我第一次去南京。接近中午的时候,覃贤茂带我去韩东家。我们从后宰门出发,穿过一片一片树林,去了瑞金路。我当时很土,以为贤茂家和韩东家隔着一个公园。贤茂说不是,这就是南京的街道”。昨天去先锋买书,五台山这个分店,店址在地下,它的招牌也是灰白的,映衬在苍苍的树冠下
去年冬天,政府为建地铁要砍树,这个大大的触动了南京人的敏感神经,平时很浑噩,万事不争上游,常常被外地人讥为懒散的市民愤怒了,保树运动算是轰轰烈烈。我的女朋友旗旗给杂志写南京专栏,第一篇就是“行道树”。南京最长的两个季节,就是冬夏,冬天是冰雪斑驳的水泥建筑,夏天是浓荫密布,也是灰绿二色。有一年去南方过年,过冬不凋的花木,那种早熟和汹涌的热带色的早春,硬是把我惊住了。一直到飞回来,在舷窗上看见我黯淡破败的家乡,才算找回了冬日的感觉。
这些生命的底色,会慢慢的渗透到一个人的意识里。而我的审美,本能的贴近班驳,苍老,暗哑,带有时间感的色系。如果你在入夜时分,去玄武湖边坐一下,看看那贴着“我已经五百岁了,别靠近我“的老城墙,还有松萝遍体的古树,就会明白我说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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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 1st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婚后很长时间没有孩子,沈丹一直很寂寞,她天性内向,少有朋友,每次出去工作,没有几天就得辞工。她老是搞不清那些纠结的办公室政治,不知该抱哪棵大树,也不懂该避让哪些人祸。这些日渐增生的龃龉,磨损着她的心智和神经,老公说那就别工作了,我养你,你就呆在家,调理身体,看书看碟,做你想做的事。
老公在一家国企上班,每月工资付完房贷,所剩无多。还好沈丹天生物质要求低,吃饱穿暖之余,并无更多奢求。她天性散淡,每天就是养花弄草,做点吃食,像只小宠物一样等着老公下班,和她一起饭后散步,日子过的简静而空茫。空闲实在太多,沈丹就去报了个几个夜校,学她喜欢的电影和插花。夜校在一条闹市街边,龙虾和烧烤摊摆的满地都是。老公每晚来接她,都被阴沟里的蚊子咬的满腿大包。
只是非常的落寞。那时微博和博客都没有普及,沈丹不知该怎么杀时间,有一天老公突然说,我送你条小狗吧。然后他们一起坐车去狗市。狗市在城南,沈丹非常兴奋的在里面转来转去,每个摊位上都有成堆的小狗,见了人就兴奋的上窜下跳。其实不是生性活泼,而是狗贩子故意饿着它们,然后见人上前,就用狗食做诱饵诱它们。
他们选啊选,沈丹最后选了一条小小的狐狸犬。脸尖尖的,被大狗挤着,怯怯的蜷缩在角落里,像是有幼年阴影似的。沈丹出身在暴力家庭,一看就有点同病相怜。就把小狗抱回家了。没想到狗市的狗,并不健康,半夜拉稀,整日要人抱。沈丹不知怎么照顾它,老公五点就起床遛狗,每天回家就陪它玩,给它买零食,睡觉把它放在床边,半夜打车给它打针。饶是这样伺弄着,狗还是死了。死之前拼了最后一点力气,往他们的床边爬,早晨起来,还带着余温的狗尸体上,小小的,倔强的狗头还望着他们的方向。
沈丹拿旧床单裹着小狗,不停的哭,老公也哭了。沈丹说我们把它最喜欢的鸭肝和它一起埋了,它不会饿,老公说好,沈丹说我们把狗埋在小区边上,这样散步的时候它能感觉到我们,不会寂寞。老公也说好,拿把铲子把小狗埋了。还在上面做了标记。
很多年过去,他们经历了世事无常,家道中落,沈丹渐渐变成了一个半夜醒来,就开始盘算银半夜凉初透行卡余额,债务,收支的琐碎妇人,老公迫于生计出外谋生,两个人的对话不是“银行又来催了”就是“那个谁又打电话来恐吓”,沈丹早已不再记得那条狗,和很多生存之外的事,而老公却记得,有一天他打电话来,不知怎么提到了那狗,幽幽的说“你哭是因为那狗死了,我哭是因为你伤心”。
在电话那头,沈丹想说的是“即使不再爱,你仍然是我今生的恩人,因为你,我从来都没有失去过对爱情的信心”。
当然,她什么也没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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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 7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梭罗说“冬日更适合思考和理性,而夏天,就可以过着感官的生活”。他地处北美的新英格兰,夏季也没有暴热,属于大陆短夏型气候,他的夏天可以换算成我们的初夏,地气尚凉,微微的暑热,恰好蒸腾出花草的体味。
我早晚散步的路线并不一样。吃过晚饭,一般往北走,那条街一路都有苦楝树,草桥水湄处,有株倒伏的,小白花落了一地。这种树一旦飘香,就从嗅觉上立夏了,而且树的香气又不同于花,到底是木本,阵势足,苦楝树在黄昏时气场最强,读了一天的比尔波特隐士书,在这条路的树阴下回味一番,真是“与君共晨夕,足以解世味”。上次和N带皮去郊游,正逢初秋苦楝结子,皮把它用树叶盛了进奉给N。苦楝的树子长得也很可爱。
而金银花是晨曦之味,早晨去买菜时,会在楼下人家的花下流连,初觉是淡淡的药草味,后来采了一朵,仔细的闻,其实金银花的清新并不孱弱,而是清刚,有点像探春。此花有点性冷感,不喜欢烈日灼身,晌午就蔫了。 合欢是薄暮中最香,归家途中,头上突来一片娇憨的甜云,不用抬头,就是它了。不过就像对人的口味一样,我一向是喜欢野蛮女友甚于乖乖女,女贞略带辛辣的清新,更对我胃口。
冬天特别怕下冷水,夏天就可以和肥皂好好亲近了!六神的气味营造是很出色的,说是他家冰莲花花露水直追莲娜丽姿,这个我不认同,但是它的肥皂系列,倒是喜欢 。金盏菊的温婉女人味,艾草的清扬,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手洗衣服,洗完了好狠狠的闻那些余味。张爱玲说姑姑不让她帮忙洗衣服,唯恐她贪恋汽油味故意放慢手脚。真是天下女子同心。
去年在福建,整晚像迷狂发作一样,在厦大的英语角和化学系之间,徘徊不去,非我好学,而是被某种植物的气息迷住了,那气味非要附于语言,恩,像刚洗完澡的女生,湿漉漉的发脚。新碧有款防晒露很像那个味,我出于怀旧,用了一个夏天。只要气味环绕,一闭上眼睛,就是南方,后来朋友说那应该是柠檬桉。
到梅雨季,就有栀子了,它的香气要借风,我住在山边,睡觉时开扇窗,可以看见树梢浸在凉凉的月色里,象被漂洗的衣角一样。风起时,栀子花香简静,正好乘风而来 ,香势强劲到差不多可以流袭枕簟。 用《花镜》里那句话说“色白而香烈”。
同期的还有玉兰,茉莉和珠兰,妈妈家楼下的夜市,有三个摊位是花木,黄昏时带皮散步,教她认红掌和珠兰,茉莉,正是“蘋末风微六月凉,帘内珠兰茉莉香”, 冰心小说里的人物,簪了茉莉,她的朋友就循着这个香味,在夜色里找她,而从朴素的生物学原理而言,白花因着无色,必须以香味吸引虫子,海涅说过“女人的道德,好比白色香花的香味,吸引着绅士”。这个,我很怀疑。入夏后,连湖风的气味都不一样了。因为混合着初开的荷花,那水腥也被解了。
张爱玲的《公寓生活记趣》里写:“有一天,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,回来一开门,一房的风声雨味”——我还特别喜欢雷雨前的空气,有一种湿而欲睡的润。甚至暴雨的气味我也喜欢,泼洒四溅的水汽,像莲蓬头下的吻。
蚊香的烟气我也喜欢,少时暑假,白布蚊帐一挂,微风吊扇轻旋,整夜的卡朋特,那个味道意味着放假,纪律生活之外的自由,一闻着就高兴。还有在小超市里可以买到的一款驱蚊水——夏之露。它的主要成分叫紫草,只有八块钱,但是像香水一样有前调中调和尾香,最后会在体温的晕染下氤氲成一种淡淡的檀香,那香气像上了年纪的人的回忆,很惆怅。
梅雨季最喜欢做的事,是和N去老城南晃悠,寻访老宅或旧书店,我生长在城北,对那带不熟,偏我们又散漫,懒得问路,等寻到目的地时,往往已经关张。可是途中,半朽的老房子散发出腐木的气味,老梧桐鲜翠欲滴,章云家的鸭子店客流如云,N举着不加奶油的老棒冰,给我闻原始冰块的气味,这些营造成本很低,再琐碎不过的细微小事,都让我觉得幸福。有次小柯说我是低碳型喜悦,我觉得真是贴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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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 4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南京没有一线城市的发达,也没有中小城市的静谧,和所有二线城市一样,它被步步紧逼的现代化建设搞的不伦不类。但是,我依旧深爱着它。时不时,哪怕在文字里瞥到它,不管是底色还是旧影,都让我心生微澜。
魏微写过一个短篇,叫做《从南京始发》。小说大概四十来页。场景展转各地。小城来的晓风,是一个法学博士,他年轻,有盛大的欲望,不安于室(这个室是指,恩,怎么说呢,人群背后的书斋生活吧),也不安于市(他的小城)。他在城市之间奔走,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,青春和灵魂,去依傍一个老女人,只为了在闹市租一套房,晓风和大城市之间是爱很交加,北京的官僚气息,上海的商业气息,都让他抵触。这些城市都与他性格不合,他最后又回到南京。
魏微挺喜欢在小说里提及南京,她说"这是一个内向,安静,而淡泊的城市,所以,我选择留在这里生活,是个性使然"——我真的觉得,南京那种不上不下,有点知性又市井的都市感,挺配这个小说,生活中的魏微,也是一个离组织和集体很远,一点点沉入日常的人。她早年住在北固山,就在我每天转车的中央门附近,火车站和汽车站近在咫尺,年节的时候,满面风尘的外地人,熙熙攘攘如洪流。那是一个市井喧嚣之地。我一直记得她在文章里写,站在烟尘之上的阳台,抱臂望野眼,看人流和小贩做生意,晚上下楼吃宵夜,欣叹摊主一家人劳作的默契……这个对市井隔离又亲近的姿态,像张爱玲。
南京本土产的作家,其实并不多,有一个是叶灵风。我很被他的乡土观打动。不是魏微那种恬静深邃,叶灵风念及家乡时,率性粗糙的热情,倒是有点“南京大萝卜”。此人晚年寓居香港,但是一看到什么金陵物事,哪怕是地方志,药材,都热烈的买回去,然后著文详解。很多旧时风物,比如夏日配了腌制的莴苣圆吃茶淘饭,剔了肉的螃蟹壳子薰成面具做室内装饰。这些他津津乐道的,为我等当代南京人向往不已。
看叶灵风的格物草木书,会觉得他很博学,而且洞悉八卦。是“涉世”的书生。但是,叶的活泼世情里,带着冷寂之味。有篇是写茑萝“有一年夏天,家里住在城南冷落的一条街上。日子过的清苦而寂寞,我就在小小的天井里,种了一些茑萝,打发了一个夏天。那些细小的,嫣红色烛型花,以及松枝一样的细叶。令我特别欢喜。我常常在阶下枯坐很久,怎么也看不见它们有攀动的痕迹。可是睡了一大觉起来,它已经爬了半尺多(叶灵风《夏天的花》)”
因为这文,我去城南特地留意,叶灵凤的故居旧址是九儿巷,即现在的长乐路,靠近夫子庙,现在那里极为喧闹。市声鼎沸,很难想象小天井里种茑萝那种淡静风味了。不过把场景移到老城南那些苔迹斑斑的破巷深处,倒还行——但是你别说,就这么一段,一下子让我嗅到了老南京的体味。
看陈寅恪女儿的回忆录,陈家在南京有宅邸。后来陈在战乱时,到南京探望他妹妹,并把孩子寄养此处,那所房子在萨家湾,是我幼时上学必经之路。鲁迅兄弟读的江南水师学堂,是我母校,旧址在我姑妈家旁边,现在的724所,后来大非带我进去参观过,我仔细辨识,力图寻找周作人日记里的游泳池,升旗处,未果。《巨流河》里,齐邦媛就读的山西路小学,是我朋友妈妈执教处。张爱玲笔下只提过一次南京,在《半生缘》里,共游玄武湖那段,不过张家有旧宅在宁,就是国民高等法院那里,《对照记》里有。
连安妮宝贝笔下都有南京男人,是在《空城》里,还有个情敌是南京女孩,圆脸,面目模糊,没有什么棱角和锋芒——很少见到小说里南京人的形象是凌厉的。梁实秋在中央大学教书,后面是菜地,播种时必须紧闭门户。邓云乡对南京印象非常差,他是五十年代过来,在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教书,这个学校在草场门,当时河西没有开发,一片荒芜,而且本身就是国力孱弱时。邓是从繁华的旧时北京过来的,落差很大,他说话又直,把南京写的很破败,我看的微微有点伤心。而在《赵家旧事》里,见扬步伟口口声声说是“喜欢热烘”,一下辨识出这是老乡,一阵高兴。
南京当代本土作家,还有个叶兆言,他的好处是地产气息。南京养作家但不出作家,叶碰巧是土生土长的一个。一些地域认知,说起来是公共潜意识,但是只有本地人才会有,比如"苏南人富裕,在南京的苏南人都有种迫不得已的感觉,他们在南京养儿育女,却看不起南京人,觉得南京人土,粗,不会打扮。他们从本系上倒更像是上海人,远比南京人聪明能干。”——说实话,我周围人都是默认这个定理的,苏南人精明,爱干净,家里也比一般人家要整饬洁净。苏北人慵懒,也不那么算计。这些见地是有局限偏见的,但也很主流,大概在这些细处,我觉得叶非常南京。车前子怎么都不会说出这种又直又冲,但很肺腑的话。
这就是我为什么眷恋着这个日益恶俗,芜杂,脏乱的城市,它是我的家园,已经沉淀在我的骨血里,成了我的笑点,兴奋灶,和痛神经。就如我爱过的男人,无论他们怎么伤害辜负,我都不愿说他一句不好,这不是慈悲宽柔,更不是胸襟开阔,而是,他们就是我,是我体内的一部分,爱人如己,在爱的途中,已经把所爱化为血肉了。对城市,也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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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 29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很想写写比尔波特——《空谷幽兰》《禅的行囊》的作者,出自一种感恩情绪,感谢他在我的心理困境中,带给我的整饬和洁净感。我并不认为他对宗教的探索多么深邃,有些地方甚至让我觉得见解粗陋,混合着一种老外对异域文化笨拙的臆想,比如他以为隐士就是“在松下,在尘世外,靠着月光,大麻和芋头过活。除了山之外,他们只需要泥土,茅屋,瓜田,茶树,风雨晦冥时的片刻小憩”。
我仔细想了几天,发现自己沉迷的,是那种“自我的力量”。“执着”这个词,一般人总会把它想的落墨浓重,铿锵激越,充满对峙和角力的血色弥漫。而在我看来,“执着”的味道,却是风味淡静,清风徐来,有种大隐隐于心的安然。因为“执着”的对象,往往难求,如果不是用低耗节能的方式,根本无法支撑长线的投入。
比如比尔波特,因为他安守内心一隅,与世无争,所以非常落魄,他平时就是翻译佛经,偶然带队做临时导游,两个孩子因为贫困而中止了学业,写《空谷幽兰》时,中国大陆刚刚解禁,所有人都对他说,所谓“隐士”这种生物,早已是历史名词。他不信,就靠着一股子执念走访各地。写《禅的行囊》时,古尔海姆奖金都没下来,他是靠透支信用卡来到中国的。而他遍访名山,爬上险峻的华山贺老洞去找隐士修身之所的执着,我想,那些以研究宗教为职业,靠它谋生的人,不一定能做到。
如果比尔波特不是去寻找隐士,而是臭鼬或是红松鼠,也不会改变我对他的喜欢。在我看来,这两本书无关佛教或禅宗,它们更像是一本清心版的《在路上》,那种寻根加公路文学的气息,和自由流动,犹如清风流水环绕远山那样,不被社会秩序包容却依附内心,柔软的坚定,让我欢喜。《在路上》是重金属味的,喧嚣的鼓点和亢奋的节奏让我受惊,而老波特,那哒哒不止,孤身前往,不打扰任何人的脚步,反倒让人舒缓安心。
再说另外一个隐于心的:陶渊明,他和他的名字真般配。陶,慢慢的修冶,渊,有挣扎的苦味,想想他的五次出仕又辞官,生逢乱世,空有鸿鹄之志,无处施展,儒家教“士”要救国,可是上层统莫道不消魂治阶半夜凉初透级昏聩不堪,他先后在刘裕和恒玄手下干过,这二人后来都做了逆臣。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,只好独善其身。不过,“莫信诗人竟平淡,二分梁莆一分骚。”他和阮籍一样,亦有怨愤。但是,阮籍更象野风,劈面而来,凌空而去 。陶渊明却象水。实体的,可触的情绪流。读他,象把手伸进水里。小时候,是活泼明丽的小溪,“少年罕人事,游好在六经”,小孩子没杂念啊,读书多用心,游于艺,象玩一样。“少时壮且厉”,这句诗真牛,壮和厉,这两个字里,都有漫漶的荷尔蒙味道。壮是体力的勃发,厉是精神的,太贴切了也。
他稍稍手头宽裕些,就把钱存在酒馆里,痛饮为快。他过的就是贫士的耕读生活。但是他又不擅长“耕”,常常“旧谷既没,新谷未耕”,落魄到”寒夜无被眠,夏夜常抱饥”。老婆穷的只能穿葛布,孩子没钱读书。可想而知,他们都对他怨愤不已。他的穷,不仅是物质,而是心理困境。还有未对家人尽责任的愧疚。但他的致子书里写“饥冻虽切,违己交病”。这句话很疼,它的意思是:爸爸不愿意受束缚,辞官回家,种田为生,就是苦了你们啊。爸爸对不住你们。但是 ,我确实不能勉强自己,必须顺应本心,否则就会生病的。
我在想的是,当中国人谈及“爱”的时候,他们过分压制了自我的力量,把“自我”混同于“自私”和“自恋”,而这几个词,是同源却不同义的 。中国式的“爱”,是自抑,奉献,把他人当作客体去付出,调和人际,力求一团和气。简言之,与“本心”是相悖的。 而真正的情痴,比如杨过,黄药师,都是无视礼教,很自我的人。为什么呢?其实很简单,自我的人,他的爱,扎根更深,发力更狠,因为和本心同向,所以也更利于持久。这世界上,没有什么能敌得过,挡得住一颗滚烫的真心。
《吃主儿》里,王敦煌问他的美食老师,张奶奶,啥菜最容易做好?张奶奶说,就是你最爱吃的菜呗。后来他去启功那里习书法,问启功,临啥帖子好?启功说,你自己去翻,捡你最爱的那张法帖,准能事半功倍。如果想坚持做一件事,忠于一个人,最简单的法子,就是先倾听你内心的声音,让它告诉你,它想要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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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n 29th, 2011 by yuyiwang 编辑 |
近日顿顿大鱼大肉,肠胃不堪其苦,中午的时候突然很想吃蔬菜,痴痴的想了一下午,设计了N多蔬菜方案。想做个火龙果爆干贝,周围嵌一圈西兰花,又觉得不够朴素,不够直奔蔬菜 。回来时绕到久违的菜场,捡了采光效果好的摊位,一个个梭巡过去——“要空心菜?”“有净菜么?”“有啊,你看看,刚摘的”指甲掐上去,挖,一掐掐出纤维来“小姐的指甲好漂亮”“是啊,就是留着掐菜的,你没看我就蓄了这一只手指么?”想转移我的注意力,横横!小姑娘很会做生意,“那看看苋菜吧,快下市了”“多少钱一斤?”不多卖你,三块““妈呀,我总不能用吃肉的价吃菜吧”。最后斟酌再三,买了两斤物美价廉,宜家宜室的木耳菜。
一路想着回家第一件事就得洗菜,菜的水气滤干了,加了蒜泥,热锅热油,爆炒,出锅以后还是虎虎有生气的,要是带着水气,就趴了。有一次读植物谱,才发现原来木耳菜就是“持葵做羹”的葵,过去在《诗经》里读到葵,都以为是向日葵的葵,毛茸茸叶背,触感粗砺可怕,想来即使把它切碎了,用油炖了,加盐和香料,味道也够困难的,想着就觉得古人居大不易:)心生敬畏,最后知道自己又滥情了一把,原来葵就是木耳菜啊。如果油够辣,火够爆,菜够水嫩——上次在安徽,是直接在地里摘了吃的,真是肥美的很。很多素菜要借势荤菜或荤油,才能把清鲜味逼出来,或析出味道的浑厚,木耳菜却必须素油素炒,可见它天生不近权贵,是民间食物。“持葵作羹”亦是民间生活的素笔写照,夯实,清减,微苦的民间生活,就是——把素心素性子素长相的一盘子木耳菜,盛在家常的白陶盘子里端上来——“持葵作羹”是可以入画的,为什么有人画大白菜,红萝卜,就没有人画这个呢?
常吃的复古食物还有它——莼菜,它在《诗经》里叫做茆,“思乐泮水,薄采其茆”,下一句,步不扬尘,穿着绣鞋紧跟上来了——“鲁侯戾至,在泮饮酒”,先是采了水生植物做羹,然后就着水景喝酒,水波微兴,清风拂袖,菜的美往往得靠软环境的烘托,这个,古人早知道了:))其实古时吃的更多的是它的双胞胎兄弟,荇菜,春夏之交,路过荷塘,或是有水泽处,常见着它,枝叶都漂在水面上,密布着细碎的小黄花,逆着光看过去,金光蹀躞,烁彩翩跹,妩媚的水生植物。如果没有花的旁注,则它的叶很容易和莼菜弄混,它们都是荷钱状的,滴溜溜的圆。“参差荇菜,左右采之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”,水波滟滟,荇菜随水而动,采摘的动作也有种水性的流动和美。荇菜古时是贵族专享,这个采荇的女人应是贵族少女,难怪是君子好逑了。
莼菜盛产于太湖,上半年去三山时吃过一次,可能是季节过了,莼菜的边缘有点僵硬,口感粗砺起来,吃的我张口结舌,哪里是记忆中的莼菜,高汤一煮,就渗出黏液,口感中那种调皮的滑,瞬间即逝的滑,让人缅怀。莼菜胜在口感的圆融而不在味道。吴人嗜莼菜,自古“莼胪”并肩为江南美食的意象载体,进而引发怀乡之幽思,吴人张翰在洛阳作官,见秋风起而思莼胪,不惜辞官回乡尝鲜——多半是家里还有二亩薄田,基本物质资料不至于匮乏,较之于糊口的“葵”,“茆”是有贵族气息的。“双浆莼波,一蓑松雨,暮愁渐满空阔”,连莼菜引发的愁怀,都有奢侈的气息。
藿,也就是豆叶,这也是古人的食物,《小雅》里的“食我场藿”。也就是“秋风吹飞藿,零落由此始。繁华有憔悴,堂上生荆棘”,豆是一年生草本植物,一旦凋落,来年也不会复发。如果是梧桐,即使是一叶落,春来仍然可以绿叶生华庭。豆叶则如童贞,孩儿面,属于一次性使用。自诗经开始,飞藿就是人生苦短,枯容幻灭不定的代言植物。其实就是不通这个常识,光看字句的排列,都有一种秋霜覆于野草,意绪泠泠,人生之秋的寒气。
出没在《诗经》里的植物,还有些是药物和芳草,有相当一部分我还都吃过,比如说: 江离——今称蘼芜,或芎,我的朋友曼涅托,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叫《上山采蘼芜》,哈,下一句应该是“下山逢故夫”,“长跪问故夫,新人复如何”。同《古诗源》一样,诗经的感情也是直来直去,几句话就打开内心格局,也不避让,也不闪躲——中国书里我能勉强着意淫的就那么几本了,其中就有诗经。芎最好的产地在四川,所以现在谈起芎就直言做川芎,我在我平常吃的药袋子里翻了半天,所有的药都是切片处理过的局部 ,实在与图片对不上。
芎是伞型花科,这个科的植物都有异香,比如我们日常吃的芹菜和香菜,还有白芷(这个药我也长年吃,如果配了这味药,汤剂里会有种甜腻的暖香),伞型花科的植物因其天生异禀,常常被莳于园庭,或蔽于衣袖,则芬馨满径,衣袂生香。孔子佩白芷,以示其行止清洁,曹操袖藏江离,屈原则是泽兰,最早的植物香氛,其使用者,其实都是男人,香草美人,和香草名士,到底哪个更风流呢?如果说女人簪香是为了生理上的藻饰,那男人佩香,则更是多一层厚重的精神意味。
木兰——这种花现多栽于道路两侧,做观景植物,它的花瓣大而邋遢,不结实,尤其不经雨,一场秋雨则满地狼籍,,“朝饮木兰之坠露”,可见它花面大,所以承水,就好比比喻人生苦短说“譬如壅露”一样,壅的叶面窄,落在上面的露水很容易就蒸发了。古人的比喻都很老实,但木兰可以制舟,这就使它笨重的意象轻盈起来,想想“兰舟桂桨”,召妓携酒,溪水流香,是多么美的意境。
留夷——今称芍药,红为红药,白芍药则直称药——一直想写篇小说,里面的女主角就叫何红药,实在是香艳热辣的名字,芍药的花型类牡丹而微,但芍药是草本,而牡丹是木本,也难怪芍药开不出牡丹的气势与王气——这个药我也常常吃,有时是赤勺,有时是白芍,主补血,在药袋子里翻出几片干燥失色的碎片,但如果是用玫瑰入药则可见全尸。
楸——此树逢秋落叶,所以名之秋……这我就不懂了,树之苦荣,尤其是北半球的树,不都这个规律么,我一直以为小时候我家门口种的是榆树,如今看了图片才知道是楸。到春末它会悬坠一串串线状物,小时侯我以为是榆钱,现在知道那是楸线,古代灾民常用它熬饥荒,可见其味不如榆钱。在盛世自然被遗忘了,屈原被逐出“埕都”的时候,回首“望楸而长叹息”,可知楸是宫廷的夹道树,后来才被生命力更泼辣的梧桐取代。
桃李——桃李常常被并提,一是因为它们花期接近,二是桃花艳红李花素白,古人为求色彩对比的观赏效果,喜欢将它们并植。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”,桃花开起来阵势很大,且花期又短,生的热烈,死的惨烈。“夹道桃花遇新雨,马蹄无处避残红”,就象青春期一样。摔着,痛着,被践踏着,就这么过去了。桃花灼目,是日光下的花,李花淡泊洁密,更宜月夜。宋代大概是崇尚理学的缘故,重花格而轻花色,梅花清骨傲节,正是精神化的美,桃花直白肉感的艳丽被斥为“妖客”,明代以后更沦落成妓女的代言花,为什么《桃花扇》是桃花扇而不是梅花扇,月季花扇?这个心机也太露骨了。这让我怀恋《诗经》,〈诗经〉里的植物心态,要平和的多,它关注植物本身的功用,而不会带着人类的阶半夜凉初透级色彩,强行把它们分为恶草香草什么的,再附会在君子小人身上,褒贬人事,生活在〈诗经〉里的植物,是幸福的,安详的,让我们隔着几千年,亦觉得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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